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村三郎庙乐楼浅析

  • 来源:建筑与文化
  • 关键字:保护,修缮,安全
  • 发布时间:2024-10-13 14:35

  文/王燕燕 山西省文化遗产规划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摘要:以三郎庙乐楼现存建筑的残损现状及其残损原因分析为依据,以此次勘察、测绘及其安全评估结论为基础,分析环境状态对建筑本体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其修缮性质为:重点修缮、局部复原。修缮的目的是将历史文化遗存的所有价值尽量保留并延续,真实全面地展示其携带的所有信息,通过传统技艺与现代手段的辅助,根治各种原因造成的损伤及存在的病害威胁,并在最小干预三郎庙乐楼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基础上,最大程度还原乐楼历史面貌的同时,保留各历史时期的使用、修缮痕迹。以现存实物作为依据,修复后的结构体系应稳固安全,短时间内不需要进行再次修缮。

  关键词:保护;修缮;安全

  引言

  永济市,位于山西省西南部,地处晋、秦、豫“黄河金三角”区域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15′18″~110°45′41″,北纬34°44′48″~35°04′32″,西临黄河,南依中条山与芮城县接壤,东临盐湖区,北接临猗县,东西宽49公里,南北长43.5公里,全县总面积1221平方公里。全市辖7镇3个街道,人口43万。这里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之一。境内古蒲州城濒临黄河,古为畿辅重镇,曾建中都,是古代全国六大雄城之一。

  三郎庙位于永济市卿头镇董村西街,地理坐标为东经110°42′50″,北纬34°53′54″,仅存乐楼一座,其余建筑均无存。三郎庙文字记载稀缺,创建年代无法考证。据现存碑文记载,乐楼创建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据题记记载,其于明天启三年(公元1623年),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嘉庆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光绪二年(公元1876年)均有过不同程度的修缮;1979年曾对屋面进行揭瓦修缮。现存主体结构仍为元代建筑风格。2004年被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并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图1为三郎庙乐楼立面。

  乐楼为后期戏台的前身,在戏曲文化产生之前,用来表演舞蹈和乐器,故称为乐楼或舞楼。随着戏曲不断成熟、演变,成为演、乐、舞同时出现的表演形式,但建造年代较早的舞台沿用了最初的叫法,仍称为乐楼。因此,三郎庙乐楼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其建造年代跨越元、明、清三代,不同的构筑手法,包括色彩、式样、装饰的形式均体现了历代建造技艺的精湛。建筑造型上遵循了平和自然的美学原则,也遵循北方地区传统寺观建筑的构造手法,在适应内部结构的性能和实际用途需要的同时,优美的屋面弧线、比例得当的外观、大胆的色彩运用和装饰手法等把实用与美观恰当地结合起来,保证建筑形式的各部分和谐有致,融合并赋予了中华民族传统含蓄的审美情趣,达到了审美价值与建筑艺术的统一。

  元、明、清三代作为封建帝制最后的三朝,建筑、文化、经济成就的最后的高峰,建筑出现多样化、多元化、民族融合化等特色,在工艺和材料的选择上更加精良考究。三郎庙乐楼始建于元,废弃于清,重生于当下,因此除了作为文物建筑的价值外,还是研究礼制、伦理、社会结构等生动的教材,尤其对研究中国古代建筑史来说,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其不仅具有很高的文物价值,也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价值。

  利用永济市独特的地域优势,有利于宣扬传统文化,使更多的人树立起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观念,在有效保护文物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使其融合文化教育、历史研究、科学考察为一体,促进当地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

