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深化改革中不断提升人民生活品质

  • 来源:中国报道
  • 关键字:改革,生活,品质
  • 发布时间:2024-10-05 20:18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也是党的初心使命的生动彰显。

  文 | 方增泉 刘泽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对未来发展改革工作作出战略部署。其中,“七个聚焦”中关于“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内容,强调完善收入分配和就业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些政策措施不仅体现了与党的二十大报告相关内容的贯通性,而且凸显了体制机制改革的鲜明主题,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共同期待,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旨归。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我们党的初心使命

  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任务,也是党的初心使命的生动彰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决定》指出:“必须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并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实现百万亿跨越,发展效率和质量得到同步提升。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产业转型升级提速、新质生产力稳步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这既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动力,也为收入分配改革、就业扩容提质、完善社会保障孕育了崭新机遇。面向未来,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新期待,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大力发展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挖掘、培育新的职业序列,积极开发新的经济增长点,尤其是在发展新质生产力、现代服务业、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方面创造就业机会,在推动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中创造致富机会,真正让经济高质量发展成果转化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动能、转化为民生质量提升的效能。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为共同富裕打下坚实基础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是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物质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立足基本国情和新发展阶段的鲜明特征,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创新成就,适时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构建起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收入分配格局明显改善,极大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但当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仍然偏低、再分配工具调节效应有限、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大等现实问题依然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收入满意度和公平感。为此,《决定》强调,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形成有效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合理调节过高收入的制度体系。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各级负责人薪酬、津贴补贴等,包括建立健全薪酬激励机制、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加强薪酬监管等,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行为,避免滥用职权、违规领取薪酬等行为的发生。

  这一系列扎实有力的举措,为下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前进方向、提供了实践遵循。要始终牢牢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阶段、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改革为先导、向改革要动力,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动收入分配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打通缩小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的堵点,进一步破除影响机会公平、收入公平、发展公平的难点,以更加适配的体制机制,持续把“蛋糕”做大,着力把“蛋糕”分好。

  将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基本要求。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一头连着经济发展,一头连着民生福祉。《决定》强调完善就业优先政策,并就健全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机制,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划和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把就业工作摆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有效应对各种压力挑战。目前,我国就业人数7.4亿人,超过发达国家就业人口总和。城镇就业人数由2012年的3.7亿人增加到2023年的4.7亿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1300万人,为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基于我国实际情况,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劳动力总量依然庞大,就业总量压力仍将存在。同时,劳动力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新兴产业的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的布局建设,对劳动者技能水平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技能人才短缺、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结构性就业矛盾亟待解决。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仍然较大,部分群体社会保障仍有不足,一些人还没有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特别是随着各种新就业形态的不断涌现,就业的公平性和普惠性保障呈现出新的难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改革,始终把就业摆在优先位置。要从全局和战略上长期坚持就业优先的目标方向和基本策略,更加自觉地把高质量充分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把就业作为衡量经济合理运行的重要基准,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目标,把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摆在各项生产要素发展中的优先位置。围绕实施国家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业布局、重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实现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与就业政策相协调,协调联动、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各类经营主体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当前,随着以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将重塑就业岗位形态,“机器换人”成为诸多产业领域的鲜明趋势,颠覆性技术和突破性创新的不断涌现正在引发新一轮技术和产业革命。这在进一步促进生产效率提升、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和解放人的双手同时,也给诸多传统产业工人和就业群体带来全新挑战。2023年5月1日,世界经济论坛(WEF)发布《2023年未来就业报告》,指出未来5年,全球将出现6900万个新工作岗位,同时8300万个工作岗位将消失。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技术进步对社会就业造成的双重影响、高度重视产业转型升级与基础社会保障间的动态平衡。深刻把握技术发展规律,全面做好科技、人才、产业、就业、教育和社会保障等各领域的系统谋划,真正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协同互动。

  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需求

  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人民生活的安全网和社会运行的稳定器,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关键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入快车道,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截至2023年9月底,全国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0.6亿人、2.4亿人、3亿人。全国社保卡持卡人数13.77亿人,覆盖97.4%人口。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为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基础。

  社会保障体系在待遇均衡性、安全可及性、财务可持续性等方面,当前仍然存在不足和挑战,需要以更大的气力不断加以完善。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步伐,统一缴费率、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经办服务机构等,积极发展第二、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的支持,努力扩大覆盖范围;以多元方式不断提高第二、第三支柱长期投资收益,切实发挥补充养老作用。二是高度重视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地区间社会保障能力和保障诉求的差异性,分类制定更加灵活可行的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特别是要高度关注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相关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状况,健全相关重点群体参保申请、登记、转移接续等制度,让社会保障在更广泛领域和群体当中更具可及性。三是进一步加快健全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步伐,着力破除各类影响社会保障服务效率和质量的体制机制弊端;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手段建立更加智能化、个性化、便捷化的应用场景和服务内容,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四是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安全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各类可能性的基金安全风险,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基金监管体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提升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以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进一步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提升人民生活品质的重要着力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就业体系、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期待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支撑。但是,由于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长期性、系统性、复杂性,使得当前区域间、城乡间、人群间的基本公共服务仍有差距,实现机会、过程和结果间的公平性保障仍有欠缺,人民群众的体验感、获得感、幸福感仍待提升。

  对此,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人民群众期待,持续加大财政投入、不断深化体制改革、积极创新供给机制、逐步健全服务体系,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建设为前提,全力破除影响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的体制机制弊端。以户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着力实现区域、城乡、群体之间公共服务资源的有效配置,着力破解传统思维惯性和制度惯性造成的内在壁垒,逐步消除附着于城乡、区域、身份差别之上的公共服务差异。以优化公共服务内容供给为根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诉求。

  要着眼民生、立足实际,根据本地区群众现实需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向基层、乡村和困难群体延伸。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财政承受能力可承受、可满足的范围内,稳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扩范围、补短板、提质量。同时结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供给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和引导相关社会性资源整合发展,确保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价格合理、安全优质;以健全公共服务供给格局为关键,形成公共服务社会合力。

  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核心价值追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决定》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蓬勃动力,为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升夯实全面保障。

  作者方增泉为北京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刘泽峰为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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