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是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之基
- 来源:广东经济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营商环境,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23-07-29 14:46
戢筱书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长春 130117)
【内容摘要】民营经济是一个国家、地区促进整体经济增长、优化市场竞争、带来就业繁荣的基础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我国充分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多措并举鼓励中小微企业发展并取得了诸多成效。但是,通过原有的让利和资源、政策等扶持难以支撑现阶段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为了提高综合竞争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将其转化为生产力,能够高效地提升我国经济软实力。
【关键词】民营经济,营商环境,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
一、问题的提出
民营经济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主要成果,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民营经济的产生和发展为社会注入了新鲜血液,为国民经济带来了活力,使我国经济效率明显提升、产业体系弹性增强,逐渐成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重要来源,并提供了大量就业岗位。不论是从经济还是社会的角度,民营经济推动在社会进步上都起到了较好的效果。近年来,受新冠疫情等外部环境影响,目前我国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承受了较大的发展压力,亟需寻找新的路径,为我国民营经济的稳步高质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营商环境是民营企业赖以生存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总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有利于吸引市场资金、先进技术和各类人才流向民营企业,提升民营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同时,优化营商环境有利于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健康的政商关系,优化政策落实和政务服务,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增强立法保护、规范行政执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这些都有利于提升民营企业活力,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促进其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国多措并举实行“放管服”改革,大规模减税降费,对中小企业实行普惠性优惠政策等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全球营商环境分析报告,即《2020 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显示,我国继2018 年在全球营商环境排名中上升32 位之后, 2019 年再度跃升15 位,在全球190 个经济体中位居31 位,连续两年成为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最大、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但是,为了保障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激发市场活力,营商环境仍需进一步优化改进,这是一项长期的改革。
二、我国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所面临的困境
(一)政策落实不到位、申报流程待优化
为了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和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但是,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第一,政策普及力度较弱,地方政府对民营经济利好政策的宣传不足,民营企业难以第一时间了解到政策细则,对政策处于一知半解或忽视的态度。第二,所颁布的政策倾向于解决亟待解决的问题,稳定性和持续性有待加强。第三,申报流程复杂、材料繁琐。复杂的申请程序和冗长的材料是许多中小微企业申报的难点。因此,我国虽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但如何使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推敲。
(二)行业准入需放开、市场竞争实力弱
公平的市场经济体系,指民营企业能够平等地利用社会资源、参与市场竞争,我国还需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行业准入,形成百花齐放的市场环境。在准入方面,“非禁即入”仍有诸多限制。相较于国有企业可以享受到市场要素价格、交通运输便利等方面的优惠,民营企业难以享有同等的待遇,也不具备同等的财政补贴、债务减免等,导致众多民营企业在产品同质化严重的情况下,难以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能力和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同时,民营企业也面临着融资难的困境。根据现行银行信贷政策,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在很大程度上仍旧按照所有制性质划分,国有企业较易获得贷款,民营企业获得贷款的难度则较大。另外,民营企业可能存在的制度建设和资金积累的问题,以及创业经验和企业管理方面的不足,提高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也是银行“不敢”贷款给民营企业的原因之一。
(三)立法保护不全面、法治环境待提高
长期以来,我国十分重视保护民营经济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但在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仍有不足。我国现行法律更多地强调对公有财产的保护,对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私有财产的保护内容较少,企业资产和企业家个人资产没有作明确的界定,容易产生混淆,随着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范围不断扩大,已经超出了宪法民法通则所列举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范围,这部分条款尚不完善。受传统的公有制市场经济观念影响,民营经济往往被看作是一种“边缘性” 的经济体制,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支柱。加上某些民营企业缺乏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与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异地企业发生纠纷时,不能正确运用诉讼等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民营企业中有一部分企业存在多种信用问题,法律意识淡薄,严重影响民营企业发展。
(四)创新人才不充足,社会偏见仍存在
大多数民营企业往往面临着人才引进困难的问题。由于规模小、投入低等原因,人才倾向于进入科研投入高、更易获得成果的国有企业,导致民营企业人才引进不足、流失严重。平等开放的人文环境与和谐友善的氛围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受我国传统的公有制经济思想的影响,对民营经济的偏见仍然存在。考国企、公务员仍然是大多数高校毕业生的追求,而这部分人才本应该进入市场或进行创业,但是对民营企业的刻板印象和对创业风险的恐惧造成目前市场上民营企业发展缺乏新生力量,群众仍保持着观望与不信任的态度,对民营经济存在着一定的偏见。
三、优化营商环境的成熟经验
(一)深圳——政务服务效率优先
