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销售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 来源:食品安全导刊
  • 关键字:预制菜,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
  • 发布时间:2025-03-07 11:28

  李念琦

  (吉首大学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湖南吉首 416000)

  摘 要:随着预制菜产业的快速发展,信息披露不充分、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逐渐显现。本文分析了现行法律框架中对预制菜的监管空白,尤其是餐饮行业未明确告知消费者菜品是否为预制菜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建议通过加强信息溯源、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强化监管体系,并建立多元化的维权机制,以有效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键词:预制菜;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和“懒人经济”的兴起,预制菜因其方便、快捷的特点,迅速成为食品消费市场的新宠。伴随着预制菜产业的迅猛发展,其还存在信息不透明、消费者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在预制菜的销售和消费过程中,消费者普遍对其成分、加工工艺、保存方式等信息知之甚少,这不仅影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还可能对食品安全构成隐患[1]。

  当前法律法规虽对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等做出了基本规定,但针对预制菜的具体保障机制仍显不足。信息披露不完整、监管空白、消费者维权成本高等问题,成为制约消费者权益保障的主要障碍。本研究以预制菜销售中的消费者知情权为切入点,通过分析现行法律的不足,结合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完善路径,以期为实现预制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参考。

  1 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基础与预制菜行业特点

  1.1 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基础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权了解所接受服务或商品相关信息的权利。该权利既包含实体权利的属性,也具备程序权利的特征,旨在帮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更全面地评估所选择的商品或服务,从而做出理性决策,包括是否消费及如何消费的选择,最终实现理性消费并维护自身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知情权不仅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也是实现消费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2]。从实践层面来看,消费者知情权通过信息披露机制减少了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信息鸿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消费者因信息不对称处于弱势地位的困境,有助于在消费领域实现公平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包括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及有效期限等在内的商品或服务的详细信息。这一规定构建了消费者获取商品和服务基本信息的法律基础,为消费者权益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进一步细化了食品经营领域的信息披露义务。根据该法,食品经营者应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并在贮存散装食品时,明确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全面了解食品的基本情况。

  1.2 预制菜销售现状

  预制菜销售市场主要涵盖零售领域和餐饮领域。在零售领域,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清晰,商品标识及信息披露较为规范,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相对容易实现。在餐饮领域,由于经营方式差异较大,消费者通常难以在出餐前获知所食用菜品是否为预制菜品。

  消费者外出就餐时普遍预期所食用的菜品为新鲜制作,而对于预制菜的接受程度则因人而异。当经营者未事先告知所用菜品为预制菜时,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可能违背其真实意愿,涉及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目前,监管部门对预制菜的监管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领域,而对于餐饮行业中预制菜使用是否需要告知消费者尚未有明确规定[3]。这种监管盲区使得“外卖、堂食中使用预制菜却未告知消费者”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焦点。

  2 预制菜销售中消费者知情权存在的问题

  2.1 信息不对称严重

  信息不对称现象在消费活动中普遍存在,尤其在预制菜消费领域更为突出。作为信息掌握方,餐饮经营者处于优势地位,而消费者信息来源有限,难以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存在,使经营者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可能采取隐瞒或误导行为,从而侵害消费者权益。例如,餐饮经营者可能通过虚假陈述欺骗消费者。为了吸引顾客,部分餐饮企业可能会将预制菜品宣传为“现做菜”或“手工制作”,提升其吸引力。消费者很难通过外观、口感等直接判断菜品是否为预制菜,这使得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欺骗消费者变得更加容易[4]。

  此外,餐饮经营者也可通过隐瞒关键信息,进一步加剧信息不对称。例如,许多餐饮企业在使用预制菜时,既不主动告知消费者,也不在菜单或宣传资料中标明相关信息。这种刻意隐瞒行为使得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食用了预制菜,剥夺了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真实选择权。一些经营者甚至不标明预制菜的原材料来源、加工工艺或保存条件,导致消费者对菜品的安全性、营养价值等信息一无所知。虽然部分工业化生产的预制菜可能符合标签标注要求,但许多小型餐馆或自营作坊在信息披露方面几乎完全缺失。

  2.2 法律体系不完善与监管不足

  我国针对预制菜销售的法律规范主要依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通用法规,对于预制菜并未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现行法律未能细化涉及预制菜的具体信息披露要求[5]。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晓购买商品的真实情况,但并未明确规定餐饮行业在使用预制菜时应向消费者披露哪些具体信息(如原料来源、生产日期、加工方式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在标签上标明相关信息,但对餐饮中预制菜的使用情况,并无明确立法要求,导致消费者在实际消费过程中难以获得充分的信息来做出理性决策。

