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彻底的流程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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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7-09-20 11:06
互联网法院不仅是在司法程序上架构信息技术,更是彻底的流程再造
8月18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随后开庭审理了揭牌后的第一例涉网案件——《后宫甄嬛传》作者流潋紫诉网易侵害作品网络传播权案。
案件审理时,原被告双方代理人没有出现在法庭上,而是分处杭州、北京。审判员王江桥在审判席上熟练地点击鼠标,通过面前的一块大屏幕与诉讼双方交流。大约20分钟后,王江桥敲响法槌,庭审结束。
杭州互联网法院将探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让当事人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就完成诉讼。作为中国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杭州互联网法院将会带给当事人哪些诉讼便利?又将如何推动互联网空间法治化治理?
为什么要设立互联网法院
杭州信息经济发达,信息经济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贡献率超过50%,并聚集了阿里巴巴、网易、海康威视等互联网龙头企业,涉网纠纷多发。
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程建乐印象中,这些涉网纠纷大约从2012年起进入司法领域,随后,涉网案件数量呈几何式增长,给原本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法院带来了挑战。
2015年,浙江在全国首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被认为是互联网法院的雏形。统计显示,浙江已有15个法院陆续加入该平台,已累计处理案件近2.3万件。
“随着试点的不断推进,现行诉讼规则与网上审判流程设计难以衔接的问题开始显现,特别是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的统一以及与其他部门的大数据接口,在一个专业法庭的平台上难以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说。
2017年6月,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
会议强调,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要按照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要求,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等提供司法保障。
管辖哪些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为基层法院,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
根据方案,杭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的下列涉互联网案件: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融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的其他涉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不服杭州互联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刊记者对比发现,杭州此前试点设立的电子商务法庭,专门审理网络支付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网络交易纠纷三类案件,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的互联网案件类型进一步拓宽,并包括了行政案件。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试点之初,管辖的案件类型不宜过多,刑事案件因涉及到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目前还不宜推行。”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说。
带来哪些诉讼便利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最新统计,截至2017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7.51亿,手机网民规模达7.24亿。
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也引发了大量涉网诉讼。但专家指出,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跨地域等特征,社会公众运用传统司法规则和诉讼方式解决涉网络纠纷常常会面临成本高、流程长的问题。
辽宁见道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思佳曾代理多件涉网案件,经常要跑到外省应诉。“参加一次庭审,起码得两天时间,交通费至少得几千元,有时候涉案金额并不高,只有一万多元,但如果要应诉,必须跑到当地法院。”
据介绍,杭州互联网法院建立了融合当事人在线起诉、应诉、举证、质证、参加庭审,以及法官立案、分案、审理、评议、判决、执行等诉讼全流程功能模块的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融合于审判执行全流程。
互联网法院开庭时,原告、被告以及法官都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出席,通过在线交易记录提取证据,调解、宣判等也直接在网上进行,诉讼全程网络化,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打完官司。
8月18日,张思佳在律所打开工位上的摄像设备,参加了杭州互联网法院组织的一场线上调解。在审判员的主持下,不到一个小时,原被告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这让第一次参加线上调解的张思佳颇感意外。“不仅效率高,而且减少了我们的诉累和成本,希望以后有更多互联网法院出现。”
如何推动互联网空间法治化治理
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表示,为了破解诉讼主体身份确认难、当事人在线质证难、在线行为控制难等网络审判难题,杭州互联网法院形成了一套以诉讼平台操作规程和网络视频庭审规范为中心的程序规则,完善网络司法缺席审判制度,维护网络司法权威。
“在审判团队方面,把不同专业背景的人聚集起来,实现司法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理念互通,让法官从法律人才成长为熟悉法律、拥抱互联网、懂得互联网技术的复合型人才。”杜前说。
“我国对涉网行为的监督尚处于起步阶段,涉网违法犯罪行为多发易发,同时也存在法律盲区。”程建乐表示,通过设立专门的互联网法院,可以有效加强对互联网纠纷的司法实践研究,通过个案审理来形成对网络行为的规则指引。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认为,互联网法院不仅是在司法程序上架构信息技术,更是彻底的流程再造。“这场改革至少有两个问题要解决,一是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二是怎么让老百姓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司法公正。通过标准化、结构化的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可以解决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陈晓波/浙江杭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