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与案

  • 来源:视野
  • 关键字:家具,马未都
  • 发布时间:2016-08-16 10:50

  一般来讲,腿的位置决定了它的名称,而与高矮、大小、功能都无关。腿的位置缩进来一块的为案,腿的位置顶住四角的为桌。

  桌与案更重要的区别,是精神层面的区别。这个区别在哪儿呢?在于案的等级比桌高。比如我们常说拍案惊奇、拍案而起、拍案叫绝,都是比较高等级的情绪;而拍桌子瞪眼、拍桌子砸板凳,都是低等级的情绪。拍案惊奇是惊讶,拍桌子瞪眼是愤怒,二者表达的情绪不一样,这是它们的精神层面。再比如,我过去当编辑的时候,经常挑灯夜战、“伏案疾书”,是吧?如果“趴在桌子上”,恐怕不是睡着了,就是在写检查。感觉到了吗?凡是跟桌子相关的事都偏低,跟案子相关的事都偏高。

  中国人把承具分得清清楚楚,这是我们的文化高于别人的精髓之处。我们平时不注意,跟“案”相关衍生出来的词语非常丰富,比如文案、方案、草案、议案。因为我们过去办公,都使用案,相对来说与桌无关。只有中国有这样的家具,形制上不一样。那么西方呢,没有这个概念,英文中就是一个“table”,没有桌与案的区别。

  桌与案从功能上讲,差距不是很大。

  比如我们有条桌就有条案,有画桌就有画案,有书桌就有书案,有炕桌就有炕案。但有饭桌,却没有饭案。因为吃饭这件事虽然在生活中非常重要,但从精神层面上讲并不重要。过去古人从文化上还比较鄙视吃,觉得天天去谈吃,层次太低了,得谈点儿文化,谈点儿梅花、竹子,才比较雅。所以,吃饭我们就在桌子上完成。

  (容容摘自中华书局《马未都说收藏·家具篇》,本刊有删节)

  ◎马未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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