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吞毒资,狱友贼喊捉贼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狱友,芒硝,冰毒
  • 发布时间:2024-11-01 11:18

  文|方圆记者 方菲 通讯员 田春雨

  被抓时,汪广依然认为这是冰毒,直到警方向其表示,经鉴定这是芒硝,而不是毒品。汪广感慨地说:“我当他好大哥,他竟然骗我。”

  2023年8月13日晚上7点多,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到电话举报:一名男子将携带毒品从河南乘车来北京。公安机关立即安排民警跟进此事,并在现场抓获一名男子,男子当场承认身上携带“毒品”。只是随后的检测显示,这包白色晶体并不含毒品成分。这是怎么回事?

  狱友再次勾结,打上毒品主意

  “85后”男子汪广很早就辍学了,他在和社会朋友的交往中染上了毒瘾,逐渐走上了吸贩毒品的非法之路。2022年,汪广因贩毒在监狱服刑,在狱中认识了徐冰。徐冰和汪广的经历轨迹有些相似,也是因为涉毒而入狱。同为“85后”,两人关系处得比较好。2023年3月,两人先后出狱,并互留了联系方式。

  出狱后的汪广因无所事事,决定重操旧业。2023年7月,汪广和徐冰联系上了。汪广询问徐冰是否有挣钱门路,徐冰此时已经没有毒品的货源和客源了,而且手头很紧,但他不仅没有把自己的状况如实告诉汪广,脑子里还浮现出了一个骗局,想利用这个机会搞点钱。

  徐冰向汪广撒谎称,他有贩卖冰毒的门路,计划将毒品销往北京。因购置毒品本钱不小,至少需要花5万元才能购买到50克冰毒,而自己个人能力有限,徐冰建议汪广与他合伙进行毒品交易。若是在北京找到合适的买家,50克冰毒便可以13万元价格出售,挣钱后二人平分。汪广觉得毒品进价有点高,称要回去考虑一下。2023年7月,汪广前往徐冰老家,经过讨价还价,两人最终达成了合伙贩卖5万元冰毒的协议。徐冰负责和供毒品的人联系及寻找毒品买家。汪广表示自己的钱也不多,两人商量由汪广出资1.9万元,剩下的钱由徐冰出资。汪广当即向徐冰转账1万元。

  到公园的冬青树下拿货

  一次偶然的机会,徐冰发现中药芒硝在外形上和毒品冰毒十分相似。芒硝本品为硫酸盐类矿物芒硝族,经加工精制而成的结晶体,和冰毒从外观上看都属于类似冰糖的透明结晶体。

  2023年7月15日,徐冰通过网络购买到了芒硝,他将芒硝埋在了一家公园的冬青树下,然后告知汪广,他已经买到货了,让汪广和他一起去取货。

  汪广当然知道毒品交易一贯讲究隐蔽,于是在徐冰告诉他要在夜黑风高的晚上到公园交易时,他完全没有起疑心。2023年7月的一天晚上10点多,两人抵达高速路口附近的一家公园。按照徐冰提示,汪广在一棵冬青树下的石头下,摸到一个不透明的白色塑料袋。袋子折叠了三次,里面包着东西。汪广有过吸贩毒史,接触过冰毒。他没有打开袋子,也没有凑近闻过,只是把袋子放在裤子口袋里,隔着袋子摸里面的东西,疙疙瘩瘩的,手感有些像是冰毒。而且,由于天气炎热,汪广已经感觉到袋子里的东西好像在融化并向外渗,这种状况和汪广印象中冰毒属性相似,所以,他认为袋子里的东西应该就是冰毒。徐冰告诉汪广先拿回去。

  拿到“毒品”后,汪广催着徐冰赶紧去送货收钱。徐冰表示,北京已经有客户要了这50克冰毒,过几天,他就与汪广一同北上送货。

  次日,汪广又向徐冰转账了9000元,加上之前给的1万元,共计1.9万元。徐冰当然不会告诉汪广,他其实想独占汪广的1.9万元毒资,既然钱都已经骗到手了,徐冰自然不想再见汪广了。

