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台内外

  • 来源:杂文选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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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2-05 10:25

  近来有媒体报道:浙江慈溪有位女士去银行取款两万两千四百元,因柜员操作失误,给了两万四千元。后来银行向女士追讨多出的一千六百元,但女士认为,银行柜台上写了“钞票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拒绝归还,银行将那女士告上法庭。经查,此乃旧事,然一重提,又引争议。

  都说侯门深似海,我看银行水亦不浅。记得我去银行存钱,排了许久,终于坐在柜台前,说得清楚,定期三年。忽然柜台里的女孩就热情起来,又叫来一位,俩人满脸笑容,你一嘴我一嘴地开导我:大爷,你这么存不合算呀,我们这里还有一款利息高的……那一次我险些被说动,忽然想起之前来这里,从来没有过这等待遇,这其中必有缘故。冷静下来,我没有接受建议,再看二位,脸色立变,一个转身走,一个眼瞅天花板,扔过张单子:填表!后来才知道,她俩推荐的,实际是一种保险。不少老年人眼花耳背,一见笑脸就信了,可再想退,就不容易了。后来,我总结出一条经验:人去银行,需要提防。冷脸相对,属于正常。忽然热情,必有花样。若避罗网,拒绝为上。虽然显得老汉没礼貌--人家刚开口,我这就摆手--请打住,就按我的办,利息再高,不要;结果呢,这些年就没在这里出过麻烦和烦恼。

  柜台内外,咫尺之隔。看似平等,实则不然。再说我去邮局取稿费。有一次是几张汇款单,我大致看看递过去,里面报个数就给了我。回来琢磨不对劲,好像少了一张的钱,转天路过,问能否再看看汇款单,人家说不能。后来我长了记性,取之前找块纸片加一下。但就这样,也出过差池:当时数着没问题,回家老伴掉过来数,有张百元票少了一个角,还挺大,又去邮局,人家说你得当面查出才行,都离开柜台了,不行。自知理亏,算啦。再数钱,不怕旁人笑话,正一遍,掉头再来一遍。

  可有一次当场查,多出一千,我刚说你可能多给了吧,话音未落,里面那位跟屁股下有弹簧似的,噌一下蹿起来,一把将钱抓过去,点一遍,扣回十张,连声谢谢都没说。我说不对呀,不是出了柜台概不负责吗?她说:那是对你们,我这差了不行。兔子急了咬人,人急了吐真言:都是差错,能差咱,不能差她。柜台内外,差距怎么这么大呢!

  当然,按照法律条文,那女士多得的一千六百元,大概属于“不当得利”,应当退还。但我以为,那女士也并非要强占这一千六百元;如果强占,她可以不承认多给了。她之所以承认又不退,正如她所言,就是要较这个劲,让银行也思考一下,他们违背自己制定的规定,该怎么办?

  虽然此事银行胜诉,但我觉得从根本上讲,银行没有赢--如果银行个别员工认为出了错,没啥了不起,单位会出头打官司要回来。那么,这次多给一千六百元,下次就可能多给六千一百元。长此以往,输了的应该是银行。

  【原载《今晚报》】

  ○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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