最接近文学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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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08-16 10:33
长江大桥快建成时,我的家搬到一片新宿舍区,接着上了小学,学完旧式的汉语拼音后开始学习汉字。一天,我突然发现这些古怪枯燥、由各种笔划构成的汉字后面,竟蕴藏着那么奇妙美丽令人心动的东西。
那是一个萧瑟的秋晨,风从教室的窗口吹进来,凉凉的,阔大的梧桐叶在窗外悉悉索索响。老师开始朗读新的一课《秋天》:“秋天来了,天气凉了,一群大雁往南飞,一会儿排成个‘人’字,一会儿排成个‘一’字。”听老师的读书声,我盯着那几行刚刚认识的简单的文字,感到莫名的愉悦与惆怅。
那时候,我还没有见过大雁,更没有见过它们一会儿排成“人”字,一会儿排成“一”字,但我觉得自己就在那雁队中,在寂寥的高空中向着遥远的不知什么地方飞去。那种身心游离的奇妙感觉深深震慑着我,我忘了周围的一切,再也听不见老师的讲课,只沉迷于《秋天》那难言的意境中,其后许多年,我都喜爱秋天,并在秋天里想这篇小小的课文,想起它带给我的比秋天更真实更动人的体验。其后许多年,我都喜爱语文课,在一篇篇课文的意境中耽溺陶醉,感受着种种无法言说的情绪。
从“夏天过去了”到“下雪了,下雪了……我们不怕冷,唱着歌,上学去”,从《狗·公鸡·狐狸》们的森林到《故乡》中月光下的瓜田……许多次,下了课,我一动不动,不愿从那些森林里或月色下出来。我听不见周围伙伴的喧闹或桌椅的磕碰,看不见正在被值日生一下一下擦去的黑板上的“段落大意”和“中心思想”……我知道,我读到了比文字更多的东西,那是一个少年在读自己的心灵,读自己的觉醒了的生命。
记忆中,那几年的天气总是阴阴的,大街上人总是很少,车也很少,很静。许多店铺关着门,或半关着门。开门的店铺,货架空空的,像搬过家一样。最有生气的,是街头几处小吃摊点,卖萝卜汤,蒸藕,蒸洋姜和一吃满嘴黑乎乎的野茭白。很贵,比今天还贵。夜间,这些小摊点燃着马灯或电石灯,锅里冒出来的热气在光影中袅袅飘升,使大都市之夜显得更加萧条。
那是中国最饥饿的几年。那几年我十岁,十一岁,十二岁。(这是现在计算出来的,当时我未曾想到自己有多大,如同今天许多孩子也不真正关心自己多大一样。)经常停电。煤油是配给的,油灯不能多点。家家户户都在寂静与幽暗中思考、筹划或幻想与食物有关的问题。学校经常停课。于是,我最丰裕的东西便是时间。有时候早早爬起来跟父亲一起去餐馆排队,希望能买上一份早点。有时候整整一下午在菜场等候,盼望有一车老包菜运来,叶脉坚挺,颜色灰紫,现在很少见到了。有时跟门栋的小伙伴们玩游戏,讲故事。
依然还有很多时间。时间就是饥饿。不知什么时候,我发现,看电影能忘掉饥饿。于是,没日没夜地看电影。那时看电影很便宜,买一斤蒸红薯的钱可以看十场电影,那时的电影片也突然多起来,外国的、香港的、解放前的……一家影院一天要放三五部不同片子的--不像现在,一部相同的片子放三五天--每天都让你有许多期盼,每天都让你觉得新鲜。早上或中午,去附近的几家影院一转,选定喜爱的影片,买上票,便觉得这一天最要紧的不再是食物,而是电影开演的时间。
