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活纪检“细胞” 延伸监督“触角”

  • 来源:廉政瞭望
  • 关键字:乐山市,纪检,监督
  • 发布时间:2017-01-03 15:03

  近年来,乐山市五通桥区纪委以“三转”为契机,以执纪问责为抓手,优化整合纪检监察力量,强化对镇(乡)、部门、村(社区)纪检组织的领导。全区12个镇(乡)配齐了纪委书记、专职副书记、纪委委员,区级部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30个,配备负责人29人、纪检监察员1人,在150个行政村、22个社区设立了纪检小组,村民小组落实了党风廉政信息员1450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遗漏”的基层纪检组织网络体系。

  准确把握三个层面,力保党内监督无死角

  主体责任监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层层分类逐项细化,开列责任清单,明确具体任务、责任人、推进措施、完成时限和评价标准,责任落实有章可依,倒查有据。建立纪委约谈、述责述廉、“五书两报告”等制度,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履责纪实手册》,确保抓党风廉政建设“踏石留印”“履责有痕”。

  履职情况监督。重点加强对部门和镇(乡)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强化执纪监督职能,真正成为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盯紧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要节点,分层分类分节点开展监督检查。镇(乡)纪委开展廉勤档案制度建设,将机关干部和村(社区)干部履职情况纳入“网格化”管理,由村纪检小组定期组织,村“两委”领导与村干谈话,强化了对干部的廉政监督。

  纪检干部内部监管。分层分级实行负责制、述职工作机制、民主测评和约谈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信访、案件查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监督和创新工作“四本”台账,加强对工作轨迹和工作过程的监督。严格内部责任追究,对纪检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防止“灯下黑”。

  扎实推进“三转”要求,力助凝神聚焦抓主业

  突出主责主业。将机构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倾斜,监督执纪机构占内设机构的75%,人员占总人数的80%。明确镇(乡)纪委和部门纪检组(纪委)职责定位,规范派驻部门纪检组(纪委)负责人的分工和排名,严格落实不分管与纪检工作相冲突的其他业务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改革试点,督促基层纪检机构加强对所在单位权力运行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并将工作重心转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

  增强监督实效。积极探索廉政风险较高的“大部门”采取单独派驻纪检机构,进一步推进纪检派驻机构“全覆盖”。 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围绕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开展监督,在6个部门创新开展《行政执法“三卡”监督制度》试点工作。建立村级纪检小组5项工作职责、6大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纪检组织前哨监督作用。

  提升履职意识。区纪委主要负责人定期对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约谈,组织派驻机构负责人对作风建设开展联合交叉检查,促进了作风建设督查常态化。

  着力构建“三大”体系,力促履职尽责有作为

  建立组织保障体系。落实镇(乡)纪委“8+5”工作机制,明确镇(乡)纪委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纪委书记和镇(乡)纪委委员任职条件等,保障纪检干部“呆得住、干得动”。

  构建能力提升体系。针对基层纪检组织不同岗位特点和要求分别制定专项能力提升方案,全方位、多渠道、分层次组织纪检干部开展集中培训、上挂轮训、交流研讨、干部论坛和征文比赛等活动,大力倡导学思践悟,不断强化纪检干部担当意识,提升素质素能。

  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以上为主的考核主导机制,制定“双报告”制度和两个提名考察办法,推行基层纪检机构负责人分层分级述职述廉制度,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不定期对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充分发挥考核对工作的指导和推动作用,倒逼工作落实。

  文/徐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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