  1乐楼现状描述

  乐楼为单檐歇山顶,坐南面北,创建于元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有清康熙十五年(公元1676年)、乾隆十六年(公元1751年)、嘉庆二十四年(公元1819年)修缮题记。平面长方形,面阔为三间,进深为四椽,移柱造,建筑面积115.43平方米;柱头有卷刹,生起、侧脚很明显,前、后檐柱头施通长大额枋一道,檐下均设四铺作铺作一圈,前檐双下昂,两山及后檐无昂;金柱间有分割前后台的装饰木隔断一道,梁架结构精巧,不设大梁,依靠铺作后尾悬挑垂柱,垂柱头再承托上部构造,层层托举至脊步,形制、建造特征完整;屋面为布瓦,筒板瓦覆顶,正脊为瓦条脊,生起明显,垂、戗脊为雕花脊筒子。

  1.1散水及台明

  乐楼台明为条砖与块石混合砌筑,青条石压沿,距现存院面1.33米。前檐下有近年临时垒砌的砖台阶九步;台帮残存三层,均为顺砖,砌筑块石为杂乱垒砌,砌筑材料规格、材质杂乱,明显外闪和鼓肚,局部坍塌,压沿石丢失严重并风化酥碱,残留部分折断普遍、走闪明显,台明整体已不复规整平直,廊下地面出现不均匀沉降现象,损伤较为严重,这种地面下陷的现象已经导致台明顶面铺砖碎裂、地面凹凸不平、排水不畅、压沿石折断等险情。

  乐楼周圈散水条砖工字缝糙墁,几乎缺存,仅余十几块铺砖可以辨识原铺墁方式,原基层坡度、宽度有迹可循。

  1.2墙体及地面

  现存两山及后檐为原墙体,形制为下部砖砌,上部土坯抹面。下槛墙高0.485米,均为顺砖砌筑,墙砖规格230×115×55mm,土坯墙外墙面抹红灰,内墙面抹白灰;西山墙外立面有人为涂抹图案,后檐墙上有现使用者开凿的三孔窗洞;槛墙砖风化酥碱剥蚀现象较重,尤其墙体根部更为明显,西南角槛墙开裂塌陷,局部墙皮塌落。

  地面为条砖230×115×60mm工字缝细墁,由于年代久远,踩踏人数较多而导致地面铺砖磨损碎裂严重,局部缺失,几乎无一完好,造成地面凹凸不平,行走困难。

  1.3门窗装修

  乐楼前檐现状均为改造过的结果,前檐次间为近年砌筑墙体,明间临时装隔扇封护;后檐墙窗洞为近年所开;原装修位于金柱间,设有分割前后台的装饰木隔断一道,明间为实心镶板六抹木隔断共六扇,上部走马板书“过云楼”三字,阴刻贴金,并有光绪二年题记。目前存在边挺拔榫,镶板走闪开裂,油饰剥落等现象;次间原为四扇六抹隔扇,现仅存两边固定扇,中间开合扇丢失,仅余伏兔,上方有垂柱间镶板门楣,东次间保存较完整,西次间垂柱歪闪,槛框劈裂拔榫、镶板劈裂缺失较严重,总体保存状况堪忧。

  1.4柱网

  周圈檐柱为木质圆柱,共计十根。前后檐各四根,山面施中柱,柱头有卷刹,角柱生起侧脚明显。前檐为扩大台口宽度,明间柱均向两次间移动,为较为典型的移柱造,通过柱头抄平未发现有明显不均匀沉降现象,外观表面也无影响构件承力的裂缝、糟朽情况,保存较好;室内金柱为装饰柱,仅为安装木隔断设置,不与梁架发生结构关系,根据柱截面、位置的区别,柱础形式、规格也有所不同,但材质统一,均为青石材质。前后檐柱头施通额枋,除前檐明间大额枋下为通替外,其余均施小额枋一道;表面有风化、干缩裂纹,也有前人修缮镶补痕迹,未见不均匀沉降和倾侧现象。

