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身家的厅官是怎么炼成的

  • 来源:杂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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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2-05 10:05

  2017年10月,内蒙古乌海原市委书记侯凤岐案一审宣判,其获刑十七年,其妻杨秀娥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他们的家庭财产超过了一亿元,而其中合法收入仅为六百三十六万。侯凤岐获认定的受贿共有三十起,均是商人所送。此外,除了大肆受贿,这夫妻二人还钱生钱,比如买铺买房、股票投资、放高利贷等,进而把赃款洗白,获取更大的利益。

  2015年11月,年仅五十三岁的侯凤岐落马,这个曾被委以重任的煤炭资源重镇一把手迅速陨落。内蒙古纪委的双开通报显示,此人问题多多:搞迷信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如实报个人事项、大肆敛财……

  收受第一笔贿赂时,侯凤岐刚刚三十九岁。此后边腐边升的他2008年来到乌海担任市长,四年后再进一步获任市委书记,直至落马。

  大肆受贿:煤老板

  一送就是三百万

  在侯凤岐受贿的三十起事实中,最小的一笔为三万元,最大的一笔近一千万,可以称得上是“大小通吃”。

  最大的一笔发生在侯凤岐任乌海市市长期间,送钱的是一家矿业集团的董事长张某,即一位煤老板。原来这名煤老板在当地签了个采煤工程,于2008年9月找到侯凤岐,送了十五万美元,希望得到关照。第二年,煤老板希望能找有关部门打打招呼,使采煤工程延期、抓紧开采,便一口气给了侯凤岐三百万。

  谁知,事情并没有办成。煤老板觉得是钱送少了,便再次送了三百万,结果他成功了。转过年,也就是2010年4月,煤老板希望再次延期,又给侯凤岐送了三百万,工程便随之延长到同年7月。

  据侯凤岐供述,2009年第一次收三百万时,对方开着车到家,从后备箱搬下来三个酒箱子,说是给领导拿点钱,然后就走了。其余两次的行贿情况类似,每次均为三个箱子的现金,煤老板直接开车送到他家。

  侯凤岐并非“光吃不吐”,当反腐的风声正紧时,他数次把受贿的钱财退了回去。2013年和2014年底,侯凤岐因迫于反腐压力,分两次共计退给熊某人民币六十万元。相同的时间段内,还有退钱的事情发生。此前他收受一家公司董事长孙某七十万元,后来迫于反腐压力全部退回。

  搞钱生钱:用赃款放高利贷

  如果说收受贿赂只是侯凤岐犯罪的开始,那么通过钱生钱,也是铸就亿元身家非常重要的因素。他们主要通过购买商铺和房子、股票投资、放贷等方式,把赃款洗白,也进而获取更大的利益。

  在买房买铺方面,杨秀娥共买了五家商铺,分布在北京、呼和浩特,共买了五套房,分布在呼和浩特、海南等地。而他们的方式则是不用自己的名义买,而是请人代持。

  在投资股票方面,从2007年开始,杨秀娥便用朋友的名字开了五个账户,涉案金额达一千一百余万元。侯凤岐供述称,是他动员妻子炒股的,并教她分两部分炒股,一部分是合法收入,实名开户;另一部分是借用别人的名字,洗的是非法收入。

  至于放贷,他们涉及的不仅有小额贷款公司,竟然还染指了高利贷。比如侯凤岐早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就在当地一家公司老总倪某处放贷过一百六十万元人民币,2014年底收回来,金额已经翻滚到四百万。

  至于杨秀娥窝藏、转移侯凤岐的非法收入,还有一个生动的事实。2014年初,反腐风声越刮越猛,他们决定将收受的二十九块金条(重4570.04克,价值一百七十余万元)等物品藏匿于杨秀娥舅舅魏某家中。

  杨秀娥供述,2014年春天的时候,侯凤岐让她把家里的黄金物品拿回老家放起来。于是,她把黄金、手表等贵重物品拿出来,用家里的旅行拉杆箱装好后,开车拉到其父母家里。又买了一个普通的旅行箱和一把小锁头,把东西倒进去,她开车拉到四舅家,让他把这些东西埋在他家凉房里。

  结果显而易见,这种埋藏黄金入土的小伎俩在调查面前不堪一击,而他们俩也随着判决的生效双双获罪。

  【原载《法制晚报》】

  ○李文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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