深圳市作为经济发达地区,也是民营经济高度繁荣的地区,始终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认为提供高效的政务服务是提升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深圳市在服务上优化了业务流程,在审批时简化程序,力争集中办理审批业务,打破了传统的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局面,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打造了一体化的多层次横向联动机制。同时,在全国率先利用了“互联网+”政务服务理念,充分降低了申报程序和材料上的复杂性,为民营企业乃至中小微企业进入市场和经营过程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和希望。
(二)香港——国际化的市场环境
得益于国际经验和开放包容的市场环境,香港建立了优质的国际化营商环境,在政治文化方面与世界各国充分交流,在经济贸易方面与国际接轨,在服务管理上对标国际高标准。香港利用大量的国际航线与航班使民营企业获取足够的生产要素和市场资源,国际化的高等教育体系和语言环境为民营经济输送专业型创新人才。便利的政务服务、简单低税制、国际性人才输送、繁荣的交通和国际化的服务管理为香港孕育了国际化的民营经济。
(三)新加坡——完善的法治环境
新加坡作为发达国家,具有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注重知识产权保护,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提供坚实保障,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鼓励移民等措施保证了人才的引进。同时,健全的司法审判系统在企业之间产生纠纷时,能够公正地解决,《竞争法案》保障了市场秩序的平稳和市场竞争的公平,通过禁止某些约束市场竞争的商业行为来促进健康的市场竞争行为。
四、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优化路径及对策
(一)政府环境:深化政策落实、打造便捷服务
通过对市场实际情况的组织调查,充分了解民营企业,乃至中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现状和困难,是调整政策措施、优化政策落实的可行方法。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要注重稳定性,并加强连续性,不能只针对一时的需求。政策出台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监督各地方和相应的服务机构向民营企业普及和宣传政策。执行政策时,要坚定立场,公正地处理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生产经营等过程中产生的问题,鼓励和促进民营企业了解政策、紧跟政策、在市场上展现出强大的活力。
强化申报过程服务,精简申报材料,打造便捷、透明的政务服务。为了解决民营企业申报难的问题,第一,注重服务的专业化,打造有针对性的服务机构和服务平台。充分运用“互联网+” 等技术拓宽申报渠道,培养对政策敏感度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服务人才,降低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所耗费的人力与物力。第二,保证公平性,公开政务信息,打造透明环境。使民营企业在接受补贴和政策优惠时享有与国有企业相同的待遇,才能增强民营企业进入市场的信心。第三,认识到不同地域、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异性。经济欠发达地区和中小微企业常常陷入信息落后、服务机构欠缺、政策难落实的困境,需要加强支持和引导,政府需积极监督领导干部解决这些实际问题,增强政府的领导力和工作协调能力,并及时进行督查和整改。
(二)市场环境:拓宽准入渠道,实现良性竞争
建设健康蓬勃的市场环境,首先要保证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使民营企业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补贴,获得公平的机会。市场准入方面,政府要积极应对民营企业容易受到的隐性歧视,建立健全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促使民营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争,细化其准入标准、条件和流程,从根源解决对民营企业资金、资质和从业经验的限制,同时抑制对国有企业的偏好,重点扶持民营企业。保障资源公平,使民营企业也能享有优惠的市场要素价格和开放的交通渠道,实现不同区域间市场资源和生产要素的流动。要规范市场秩序,解决民营企业经营问题,改变长期以来中小微企业在企业间矛盾中的弱势地位,严厉杜绝拖欠款项等问题。
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增强金融机构服务能力,在整理市场信息、帮助企业申报、收集企业材料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促进企业融资,严厉打击某些金融机构违规收取额外费用的现象。同时,监督银行贷款业务,完善银行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的指标体系和监督功能,杜绝银行由于规避风险而不愿意贷款给民营企业的现象。
(三)法治环境:完善立法、公正司法、规范执法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民营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也出台了大量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规范性文件,但还没有专门为民营经济立法。为了降低民营企业及企业家面临的财产风险,要提高对其财产安全的保护,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今天,只注重国有财产的权益保护问题是不足以支撑民营企业有足够的信心进入市场、进行生产和创新。要建立健全民营经济营商法规,结合市场实际制定相应的法规,推动民营经济市场准入、资质许可、财产保护、信贷管理、权益保障、税收监管等领域实现有法可依。将成熟的政策制度化,提高其科学性与稳定性,实现政策的有效落实,提高可操作性,获取更好的执行效果,提升政府公信力。对于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和政策,要不断地完善或修改,必要时及时废止。
行政执法是民营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维护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的主要方式。规范公正执法是提升执法效率、实现执法公平的有效抓手。监督执法权力,要建立政府部门及行政人员的执法权力清单,注重执法队伍建设,合理设置执法机构和人员配备,按照行政职务划分负责事项,保证使用执法权力的过程公开透明、流程符合标准,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监督制度。
(四)人文环境:开放包容、消除偏见、吸引人才
消除市场对民营企业的隐性歧视可以实现公平竞争,消除社会对民营经济的偏见可以打造人才环境。在市场准入、金融筹资、行政执法等方面消除不平等,使民营企业获得公平的市场竞争、平等的资金筹措和平等的法律保护。要消除群众对民营企业的偏见,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在商业协会中的模范带头作用,选举具有突出经济贡献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运用媒体等积极宣传遵纪守法、投身于慈善事业、助力国家发展和城市建设的企业家。
在转变群众对民营企业看法的同时,带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实现公共事业与民营经济发展双丰收。鼓励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为民营经济输入新鲜血液。要出台人才引进政策、激励政策,在高校内开设就业创业课程,提高人才创新能力、创业信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速转化高校科研成果,支撑民营经济转型。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肃清市场环境,积极打击黑恶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同时,保证劳动者的权益,对企业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及时惩治,是创造和谐的人文环境、优化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的有效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