  1.5铺作

  乐楼现存铺作按位置和形式不同共分为七种,分别为前檐柱头铺作、前檐明间补间铺作、前檐次间补间铺作、后檐及山面柱头铺作、后檐及山面补间铺作、前檐角科铺作、后檐角科铺作,均为五铺作计心造,但用材较混乱,形制古怪,几乎没有特定的规律。材宽有60mm、75mm、85mm、90mm等规格,材高介于120~150mm之间,栌斗及散斗规格在每攒处均各异,昂翘长短、宽高均有差距,其间差值多用零碎木块填充支垫,如此杂乱且随意的铺作制安方式不符合中国古代建筑的常规做法,应为后世修缮不当所致。

  铺作残损状况主要表现在因修缮不当造成的杂乱无章,以及年代久远致使木材劈裂走闪,后尾拔榫,部分升斗丢失后没有收集并加以利用或归位。图2为乐楼前檐柱头铺作,图3为乐楼前檐明间补间铺作,图4为乐楼前檐转角铺作。

  1.6梁架结构

  梁架没有断裂、严重糟朽等状况,主要残损表现在因外檐铺作的损伤引发的歪闪和倾栽,整体扭曲变形、结构原受力形式遭到破坏,已经导致建筑外观的改变,同时引发屋面及木基层的一系列损伤。角梁头部风化、糟朽,小型构件表面干缩、裂隙遍布。图5为乐楼大木构架,图6为乐楼脊部雕花。

  1.7木基层

  木基层为木质圆椽上铺柳叶缝望板一层,檐椽头施飞。

  由于柱网、铺作、木构架的走闪变形,导致椽飞不同程度的滑动和移位,对应屋面开裂部位木构件因受雨水侵蚀而出现糟朽、断裂。檐椽头、飞头自然风化严重,翼角起翘部位尤其明显,已失去使用功能。

  1.8屋面

  乐楼屋面为单檐歇山式,布瓦屋面,瓦件规格形制统一,构件丢失现象较轻微。

  主要残损表现在因下部构造变形引发屋面起鼓、瓦件松动、脊块开裂以及各脊与筒瓦屋面相交处的裂缝等,另有部分檐头附件丢失,所有吻兽均不存,仅留兽座,屋面局部生有小型草本植物。以上原因,造成屋面局部渗漏,雨水直接侵蚀木构,威胁文物建筑的安全。图7为乐楼屋面。

  1.9油饰彩绘

  外檐油饰彩绘剥蚀、脱落严重,已无法辨识图案及色彩;内檐残存少量墨线,几乎不能连续,金柱间木隔断为光绪年间遗物,与大木构架相比年代较近,所以其上彩饰色泽较好,虽然局部斑驳,但是可以清晰辨别图案。

  2损伤和病害成因分析

  2.1散水及台明

  由现存台明的砌筑材料判断,台帮曾大面积塌落,管理者或使用者对其进行了简易的维修措施,并没有解决实质性的问题,随之引起的压沿石折断、损毁后没有及时补缺;其次由于年代久远而导致砌筑材料自然老化剥蚀出现了残坏现象,再则台明内夯土松散,密实度不均匀,受风雨、气候冷暖的变化以及来自上部荷载的压力作用后,出现不均匀下陷,导致周圈廊下地面高低不平,台明整体已经无法保证平直牢固;前檐砌筑的砖台阶,属于人为破坏。

  2.2墙体及地面

  地面由于年代久远,且没有进行过系统的大规模修缮,踩踏人数较多而导致地面铺砖磨损、碎裂严重,仅能勉强识别原铺墁的材料、砖缝,垫层构造也较清晰,属于年久失修导致的结果。

