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浙鲁粤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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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4-26 19:52
文/向倩文等
江苏、浙江、山东和广东四省(以下简称“四省”) 是我国经济较发达的省份,现代化发展进程较为领先,其经济协调发展经验可以为其他省份所借鉴。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四省都曾面临省内各地发展条件差异较大、地区发展不均衡的情况,与四川有一定相似之处;四省都采取了一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值得借鉴。
苏浙鲁粤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验
重视顶层设计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
四省普遍把区域协调发展作为重大战略进行整体部署,研究制定总体规划和重大改革举措,形成比较完善的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体系。例如,江苏着重做好战略规划和制度供给,通过调整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市场准入门槛、产业空间布局,以及对苏北实施土地、金融、财政等优惠政策,为区域协调发展指明方向;广东在党的十九大之后确立了以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发展格局为重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依据发展基础、资源禀赋、地理优势,赋予“一核一带一区”不同的功能。
全力支持区域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四省在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过程中,都注重产业、基础设施及其他要素的作用,在推动落后地区发展时尤其如此。例如,江苏持续向苏北大力推进财政、产业、科技、人才“四项转移”;以财力性转移支付,支持苏北民生保障、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以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集聚为抓手,加大苏北科技人才培养与储备力度,优化苏北的产业链、创新链,为苏北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广东高度重视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的公路建设、铁路建设,通过公路、铁路连通珠三角和粤东西北,连通粤东西北和周边省份,大大改善了粤东西北地区的交通条件。
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
四省在坚持政府引导的同时,也普遍重视多元主体特别是龙头企业参与区域经济发展。例如,浙江发布《浙江省产业链山海协作行动计划》,引导发达地区1 至2 家龙头企业与山区26 县企业建立“1+N”产业链延链合作,实施一批产业链协同项目。广东印发《关于推动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服务机制,对落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实行台账式管理,强化全流程跟踪服务。
全面接轨其他地区扩大区域经济发展空间
四省普遍在本土之外寻求更多的资源和发展空间,在更高层次上促进本地区域的整体发展,开辟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空间。例如,浙江主动接轨上海,加强长三角地区合作,推动实现长三角地区省份主要领导人会议制度化,加快形成高速公路和轨道交通网络。山东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多方面加强省级联动,在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对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需求,推进济南“京沪会客厅”先行先试,主动承接航空航天、教育医疗等高端产业转移;深化与长三角城市群合作,吸引上海、南京等地高品质要素资源向山东辐射。
深入推进跨区域协作和优势互补
四省在发展中,普遍通过先进地区和落后地区的跨区域合作,实现不同区域优势互补,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例如,浙江在推动跨区域协作过程中,充分发挥沿海地区在贸易、产业和创新方面的集聚优势和西南部山区在生态、人力、土地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实施“山海协作”工程,建设产业飞地、“消薄飞地”等多种形式,实现优势互补,助力薄弱地区经济发展,同时也拓展了沿海地区的发展后劲和发展纵深。广东通过产业转移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借助珠三角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在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建立产业园,实现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产业的无缝对接,促进了粤东西北地区产业的发展。
因地制宜灵活采取措施实现错位发展
四省在推进欠发达地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都没有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而是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采取了多种形式的灵活政策措施。例如,江苏2008 年启动实施“一市一策”,针对苏北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 实施分类指导, 精准施策;2018 年开始,在高质量发展考核中,对苏南苏中苏北提出差异化指标,引导各地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广东对“一核一带一区”的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和产业项目,实施差异化布局,在错位发展中实现协调发展、特色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
注重区域中心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省在发展中普遍重视中心城市的带动作用,围绕中心城市构建城市群和都市圈。例如, 广东在《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步伐,包括强化广州、深圳特大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功能,发展珠江三角洲大都会区,粤东和粤西地区要规划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群,山区地级市城区要逐步成为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区域中心城市。山东着力构建“一群两心三圈”区域经济布局,推动形成双中心、多层级、多节点的网络型城市群结构,建立中心城市带动都市圈、都市圈引领经济圈、经济圈支撑城市群的空间动力机制。