  汪广携带那袋白色晶体在家一直等待徐冰的通知。之后,汪广多次催促徐冰一起赴京交付冰毒,徐冰却多次推托。徐冰甚至想,要是能把汪广送进牢里,那岂不是永绝后患了。徐冰于是就撺掇着汪广赶紧去北京,他想让北京警方在那里对汪广来个“瓮中捉鳖”。

  贼喊捉贼,人赃并获

  2023年8月11日,总不见徐冰行动的汪广有些着急了,多次给徐冰发微信催促,并威胁称,再拖下去他就要把“冰毒”还给徐冰,同时要求徐冰退钱。徐冰则要求汪广将毒品带到北京,才能退款。

  为了稳住汪广,徐冰告诉汪广,他已经在北京了,只要汪广到了北京,他就去拿货。然而,当汪广向徐冰发起位置共享,欲证实徐冰的真实位置时,却被徐冰拒绝。两人随即在微信上爆发激烈的口角。

  2023年8月12日,汪广和徐冰通过手机多次发生争吵,感觉到徐冰言而无信、反复无常,汪广十分生气,多次向徐冰发起位置共享,均被徐冰拒绝。通过反复沟通,徐冰终于暂时稳住了汪广。他给汪广发信息说:“你来吧,到了北京告诉我,我去接你。”

  2023年8月13日,汪广将那袋“冰毒”藏在袜筒中,坐上当晚的火车,次日天刚亮就抵达北京。徐冰则于8月13日晚上7点半,向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打电话举报:一男子将携带毒品从河南乘车进北京。

  8月14日清晨6点,汪广乘车到达北京,并联系上了徐冰,按照徐冰的指示前往指定地点。徐冰则继续向民警反映,携带毒品男子已到北京,并停留在某条胡同附近。便衣民警立即前往该胡同附近查找汪广。7点多,便衣民警在该胡同某公交站附近“接到了”汪广。民警与汪广接触后,民警认为汪广的确有犯罪嫌疑,现场从其左脚袜子内起获一个白色塑料袋,袋中有1个半鸡蛋重量和大小的白色晶体物品,外观有些像毒品。汪广现场向民警供认,袋中所装物质为冰毒。

  2023年8月16日,徐冰也来到了北京,并在朋友家借宿一晚,次日徐冰租了一间出租房居住。2023年8月21日,徐冰在出租屋内也被民警抓获。

  所谓的“冰毒”实为芒硝

  警方从汪广处起获的净重84.5克的白色晶体虽然看起来很像冰毒,但鉴定结果显示,其中未检出常见毒品。汪广一直认为那就是冰毒,直到民警告诉他,这就是芒硝,不是毒品。汪广感慨地说:“我当他好大哥,他竟然骗我。”

  “如果这不是冰毒,是不是意味着可以放了我?”汪广很茫然。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2023年8月,汪广因涉嫌运输毒品罪、徐冰因涉嫌贩卖毒品罪,两人均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开始,徐冰并没有如实供述本案的犯罪事实和过程,直到警方在徐冰的手机软件中查到其购买芒硝的信息。徐冰终于承认,他购买芒硝是冒充毒品冰毒,欺骗汪广的出资款。

  经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批准,汪广、徐冰于2023年9月被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逮捕。

  2024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检察院对此案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徐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66条的规定,且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汪广主观上认为涉案白色晶体为毒品冰毒,其具有运输毒品的主观故意,实施了将涉案白色晶体从河南送至北京的行为,行为触犯了刑法第347条的规定,应以运输毒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因其事实认识错误,将非毒品错误认识为毒品,且予以运输,应认定汪广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汪广、徐冰均曾因贩卖毒品罪受刑事处罚,两人均系累犯。2024年8月3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徐冰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汪广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两名被告人都构成累犯。出狱之后,他们并未改过自新,而是与狱友合伙贩毒,一方从狱友处拿到所谓‘冰毒’,一方想吞毒资,主动报警,却自陷风险,使得两人均被警方抓获。这是一个典型的‘贼喊捉贼’的故事,也说明了只要有害人之心,自己亦是无法置身事外的。”办案检察官感叹说道。(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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