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钱就曝光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负面新闻,合作,公诉
  • 发布时间:2020-02-27 13:41

  “目前,你们公司的负面新闻在本地自媒体中持续发酵,已经引起了网络舆情,数以千计的网民在争相转发,如再不进行相关处置,恐怕会影响到贵公司的形象和业绩……”当生活中我们遇到这样棘手的问题时,是否会犹豫不决,不知该如何处理?如果这时有人告诉你,他会出面帮你协调,并妥善处理好此次负面信息,你是否会觉得这是“一根救命稻草”,并愿意为此支付一定的“合作”费用……

  他努力将自己包装成为一名兼职于多家知名报社网站的记者、法律文化学者、品牌策划和危机公关专家,享受着被当地众多不明真相的网民称呼其为“网络斗士”,在网络大V的光环下,他乐此不疲地精心自导自演一出出负面舆情“好戏”,一次次让他赚得金满盆钵。

  2018年12月22日,经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敲诈勒索罪一审判处张峰、田泽军、谷宇等人二年二个月至四年八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张峰、田泽军、谷宇等被告人不服,向淮安市中级法院上诉,2019年2月28日,经淮安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谷宇刻意穿了一件印有记者标记的衣服进入厂区,并直接找到厂区的负责人,在表明接到群众举报,厂区污染较大,前来进行调查的来意后,老板眼见事情瞒不过去,便以厂子经营不好、入不敷出等困难为由,想敷衍掉眼前的两位苦主。最终在张峰的劝说下,厂老板还是付给了张峰、谷宇两人600元“香烟费”。

  被拥簇的“座上宾”

  张峰,曾经因先后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强奸罪共计入狱14年,2008年刑满释放后回到家中,除了苦守即将拆迁的老房子外,整日无所事事。按常理,在狱中接受改造的他更应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然而,令人唏嘘的是,其不仅没有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反而多次以坐过牢为“金字招牌”,营造出一种“我怕谁”的嚣张姿态。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张峰经常成为谷宇、田泽军等当地自媒体人的座上宾,而后者主要通过曝光他人的负面信息来做“生意”,收入来自被曝光对象对自己的“表示”。

  谷宇在用自媒体敲诈勒索方面,算是最早的“试水者”之一。按照谷宇自己的说法,一开始,他们的自媒体并不敲诈别人,因为需要提高点击量就会发一些负面新闻,别人要求删除帖子就会请吃饭、送香烟之类的,时间长了就专门干起了收集负面新闻曝光,让那些被曝光的单位或者个人自动找上门,然后向他们敲诈点钱或者其他物品,作为删帖的报酬,有时也会以准备曝光的负面新闻直接和对方谈,给钱就不曝光,不给钱就曝光。对于和张峰的合作,谷宇坦言就是相互配合,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张峰主要是前者,他作为中间人协商价格,先要高价,谈妥了,拿到钱大家平分。

  (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2014年10月,当时张峰还没有自己的自媒体网站的时候,一天,谷宇从一个网友处得知一乡镇的炼钢厂污染比较大,于是就叫上张峰等人一起去“寻找商机”,为显得正规并更具说服力,谷宇刻意穿了一件印有记者标记的衣服进入厂区,并直接找到厂区的负责人,在表明接到群众举报,厂区污染较大,前来进行调查的来意后,老板眼见事情瞒不过去,便以厂子经营不好、入不敷出等困难为由,想敷衍掉眼前的两人。最终在张峰的劝说下,这位老板还是付给了张峰、谷宇两人600元“香烟费”。出来后,谷宇对张峰说道,“从老板递过来的香烟就知道是个穷鬼,但在这一家至少油钱够了”,说完两人又朝着附近其他炼钢厂“摸线索”去了。正是在与谷宇等人的合作中,张峰每次能分到数百到几千的钱物。在三番五次尝到甜头后,张峰心想,为何不“自立山头”,独自攫取自媒体行业中的“金矿”?

  为牟暴利“单飞”

  俗语有云“一个好汉三个帮”,张峰慢慢摸清了自媒体行业中的各种“道道”,為能够迅速做大市场,他先后找到了朱茜、谭军入伙,张峰负责寻找负面信息,谭军负责编辑发布,朱茜负责与人谈判,三人各司其职。在他们的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注册成立后,张峰等人在县城内租了一间门面,正式开始了在该领域的“征战”之旅。第一笔“生意”,根据三人后来的供述,是因为公司缺少一套像样的沙发,当时正好有位村干部因为村民不满其处事不公多次被举报,这位干部在被张峰盯上后,最终“赞助”了一套价值2万元的沙发。