对四川的启示
强化顶层设计下好区域协调发展“一盘棋”
一是建立常态化协商机制。由省级相关部门牵头,探索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定期研究协调解决跨区域重大项目、重大事项,常态化评估合作成效,形成全省总体协调和各地紧密联动的工作机制。二是构建协调发展激励机制。加大转移支付力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鼓励生态保护地和受益地、流域上下游合作发展,开展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
以新型工业化为引领优化产业布局
一是优化区域产业协作。实行跨区域产业发展规划,促进区域产业合作,推进区域内产业布局优化,避免同质化竞争。成都要“瘦体健身”,大力发展高端产业,主动向省内其他地区转移传统产业;省内其他地方要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努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承接东部和成渝产业转移,不断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增强内生动力。二是以产业链协同促进区域协调。强化各市(州) 产业链核心企业“链主”地位,带动周边区域积极布局配套产业,共享发展收益;专注细分领域,引导企业持续提升技术和工艺水平,加快培育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支持各市(州) 推动区域内产业优化布局,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打造一批空间上高度集聚、上下游紧密协同、供应链集约高效、具有较大规模的产业集群。
重视省际交界地区合作联动发展一是推动跨省域重大政策协同。建立健全与毗邻地区常态化协商和重大政策沟通协调机制,共同争取重大事项纳入国家相关规划和方案;推动跨区域产业政策统一,探索建立重点优势产业跨省域“链长”“链主”合作制。二是推动跨省域市场一体化发展。加快在毗邻地区建设综合客运货运枢纽,推进交通、邮政、供销、商贸等领域物流服务网络和基础设施衔接共享;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推进跨省域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协同推动市场治理,建立跨省域案件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三是探索跨省域利益共享。科学分配与毗邻地区在园区共建、项目合作、企业迁建、招商引资等领域合作产生的税收和其他收入地方留存部分;协商确定合作产生的主要经济指标分配比例。四是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建立跨省域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行政权力事项、标准、流程, 统一水、电、气等管(线) 网规划建设。实施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
着力推动五大经济区特色发展一是合理分工明确定位。增强成都平原经济区示范带动效应,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和推动科技创新,打造全球性的科技创新中心和高端服务业基地,建设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国际消费中心;推动川南经济区提升南向开放门户枢纽功能,打造全省经济增长第二极,重点发展白酒、动力电池、晶硅光伏等制造业和天然气等能源产业;推动川东北经济区创新资源开发和就地转化,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生态康养和红色文化旅游;推动攀西经济区擦亮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金字招牌,加快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重点发展钒钛、钢铁、清洁能源等特色资源产业和特色农业;推动川西北生态示范区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适当发展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产业和旅游业。二是实现功能互补良性互动。促进要素向效率更高的成都都市圈和各区域中心城市转移,其他区域要在维护粮食安全、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完善各个区域高质量发展的考核评价体系,科学设置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实现互补发展和良性互动,增强区域综合实力。发挥区域中心城市辐射引领作用一是优化区域中心城市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强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同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和成渝两市转移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体系,扩大集聚规模,提升综合功能,成为带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动力源,在更大范围支撑区域协调发展。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规划、一体建设、全面对接,实现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增强辐射能力。三是合理分工,推动区域中心城市与周边区域形成链环紧密衔接、功能协同支撑的有机整体和互惠格局。
增强欠发达地区内生发展动力一是完善省内先发地区、部门、国有企业与欠发达地区结对共富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考评。二是通过共建飞地园区等形式,建立产业转移的长期模式,重点帮助欠发达地区构建可持续发展产业链。三是加大财政资金补助力度、金融支持力度、干部人才帮扶力度、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对欠发达地区的重点企业、重大项目适当给予优惠和奖励。四是针对不同地区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实施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促进欠发达地区走特色产业发展之路。五是尽快探索完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考核办法,试行与GEP 相关的财政奖励办法,调动欠发达地区开发绿色资源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