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落地了,保险怎么买

  2017年5月25日,保监会下发保监人身险【2017】134号文件,一大批保险产品进入整改阶段,2017年10月1日是整改完成的时间点。

  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保险新规”的文件,究竟给新老投保人带来什么影响?

  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哪个好

  赵凯文(保险经纪人)

  新政表明,保监会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和发展定期、终身寿险产品,有政策鼓励,则定期、终身寿险会迎来一波销售高潮。那么对普通投保人而言,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究竟有什么区别,该如何选择呢?

  不少人有一个错误观念:终身寿险保终身,定期寿险保定期,这是简单的望文生义。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死亡,保险公司将向其受益人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定期寿险是指在保险合同约定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且不退回保险费。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50岁、6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

  例如,产品A,年缴保费6000元,保障10万元,20年缴期,保障期限至终身。那么20年后,保险人累计缴费达12万元,如果第21年发生意外,则保险可以理赔的额度是10万元与相应投资收益。

  再如,产品B,年缴保费1000元,保障10万元,20年缴期,保障期限20年。那么在20年内投保人获得的保障与产品A相同。20年后如发生意外,保障已解除。

  这两种寿险的另一重要区别在于功能性。定期寿险是单纯的人寿保险,终身寿险则具有现金价值。终身寿险的保单所有者可以中途退保领取保金,也可在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限额内向保险公司借款。

  对投保人来说,终身寿险的使用较为灵活,但定期寿险的费用要便宜一些,因此投保还需依据自身能力和需求去选择。

  万能险不再“万能”

  王慧(保险经纪人)

  新政明确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新政落地后,万能险、投连险只能作为一个独立险种销售,不能再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这对万能险市场是重大打击。

  根据东北证券9月发布的134号文专题研究:截至9月11日,处于“在售”状态的附加产品(万能型)为147个,这些产品10月1日后都不能再售。研报分析,新规绝无限制行业发展的意图,其落地短期或对2017年四季度和2018年开门红产生冲击,但长期有利于寿险业回归保险保障本源。

  近年来万能险在市场上非常红火,主要是由于其高额的利率超过一般银行理财产品。新政落地前,一款保障型的主险再附加一款万能账户,保户就可享受高结算利率。

  例如,保户选择一款主险为报销型的医疗保险产品再附加一个万能账户,万能账户相当于一个理财账户,保户的钱可不限时间不限额度地进出。2016年,这类万能账户的利率接近5%。

  简单理解,万能险就是一种自己定义保障额度的产品,如果每年所缴保费大于保障所需费用,高出部分的投入就能增值,保险公司赋予这部分资金浮动的利息。好比在保险公司存了一笔钱,这笔钱既能享受高于银行定存的利息,同时还具备风险保障金功能。如此一举数得的险种,当然受到投保人欢迎。

  但是,万能险提供的所谓高息是浮动利率,保险公司承诺的保底利率仅2.5%,甚至1.75%,低于一般银行定期产品回报。随着投资环境的变化,利率会相应调整。许多万能险购买人是被每年7%以上利率的广告宣传所吸引的,而这两年能达到这一收益水平的万能险产品几乎没有。

  投资者在购买带有理财性质的保险产品时,需先明确自身诉求:重保障还是重收益?对于看重收益的投资者,银行理财或是更好的选择。

  快速返还型的保险或许适合“月光族”

  张亚丽(理财分析师)

  新政的另一条“红线”是调整了返还型保险的返还时间和返还比例。

  中国人寿在2006年推出“美满一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产品,上市后即受热捧,自此保险公司找到撬动市场的新杠杆。快速返还型的保险设计问世,就是以满足那些期望快速见到收益的投资人为目的。对于注重收益的保户而言,返还越快,返还越多,产品就越受欢迎。

  此番新规定明确: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

  此前,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时间是保单生效满3年,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比例也更宽松。

  10月1日后所售出的相关保险产品在新政的制约下,平均年回报利率只有4%左右,与普通银行理财产品4%左右的年化收益相近。投保人想在中短期内从保险产品上获利的可能性为零,新政的规定有效防范了巨额不明资产转移等风险。

  保险作为一种金融手段,有风险保障、长期储蓄和投资等多种功能,但其之所以被称为“保险”产品,显然风险保障是最主要和最有优势的功能。

  对于投资者而言,必须明确自己购买快速返还型保险的目的是什么?是养老或子女教育储备,还是财富保值增值需要?就以上几点而言,快速返还型保险产品都不是最适宜的。

  有投资者这样思考:自己是月光族,存不下钱,通过保险可以实现强制储蓄。每年度交付保费时通过信用卡支付,而还款带来的压力则化解到平时来承担。对于这类投资者,购买快速返还型保险就比较适宜。首先,快速返还型保险能实现强制储蓄的目的;其次这类产品的资金流动性比较灵活,适用于理财初期的积累。

  需要注意的是,新政落地后,该类产品的返还效率被限制,就意味着资金灵活性也相应降低了。

  非吸烟者的保费更低说明什么

  孙燕(保险分析师)

  此番保险新规定明确提到投保人的吸烟状况,非吸烟者和吸烟者相比,前者可以选择到更物美价廉的寿险产品。这意味着未来买保险会面临更加细分的核保,健康状况、吸烟状况等都会影响费率。

  2017年4月起中国开始施行《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电子病历的书写与存储、使用和封存等均需按相关规定进行。根据规范,门(急)诊电子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住院电子病历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出院之日起不少于30年。

  过去保险公司一般通过两个途径来获知投保人的既往病史:一是社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就诊记录,二是内地商业保险理赔记录。

  保险新规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了核保的严格性,借助电子病历,投保人即便不使用社保,保险公司也可通过医院记录获知投保人全面的就诊记录。任何一个细微病历都有可能被加费,一次住院记录都有可能被拒保。

  2017年9月,国内保险业迎来了一波“停售”。在此之前,很多代理人都向客户声称好产品将停售,需要“且买且珍惜”。实际上在业内人士看来,最需要果断出手购买的就是健康类保险产品。

  134号文施行后,保险公司会更注重“严核保,宽理赔”。事实上,随着行业走向规范,核保的趋势是越来越严格,保费会随着投保人健康程度发生相应的波动,因此早买更划算。

  但就投保理财类产品而言,则不要跟风,应理性对待自身的投资能力,量力而行。理财保险应随人生不同的财务阶段,人生责任的不同阶段而变更,盲目增加投资可能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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