九点以后的夜场人少,而且是半价,我常常独自一人坐在空旷的影院里,等待黑暗,等待银幕上出现一个新鲜的世界,许多世界名著,都是先从银幕上走向我的。普希金的《上尉的女儿》,阿·托尔斯泰的《苦难的历程》三部曲,莎士比亚的《王子复仇记》、《第十二夜》,老托尔斯泰的《复活》……还有许许多多优秀的或平庸的影片,它们使那匮乏灰暗的岁月变得丰富,变得温馨。有好些影片我能一连看上三五遍,出场后,又停留在影院外,聆听从里面传出的音乐与对白。
这一切,在我同样顽皮、嬉闹、恶作剧的童年中,构成极特殊又极和谐的一部分。今天当我常以行家的眼光冷静地挑剔、审视一部新片,甚至数年也无心走进影院时,我怀念童年那种痴情地、投入地、近乎于初恋的情绪。我想,那是一种最接近文学的情绪。
也是那几年,书也突然多起来,特别是旧书店,离我们家不远,有几家很有名的旧书店,据说解放前它们就经营此道,我常到那儿去消磨时光。书架上和案台上堆满了书,常能在里面发现一些迷人的书,几毛钱,甚至几分钱就能买上一本。每次进去都怀有一种阿里巴巴的心理,恨不得将山洞里的金银珠宝全背回去,但挑了又挑,拣了又拣,最终只能将又喜爱又便宜的书买下。每本书后都盖了一个章,里面用钢笔填着重新定出的价格。看中一本书,将它猛翻过来,看见一个比自己的想象更便宜的价格便喜出望外,赶紧攥住。如定价太高,便悻悻然放下,或期待下次钱攒多了再来买下它,并将它塞到书堆深处。
看够了,买好了,就匆匆向家里走去,不知先看哪本好地读起来。冬天的夜晚因此而变得温暖惬意,夏天的清晨因此变得舒爽而宁静。邻里还有几个爱书的伙伴,常常互相交换。每次去别人那儿翻书,都恨不得把别人的书全拿去,但我们的原则是等价交换,这迫使我们都去弄更多的书。那是一个物质极匮乏的年代,又是一个精神相对丰富的年代。如今,肉体上饥饿的感觉,早已逝去,再也无法寻回,但精神情绪上留下的印迹,却永远那么明晰,不可磨灭。
上初一的时候,班上来了一位女教师,大学刚毕业,还带着女大学生的热情与浪漫。
她很喜欢我的作文,评语写得亲切动人,将我叫作“小云”,放了学,还和我们一块散步聊天。有一次,我去她家,她借我一本《普希金诗文选集》,那时,中国还没有完全从饥饿中走出来,政治却开始严峻起来,她给我书时说,千万别弄丢了,也不要给别人看见。那时,我刚刚开始沉迷于诗,唐诗宋词,民歌新诗,外国诗,同时也在胡乱地写着。诗的韵律,诗的节奏,以及通过文学将自己某种情绪倾泻出来的快感,让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激动不已。
普希金的那些诗,使我如同找到一个可以倾心相诉的伴侣,我感觉到了文学这种神奇的魅力。确切地说,是文学造成的意境的神奇的魅力,使我常常恍惚于诗歌或文学的情绪中。我渴望将这一切表达出来,没有想过发表,没有想过稿酬,也没有想过获奖,或赢得赞誉,纯粹只是一种表达的需要。我现在还保存着一本少年时代的诗集,它是一本红色缎面的日记本,距今已近四十多年了。其中最早的几首都是上初一时写的,我能清楚地记起写它们时的环境与心境。那是一种近乎痴迷的状态,我在无羁的想象与单纯的激情中再造自己,使自己从已经能隐隐感觉到的,渐渐窒息起来的外部环境中逃脱出来。上课时,我常扭头凝望窗外,几丛荒草,我会立即进入少年鲁迅的《百草园》中,蟋蟀、叫天子、斑蝥、何首乌或覆盆子们像最叫人依恋的朋友那样围聚拢来……
我珍视少年时与文学那种纯洁的亲近,那种生命与文学的融合,那种最本原最自然的对文学的感悟。我想,那是一种很高的境界。起码对于我来说是这样的。
--摘自《天涯》
胡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