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补贴发放为何“冷热不均”

  • 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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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12-04 13:48

据了解, 冬季取暖补贴施行于上世纪 50 年代,是单位为职工提供的一项福利。近年来,随着供热体制改革,“热”成为一种商品, 供暖走向市场化尧商品化,多地改革了单位统包的用热制度,实行取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的政策,将其以补贴形式直接发给职工个人。但在民企中,这一福利可遇不可求。

值得注意的是, 取暖补贴只适用于供暖地区, 广大的南方地区并不适用于这一福利。有人也容易把供暖补贴与低温津贴混淆, 其实低温津贴是一种低温劳动保护, 是劳动者所应享受的一项劳动权利, 而供暖补贴则更多是一种福利,前者被写进了相关法律法规,而后者在法律上却暂无强制性规定。

现在高温津贴尚且存在讨论多尧落实难的问题,低温津贴更是少为人知,也就更难以得到落实。而供暖补贴则更只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职工享受的福利, 对于广大民企职工来说,很多都无福享受。

虽然一些供暖地区也有相关政策,要求用人单位为职工发放供暖补贴,但这些规定并没有强制性, 很多民企对此视而不见, 并不会给职工发放供暖补贴。 最让民企职工感到不公的是,取暖补贴在体制内外存在明显的差异,体制中人可以享受到取暖补贴,体制外的职工却分毫未得。 甚至在同一单位,正式职工与劳务派遣工的待遇也不同,有的正式职工每年都有取暖费,而劳务派遣工却什么都没有。取暖补贴发放为何“冷热不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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