  从此后,张峰在这个“行业”可以说是一发不可收拾,从住户的违建、公务人员的公车私用、商户的占道经营、企业的污水排放到学校的违规补课等,他总能找到来向自己“孝敬”的对象。据统计,不包括被安排宴请,从2016年5月份后的不到一年时间里,张峰以此种方法“做生意”挣到近20万元。而张峰的“对象”们,因为有这样那样的把柄被抓住,宁可花钱了事,也不报警,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他的气焰。身为“后起之秀”的张峰,俨然以该行业的“名人”自居了,大家也越来越怕他,但凡看到一个戴着墨镜、手持相机的男子经常在谁家周围徘徊,这家注定要“有事”。

  2016年5月,张峰已然成为当地自媒体红人,网络大V。一天他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声称他的一个亲戚是某电力安装公司的电工,在施工时触电,抢救无效死亡,现正在处理善后和赔偿的事情,想请其以记者身份前去调查。一听到这个线索,张峰敏锐地嗅到这里面有利可图,当即驾驶他那辆贴有“新闻”字样的私家车赶往医院。车门上贴上“新闻”字样,还是张峰曾经的“合作伙伴”谷宇给他出的主意,说有了这两个字不仅路上交警不查,还能让别人都怕你。也是巧了,谷宇也参与了这次事件的处理,谷宇看到张峰到了医院,就打电话给张峰说咱们合作吧,张峰心照不宣,欣然同意,谷宇嘱咐他就在车上等人,什么都不用跟对方说,到时就收对方的钱,事后二人平分。原来,谷宇早已跟上述电力安装公司的老板“谈妥”,他利用张峰自媒体红人的“影响力”,向涉事方的老板透露,该事件已经被张峰盯住不放,不拿钱消灾是不行的,他私下与张峰有点交情,可以在中间帮忙拉个线。谷宇的嘴上功夫不弱于张峰,果不其然,仅隔了半小时的时间,一个女人走到张峰车子跟前,问张峰是不是王记者(其化名),张峰点头后,对方就送上了2万元现金。张峰自己都没想到这1万元这么好赚,这一次的“收获”,也更加坚定了其在此行业大展拳脚的决心。同时,从此后,张峰也加强了与谷宇的合作,双方在数次获得合作甜头后,在“业务”上开始了全面合作。

  苦心经营“连环好戏”

  “业务”方面,张峰在违建、公车私用等社会热度较高的话题上“屡有斩获”。该县某小学的一名老师因为家中有急事,就将单位的公车开回家,停放在一个巷子口,正巧就被在附近居住的张峰给碰到了,用手机拍了下来发给了谷宇,后者通过查取车牌方式获悉这是一辆公务用车,遂想在“公车私用”上做做“文章”。于是由谷宇在其自媒体平台的微信公众号上发帖,等着对方找上门,乘机捞上一笔。该老师从微信公众号上看到帖子后,很快查到这是谷宇开的公众号,就找到同事田凤,因为田凤是谷宇的小学同学,请田凤帮忙协调。谷宇又扮起了中间人的角色,他告诉田凤,“这个帖子是张峰发给他的,要删帖子就得找张峰,张峰手下一帮人跟着他做事,要吃饭,需要花钱解决”,他还让田凤放心,咱们老同学,肯定帮忙,之后假装跟张峰谈,殊不知他跟张峰之前就说好了套路,事成之后,一人一半,最后的结果是,该老师拿出5000元才删帖了事。

  张峰除了跟人合作外,其本人也积极开拓所谓的个人“业绩”。在张峰“出名”后,人送外号“王难缠”。袁老板在县城经营一家饭店,有一天,有员工告诉他有人在门外拍他家饭店照片,出门后他看到一个胸口别着“某信息平台”牌子的男子在饭店门口拿照相机在拍照,袁老板心知肚明,此人正在查看该饭店临时搭建的部分违章建筑,于是,他就招呼男子进店喝杯茶,但是对方却转身走了。后来问了邻居,才知道是专门报道公车私用、违建、补课等“大名鼎鼎”的张峰,心想这下坏了,碰到难缠的主儿,开始想方设法找关系疏通,袁老板第一时间通过其在学厨师时的师傅王有力联系上张峰,王有力是张峰的表姐夫,王有力听说这个事情之后带着媳妇找到张峰,张峰说这个帖子已编辑好,正准备发到网上,王有力连忙说道:“只要你不发到网上就好,事情你放心,不会让你白忙活,你出个价。”张峰趁此下台阶:“说句不好听的话,你们来了,这个面子还能不给你们吗,1万元我立即删照片。”因为来时袁老板给王有力5000元,王有力原本觉得5000元都算多,没想到对方狮子大开口!见张峰态度坚定,其表姐又是一番费尽口舌,最终他们支付了7000元给张峰,张峰才答应不曝光消息,袁老板心中压着的大石终于落下。

