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科技对金融市场的影响及其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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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字: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1-07-02 19:03
摘要: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计算机科技已经渗透到整个金融行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更是在金融业掀起了革命的浪潮。随之而来的是监管方面的问题,为了维护一个良好的金融科技创新环境,国家和企业需要做出更多的努力。本文主要阐述现阶段我国对金融科技的应用以及其监管模式的使用和改善。
1.背景介绍
金融科技的研究与应用在当今社会备受热议。金融科技就指的是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智能产业对金融市场带来的技术性及服务模式的影响和推动。如今,全球的数据逐年飞速增长,其中占比最多的要数金融行业。要想处理如此多且复杂的数据,就得靠大数据(Big Data)来解决。大数据方面的金融技术主要在数据的获取,处理,分析和可视化上,除此之外还进行信息、通信行业的研发。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不仅在算法方面为金融市场带来很多优化,采用人工智能接待客户也逐渐成为金融服务行业的一部分。并且利用计算机科学的知识,对处理金融领域的股票预测,消费者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监管领域也是发挥着重要作用。
2.金融科技的应用和监管
2.1 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
金融市场需要涉及到的数据和信息过于复杂,大数据使这些海量的信息得到了处理,为金融行业提供了丰富的数据和技术支持。大数据技术的出现推动了整个金融行业的发展。阐述了大数据对金融里各个行业带来的影响,例如在证券业中通过提高股票预测的准确率来提升可靠性从而发展证券行业。大数据技术也是量化投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量化离不开庞大的数据处理,而投资则需要对数据进行分析和预测,介绍了大数据在量化投资领域的重要作用,即在各个阶段对数据进行分析,预测收益与风险,实现受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双重应用也是现如今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模式。
2.2 监管方面
金融科技的监管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风险的波及面也广泛,涉及到多个行业。因此,金融科技的监管体系要完善。现阶段金融领域监管方式存在监管方式滞后,法律不完善,以及行为认定难的问题,这些使得金融市场存在很大的风险。人工智能在监管中也发挥很大作用,金融行业借助人工智能的平台,为监管提供智能化服务,提高监管水平,对监管模式创新。对人工智能应用的监管问题提出了建议,加快相关立法,完善人工智能应用的规范,才能更好的在人工智能的帮助下发展金融行业。根据现阶段的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发展情况提出了新的监管框架和思路。不仅要着眼于完善法律,还要对监管科技的算法本身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改善,并提出将企业纳入监管的体系和对象中。当然,行政监管和法律监管不能分开,介绍了大数据交易中的监管体系,认为需要同时建立行政监管和平台监管才能实现大数据下的合法交易。双重监管体系,使数据流通更为有效和可靠。国家应加强对数据安全的监管,从收集到使用的全过程都进行监管,制定相关法律,加大对数据的不当使用的严惩力度。
3.各国监管体系
3.1 国外目前的监管政策
国外的金融科技比我国发展要更早且更先进,每个国家在他们的金融科技监管方面也有着自己独特的模式和法律体系。英国属于金融科技发展较早的国家,其已经探索出了金融科技在金融市场的应用场景。同时英国也在进行对监管方面的不同尝试。英国打算将新型数字科技用于监管,将计算机代码取代自然语言,并使用人工智能进行监管【8】。新加坡、日本、俄罗斯等国也都相继成立了金融科技协会。加强监测管控是金融科技监管的一个常用的监管手段,此外,还使用“沙箱监管” (Regulatory Sandbox)来防范和抑制金融科技带来的风险。此项机制由英国于2015 年率先提出。“沙箱监管”指的是在一个范围内,企业可以测试他们的产品和服务,并由监管部门全程监管,杜绝将危险传播到划定的范围之外。每个使用“沙箱监管”的国家都有符合国情的规定,澳大利亚的沙箱就非常注重风险把控,对资金的最高上限,提交报告的时间都有明确规定。新加坡的管理比较宽松,时间规定也具有较大的弹性。
3.2 国内的监管政策
国内金融科技的发展已经跻身世界前列。为了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国家对金融科技的发展非常重视,在监管方面也做了很多的尝试。在法律上也做出了很多调整。各部门也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采取不同方式的监管措施。我国还借鉴其他的国家的经验,实施了中国版的“沙箱监管”,开始尝试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城市开展金融科技应用的试点。与其他国家不同的是,我国的“沙盒监管”是持牌进入试点,不纳入网贷和虚拟货币等机构,这就大大降低了风险。各试点相继开展项目,取得了成效。随着“沙箱监管”的不断实践,不仅给这些企业一个创新的环境,还可以测试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评估这项创新是否惠民,是否值得推广。
4.分析与讨论
4.1 局限性
(1) 法律还不够完善。国家针对金融科技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很多不法分子利用新兴科技钻法律的漏洞,使监管套利无所不入,加剧金融市场混乱。
(2) 在自律监管方面积极性不足。单靠政府的督促和监管已经无法去适应广大的金融市场,企业要是不自觉的提高自律监管能力,监管工作就无法深入展开。
(3) “沙箱监管”还在试验中,只是一个鼓励创新的机制,具体的制度还需完善。
4.2 未来展望
说到底,金融科技的本质还是金融,是金融市场进行使用和受益,因此监管的方式还是要与金融市场相联系。从地区的金融监管做起,并自觉的与中央联系,从而能够加强中央对各地区的金融监管把控。不仅要靠国家的力量,金融市场内部也需要建立行业内规范,保护整个行业及相关行业不受影响,探索出新的监管模式,为金融科技的创新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 当然,“沙箱监管”的存在不是让为企业开辟了“不法之地”,一切都要在法律的范围内开展创新工作,不能突破法律底线。金融科技的发展需要开发市场,加大跨界的力度,海纳百川,既要支持创新,又要防范风险,平衡创新与风险之间的关系。监管需要跟进金融科技的发展,建立监管规范,提高监管效率,才能让金融科技更快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金树颖,谭欣.大数据对我国金融主要行业发展的影响. 对外经贸,2019(11):88-90.
[2]丁晓蔚.金融大数据情报分析:以量化投资为例[J].江苏社会科学,2020(03):121-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