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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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6-11 15:59
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从根本上是要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以及制止金融“脱实向虚”之所以难以落实,原因是多方面的:金融与实体经济、经济的虚与实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使主、客体难辨,“服务”难措手足;实体经济长期疲弱,风险累积,致使金融业望而却步;金融自身的发展逻辑客观上存在对实体经济“疏远化”倾向等。
笔者认为,尽管存在缺陷,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命题仍是可以成立的。然而,我们主张从金融的基本功能出发来阐释这一命题,并制定相应政策。必须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货币金融活动深深渗透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尽管金融活动纷繁复杂,但是,从根本上说,其最终作用只是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发挥媒介作用,并无其他。因此,所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根本上指的是其应有效发挥媒介资源配置的功能;而所谓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无非是要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离开这一点,无论是讨论金融的产业归属,还是辨析贷款的难易、利率的高低,都会误入歧途。
金融与实体经济以及虚与实的界限
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界限曾经十分明晰,但是,经过近几十年层出不穷的金融创新和持续不断的金融自由化,实体经济已不同程度地被“金融化”和“类金融化”了,致使金融与实体经济的界限日益模糊。如今,在普通投资者资产配置的选项里,将“实体性”不容置辩的大宗产品,与“金融性”毋容置疑的固定收益产品和汇率产品等量齐观;时下稍具规模的投资机构,也都会专设FICC部门,即将固定收益(Fixed Income)、货币(Currency)和商品(Commodity)统一在一个逻辑框架下加以运筹。仅此一端就告诉我们,如今讨论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根本的难点在于缺乏清晰的概念界定和不含糊的分析前提。
虚和实这一概念更是如此。无论如何界定,虚、实关系的主体都包含金融与实体经济的关系;这两者间的边界越来越模糊且彼此渗透,已如上述。随着经济的发展,更有一些新的因素不断加入,使得虚实难辨,其中最致命者,就是作为实体经济主体的制造业,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已经大规模“服务化”了。
在传统的经济学分类中,服务业大部分被划归“流通部门”。根据传统理论,大部分服务业自身并不创造价值,因而可视为经济的虚拟部分。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制造业服务化浪潮逐渐侵蚀了传统的分类界限,如今,制造业和服务业已经难分轩轾。
制造业的投入广泛服务化了。这当然归功于生产的信息化、社会化和专业化趋势的不断增强。生产的信息化发展,使得对与信息的产生、传递和处理有关的服务型生产资料的需求,逐渐超过对传统实物型生产资料的需求。而生产的社会化、专业化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协作深化,则使企业内外的经济联系大大加强。这些趋势发展的综合结果,就是使经济社会对商业、金融、银行、保险、海运、空运、陆运以及广告、咨询、情报、检验、设备租赁维修等服务型生产资料的需求呈指数级上升。简言之,如今,服务作为生产要素,已经与劳动、资本、科技进步、企业家精神等传统要素并列,而且日益显示出其重要性。
从生产侧看,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企业对“顾客满意”重要性认识的加深,制造业企业不再仅仅关注传统实物产品的生产,而是广泛关注实物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服务环节在制造业价值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许多传统制造业企业甚至专注于战略管理、研究开发、市场营销等活动,而索性放弃或者将制造生产活动“外包”。在这个意义上,制造业企业正在转变为某种意义上的服务企业,生产服务化成为当今世界制造业的发展趋势之一。
经济的服务化趋势,是造成经济生活中的虚与实、金融与实体经济难分轩轾的最重要因素。我们看到,在有关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的讨论中,确实有学者提出:金融业是服务业,服务业就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所以,“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这个命题本身是伪命题。对于这种反诘,我们很难作答。
金融能够做什么
一般人理解的金融也应当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命题,其实包含着这样一句潜台词:金融即便不是无所不能,至少也是最主要的决定因素。这一判断,过高地估计了金融的作用。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金融与实体经济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而且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作为这一实践的理论映射,标准的经济学理论把现代经济社会大体分为实体世界和货币世界两个侧面。所谓实体世界,指的是由物资资源、人口、产品、劳务、劳动率、技术等“实体”因素构成的经济世界;而货币世界则指由饥不能食、寒不能衣的货币资金的运动构成的经济世界。这样,在宏观层面讨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影响,主要涉及的是货币资金的供求机制及其对物价水平的影响。因而,所谓金融要服务实体经济,主要指的是金融部门要为经济发展提供适当的流动性,并保持物价稳定。显然,此时的金融对于实体经济而言,本质上是中性的,企图运用金融手段来影响实体经济运行,或可产生短期冲击,但长期终究无效。但这种状况反映在理论上就是金融学始终不能被有效地整合进以一般均衡为主要分析工具的主流经济学分析框架中。
20世纪80年代,新增长理论、信息经济学和新金融发展理论兴起,开始打破传统金融发展研究的僵局,从金融功能的角度研究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为现代金融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按照美国经济学家罗伯特·墨顿的概括,金融体系具有如下六项基本功能:(1)清算和支付功能,即提供便于商品、劳务和资产交易的支付清算手段;(2)融通资金和股权细化功能,即通过提供各种机制,汇聚资金并导向大规模的物理上无法分割的投资项目;(3)为经济资源转移提供渠道,即金融体系提供了促使经济资源跨时间、跨地域和跨产业转移的方法和机制;(4)风险管理功能,即提供应对不测和控制风险的手段及途径;(5)信息提供功能,即通过提供价格(利率、收益率和汇率等)信号,帮助协调不同经济部门的非集中化决策;(6)解决激励问题,即帮助解决在金融交易双方拥有不对称信息及委托代理行为中的激励问题。
不妨归纳一下,上述六项功能中,二、三两项涉及储蓄和投资,这为多数人所熟悉;其他四项则是金融体系在促进分工、防范和化解风险、改善资源配置效率、利用信息优势、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的作用。这些功能或容易被忽略,或索性就只有少数人知晓。
长期以来,中国学界、政府与社会对于金融功能的理解,基本上集中在储蓄和投资方面,而忽视了其他重要功能。由于有此偏颇,金融的功能或多或少地被扭曲了:金融仅仅被看作向经济活动输送资金的“血脉”,其作为市场经济制度之基础以及其他或许更重要的功能(例如,为资源配置提供信号、深化分工与协作、管理风险、提供激励等),则被忽视。如此理解金融,在中国有其实践基础。从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点来看,在过去传统工业化时期,由于经济发展有着相对确定的需求或投资的方向,金融体系的主要功能确实就是为相应的生产与投资活动提供资金;过去30多年高速增长过程中微观主体对资金的渴求和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也使得人们对金融的功能产生了“就是筹集和配置资金”这一认识上的偏颇。基于这些看法,所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命题,在中国这里很容易被简化为无条件满足微观企业的资金需求;如果做不到,便会被扣上“不为实体经济服务”的帽子。
总结以上,我们认为,围绕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展开分析,是理解和阐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命题唯一可行的路径。
(作者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
□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