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盗掘消亡史

  宋元精品瓷器,在龙泉境内,有三大产地:大窑、金村、溪口

  浙南的龙泉县,以生产青瓷著名,万山深处,留有大量的遗址废墟。南宋后期,因为粉青、梅子青釉的出现,龙泉窑精品瓷器,釉色温润,造型典雅,深受后世文人雅士、古董贩子的青睐。

  宋元精品瓷器,在龙泉境内,有三大产地:大窑、金村、溪口。传说宋有章生一、章生二兄弟,善治瓷业。哥哥章生一所出青瓷,黑胎,粉青厚釉,釉面多冰裂纹,称“哥窑”;章生二所出,白胎,釉面无纹,称“弟窑”。故事之真伪,无从判断,但南宋龙泉窑当真分为黑胎、白胎两种——黑胎“哥窑”瓷,产量尤其小,产地集中于溪口,格外珍贵。

  2011年,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溪口发掘瓦窑垟窑址,揭露了两条龙窑。窑炉既长且大,可是瓷片却很少,除了指甲盖般大小的片子,看不到稍大片的黑胎瓷。发掘者推测,这边的窑址在民国时期已遭严重盗掘,翻了个底朝天。

  推测是可信的。上世纪二三十年代,陈万里先生曾经“九下龙泉,八上大窑”调查青瓷,写下《龙泉访古》等考察笔记。每次他来大窑,总能见到遗址现场一片狼藉,遭人挖掘过的地方,处处陷为大坑,来自上海、温州的古董商人甚至在遗址现场收购,乡人把新鲜出土的器物就地叫卖。1935年,陈万里路过大窑高漈头,山坡上正在发掘,亲见现场出土的香炉“以百十元之高价”交易,那是个缺了一块的破碎器物。

  这股盗掘窑址的风气肇始于清末,民国以来愈演愈烈,瓷器卖到温州、上海可换钱,卖给外国人更值钱。满山的窑址,老乡随便一挖,就能赚个千数八百,收成比种庄稼强多了。可惜“飞钱只当飞钱用”,挖古董赚来的钱不是钱,吃喝嫖赌,用得精光,只好继续上山,接着挖掘。

  残器诚可贵,整器价更高,一旦挖到精美的龙虎瓶,那就发财了。但遗址里的器物,即所谓“窑底货”,都是古人就地抛弃的残次品,不是搭釉、窑风,就是有各种瑕疵。龙虎瓶最值钱,这是浙南山乡特有的随葬冥器,完整器也只应坟墓中有。一时间,龙泉及其邻县福建浦城,盗墓盛行,人心大坏。1940年,浦城县政府下令驱逐古董商,派警察到汽车站搜查,发现古物,当即没收,很多古董贩子逃到龙泉来。

  古董贩子,云集龙泉,稍稍完整的白胎瓷器,漫天要价。至于“物以稀为贵”的黑胎瓷,更是奇货可居。陈万里先生说“不问物品如何,但系黑胎,一律出以高价,贩之沪上,可获巨利”。1941年法币贬值后,更有涨价的理由,溪口出土的“黑胎标本,动辄数十金”。

  利之所在,熙来攘往。溪口瓦窑垟等地的黑胎青瓷窑场,几十年间,不知被翻搅过多少回,稍大一点的瓷片早已扫地而尽。2011年,主持瓦窑垟窑址发掘的同事运气不错,居然捡到指甲盖般大小的瓷片,吉光片羽,弥足珍贵,那是旧社会的劫余,侥幸留到新时代。

  这就是旧社会的乱象。当然也不能说,龙泉出土的瓷器都卖到了外地,20世纪40年代龙泉本地也有大收藏家,比如龙泉乡绅吴梓培,他是1944年重修《龙泉县志》的总纂,据说“收藏了大批哥窑、弟窑及一般龙泉窑,珍贵稀有,为全国独一无二之物”。

  1950年土地改革后,吴梓培家的土地、财产被没收,瓷器不知下落。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作为文物保护管理机构,曾经发文追查文物下落。龙泉地方政府答复说,“在土改中把这些瓷器都被当作家具处理分配给群众”了。文管会专家认为,吴家收藏多为“窑底货”,残破不合实用,不可能当成日用器皿分配。1953年特地委派工作人员前往吴梓培老家调查,据调查得知,古瓷确实并未分配给农民,大家看到吴家布匹、粮食很多,忙着分田分地分粮食,谁都顾不上破烂瓷器。地主家当然也不敢索回这些象征腐朽生活方式的古董,大概随其自生自灭,不久散失殆尽。

  旧世界打得落花流水,赏玩瓷器不再是风雅事业,贩卖古董更非正经行业。随着古董贩子的散去,龙泉窑遗址的盗掘乱象,终于得以根本性的遏制。这是龙泉窑遗址保护史上的重大事件。

  郑嘉励:专职田野考古,业余从事杂文写作,既为个人抒情遣怀,也为考古工作者与大众之间的情感、趣味和思想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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