  墙体破坏主要是人为原因,刻画、拆改、涂抹等痕迹遍布;其次,后檐与违章建筑相距太近,台明下污土淤积造成常年排水不畅,导致下槛墙酥碱剥蚀严重,局部下陷开裂。

  2.3门窗装修

  前檐现状隔扇为临时加设,属于人为因素破坏。室内金柱间木隔断残损原因主要为使用年限长,材料自然老化,没有相关的维护和修补导致现状。

  2.4柱网

  现存可见木柱保存状况较好,开敞空间条件下的良好通风是其主要原因;但由于雨水侵蚀以及风化原因使柱身有少数开裂现象,不影响结构安全和继续使用。

  2.5铺作

  铺作残损状况主要因后世修缮不当造成,所用材料、规格,甚至铺作式样均已偏离原物甚远,造成现有构件尺寸不一、尺度不满足的位置随意支垫、形制杂乱无章等现象,这种现象使得铺作自身结构松散,造成升斗脱落,栱枋劈裂移位,主要受力构件折断或失去受力功能,从而影响上部结构的稳定性。升斗丢失现象属于变形后榫卯松动自然脱落后没有及时收集归位所致。

  2.6梁架结构

  上部荷载主要依靠铺作承托并传递到柱头,铺作受力结构体系的破坏造成上部或集中负荷过重,或使木材横向受压,构件失去原有合理科学的受力功能,导致大木构架的歪闪和倾栽,整体扭曲变形。角梁头部风化、开裂是自然老化的原因。

  2.7木基层

  檐椽头、飞头风化开裂属于外檐构件受外界自然因素的影响造成的自然老化。

  由于铺作、木构架的走闪,导致椽飞不同程度的滑动和移位,屋面开裂造成的渗漏使对应部位木基层出现糟朽、断裂,在屋面荷载的作用下日益加剧椽子中部垂弯的现象。

  2.8屋面

  下部构造变形以及年久失修,屋面结合层材料老化,引发屋面起鼓,瓦件松动碎裂,檐头附件脱落,脊块开裂以及各脊与筒瓦屋面相交处的裂缝等险情。吻兽丢失似乎是人为因素,因勘测过程中屋面及周边未见任何吻兽残留碎片及相对应的痕迹,吻兽与兽座完整剥离。

  2.9油饰彩绘

  油饰彩绘剥蚀、脱落是因年代久远,自然老化所致。

  2.10小结

  通过对乐楼整体结构现状的勘察分析,乐楼的主要残损和病害出现在铺作与承重构件的连接点上,出现多处且分布规律,因此确定乐楼为Ⅳ类建筑。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修缮过程中我们要恪守“整旧如旧”的宗旨,坚持可逆性,保证修缮后的可再处理性,尽量选择与原构件相同、相近或兼容的材料,使用传统工艺,为后人的研究、识别、修缮留有更大的空间,提供更多的历史信息。

  不同地域总有区别于其他地域的建筑风格与传统手法,修缮过程中要识别并保留地方做法,尊重前人总结并历代使用的传统技法,学习掌握当地特色并传承延续。修缮完成后要留有痕迹便于识别。以建筑现有的做法为主要技术手段,尽最大可能使用原有构件,纠正添加部分后恢复原貌,新材料和新技术的应用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等。通过对三郎庙乐楼进行科学合理的全面修缮,解决文物建筑本体存在的结构性安全隐患,根治因各种病害造成的损伤,防止新的不利因素产生。通过技术手段干预及后期保养维护相结合,力争不发生新的破坏。

  三郎庙乐楼真实、全面地保留和体现了元、明、清时期建筑的形制及其布局特征,因此有必要对其采取合理的修缮手段,保持其建筑应具有的历史风貌,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结语

  经实地详细勘察我们可知,三郎庙乐楼残损主要由年久失修砌筑材料自然老化、人为改制及正常自然因素所引发。依据《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的相关具体规定,以建筑本身的残损程度及成因作为出发点,实施有效合理的保护维修。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十六字方针的指导下,尽可能做到有据复原。在解决结构安全的同时,保留当地的营造手法,尊重当地的构筑特色,使文物建筑的风貌达到整体美观的效果。文物古建筑是由许多构件组合而成,乐楼修缮次数较多,其中必然蕴涵非常有价值的历史文化信息,值得我们去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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