  被张峰敲诈的不仅是袁老板一人,周慧英是县内某市场的一个体户,在一楼租个商铺做婚庆生意。一天,周慧英和丈夫都在店里等待前来上门采购婚庆礼品的客户,当时她丈夫坐在椅子上抽烟,不巧被张峰用照相机拍了不少张该商铺违规占道的照片,张峰扬了扬手里的照相机对周慧英说:“你家卖的东西占道了,你家还不仅有这一个问题,你家卖被褥,你家属还坐在那里抽烟,我都拍下来了,这个事情要曝光,还要举报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周慧英一见到张峰进来眼皮直跳,又是递烟又是讲好话,按照张峰的话讲“我是要对其他商户和老百姓负责的”。实在没办法,周慧英就找到跟张峰熟悉的同在山城市场做买卖的马建军,请后者帮忙说情。马建军找到张峰,一听对方要2万元吓一跳,在中间劝张峰,说周慧英是小本买卖,又是外地人,得饶人处且饶人,经过一番口舌,张峰答应,周慧英给2000元钱,并请他吃一顿饭,这事才能了结。最后,钱给了,饭也吃了,张峰才没有进行“举报”。据马建军回忆,仅商户找其做中间人与张峰协商,而被张峰敲诈的就达有5家,商户们不仅支付了所谓的信息服务费,还多次为张峰的餐饮费用买单。按照周慧英等人的描述,张峰就是个“刺儿头”,不能惹,也惹不起,这一次他被抓,大家都觉得这正应了那句老话:“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撕开“网络斗士”的虚伪面具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2016年以来,公安机关陆续接到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受害群众的报案,很多人称被张峰等人以处理网络舆情、提供有偿删帖为由敲诈,2017年4月公安机关立案进行侦查,并先后将张峰、谷宇等人抓捕归案。2017年7月,公安机关将该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12月,盱眙县检察院依法对张峰等人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

  近年来,个别自媒体从业者,以报道负面新闻监督为名,行敲诈勒索之实,从而谋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了该领域的秩序,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危害。张峰案件就是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案发后,检察机关积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注重收集在有关网站所发负面帖子、微信转账记录等电子证据,做到与言词证据相互印证,公安机关采纳后及时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

  在庭审中,与张峰实施共同犯罪的其他人纷纷翻供,要么以担任中间人只是进行调解事后拿的什么钱不知情,要么以系张峰员工只是接受其工作安排等为由将责任全部推给张峰,公诉人在庭审中指出,张峰的两名员工,先是拿工资,后是算股份,张峰和朱茜各占40%的股份、谭军占20%股份,但无论是拿工资还是算股份,三人都是事先知情且分工明确,其中,张峰负责摸线索,谭军负责编辑新闻和删帖,朱茜负责与对方谈判的完整的工作分配和获利分配的制度。

  公诉人还指出,谷宇和田泽军等人,都是比张峰更早走上通过自媒体敲诈勒索的道路,他们基本都是先找线索,然后以张峰已曝光或准备曝光相威胁,谷宇或者田泽军做中间人,与对方谈判,谈妥后,收钱分赃。事前他们参与了共谋,事后参与了分赃。公诉人结合本案证据,对于对方观点一一进行了回击,让翻供者心服口服。另外,辩护律师提出,被张峰勒索的对象本身有违法行为,张峰能否认定敲诈勒索罪存在异议。

  公诉人提出,张峰勒索的“对象”即使有违法行为,也理应由职能部门来依法作出处理,作为公民,张峰应该依法举报,而不是借机索财,其没有向“对象”们索要财物的权利,“对象”们也无向其提供财物的义务。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庭审当天,来自该县的数十家自媒体代表参与现场旁听,公诉人以案释法,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本案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江苏省盱眙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方文龙

  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人会问了,以被勒索对象本身的违法行为为由索要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定敲诈勒索罪?

  这要看行为人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了威胁或要挟,从而强索公私财物。而判断是否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要看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是否存在权利争议,如果两者没有任何权利争议,或者存在权利争议,但这种权利非法律赋予,不具有可诉性,或者不被公众接受,不具有社会正当性。以该案为例,张峰等人勒索的“对象”即使有违法行为,也理应由职能部门来处理,作为公民其应该依法举报,而不是借机索财,其无向“对象”们索要财物的权利,“对象”们也无向其提供财物的义务。

  当前,我们正处于信息多元化的时代,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或多或少的涉及或接触到网络舆情,当我们遇到该案中类似情况后,需保持客观冷静,积极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相应澄清,切勿相信别有用心的人,以处置负面舆情为由,行敲诈之实。当遇到敲诈时,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切勿抱着“花钱了事”的心态,让互联网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法外之地,助涨其嚣张气焰。

  當然,最重要的是,身正才不怕影子斜,如果人们都严于律己,不去涉及违建、公车私用、占道经营等行为,不法分子也没有了下手之机。

  汪远 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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