  在实际操作上,监管部门对预制菜问题的关注和执行力较弱,许多餐饮企业未按规定标明预制菜品信息,监管部门难以及时发现并纠正。尽管部分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已制定了部分预制菜标准,但缺乏统一的国家标准,地方性法规和行业规范存在差异,导致监管部门难以协调。

  2.3 消费者维权具有局限性

  在预制菜销售中,消费者知情权遭受侵害后,维权行为极具局限性。①民事责任追究的方式存在障碍。消费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追究预制菜生产经营者的侵权责任,但该消费行为大多属于日常消费、小宗消费,消费者往往不会单独通过诉讼追究知情权侵害。②调查与举证较为困难。商家使用预制菜的行为往往较为隐蔽,消费者发现和认定侵权行为的难度较大,需要付出较高的调查取证成本和法律服务费用,这导致消费者常常认为维权所需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超过了可能获得的赔偿,从而选择放弃维权或默默忍受侵害。法律诉讼虽然可以追求法律责任,但在食品消费领域,消费者在举证过程中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司法实践中,消费者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若证据不足,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

  3 预制菜销售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障路径

  3.1 加强溯源信息披露

  在预制菜销售中,加强溯源信息披露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食品安全的关键。餐饮经营者在商品信息披露方面常处于半透明状态,消费者很难完全了解自己所食用的菜品的来源、成分和加工过程。为了有效解决此问题,应推动餐饮企业实现菜品全链条的可追溯性。餐饮经营者应当提供完整的商品信息,并保证其商品从原材料到加工、销售的全过程都可以追溯。同时,政府和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餐饮行业的要求,推动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明示预制菜的使用情况。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店内公示栏或菜单上明确标示所用原材料和是否使用预制菜的情况,让消费者在点餐前能够获得充分的知情权。此外,还可以考虑要求餐饮企业提供溯源二维码,方便消费者通过扫描查询食品原材料的来源和加工过程。

  3.2 完善法律法规与加强监管

  针对预制菜销售环节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现有法律体系存在的结构性缺陷与监管力度不足亟待系统性改革。就法律框架而言,当前的立法体系尚未对预制菜这一新兴餐饮形态形成专门性规制,导致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显著盲区。为此,应当通过立法完善构建多层次的法律保护机制,明确规定餐饮经营者在使用预制菜时的信息披露义务。这种披露不仅包括基础的成分构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要素,还应涵盖加工工艺、储存条件等深层次信息,从而确保消费者能够全面了解其所购买食品的真实状况。

  在监管层面,有必要建立针对预制菜市场的专门监管体系。该体系应当具备动态监管能力,通过建立专业化的监管机构,开展常态化的市场检查,并构建快速响应机制处理消费者投诉。监管部门还应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鼓励企业主动披露信息,形成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协同治理模式。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标准化的信息披露规范。

  3.3 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

  针对消费者面临信息维权难的困境,急需建立更加高效和多元的维权机制,以确保消费者能够在受到侵害时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①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是提高其维权积极性的关键。现有的维权途径通常过于烦琐且成本较高,导致许多消费者在面临权益侵害时选择放弃维权。因此,必须通过拓宽维权渠道、简化维权流程来减少消费者的维权成本。一种可行的途径是完善仲裁制度,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框架下建立专门的消费者交易纠纷仲裁机制。建立这一机制可以让仲裁过程更加尊重消费者的意愿,有效降低仲裁成本,使消费者能在不产生过多经济负担的情况下维权[6]。②构建公益诉讼制度。公益诉讼制度的引入能够让具备专业性、权威性的机构如消费者协会、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检察机关等提起诉讼,代表广大消费者维护公共利益。这些机构和组织不仅具有较强的法律公信力,还能弥补消费者个人维权的局限性,尤其是在面对预制菜销售侵权案件时,能够提供更具力量和资源的法律支持。③在增强消费者维权能力的同时,还应加强公众维权意识的教育。政府、行业协会以及司法部门应联合推动维权知识的普及,通过宣传消费者维权的成功案例,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信心。通过法律的有效实施,引导消费者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和治理,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4 结语

  预制菜作为餐饮产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其市场规模与产业价值正呈现快速增长态势。然而,行业迅速发展过程中消费者知情权方面存在明显问题。通过对现有法律体系的考察发现,当前的法律规制体系尚未能充分适应预制菜行业特殊性,在信息披露机制、监管力度及权益保护等方面亟待完善。本研究认为,构建完善的预制菜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是实现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预制菜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规制的有力保障。唯有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推动产业创新,才能实现市场的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靓琳. 预制菜行业现状及问题研究[J]. 现代营销( 经营版),2021(9):146-147.

  [2] 孙毅. 食品消费领域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研究[D].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2011.

  [3] 张莉莉, 张楚楚. 预制菜产业的食品安全风险及其治理对策[J]. 粮油食品科技,2024,32(1):201-208.

  [4] 徐维眷. 我国食品安全保障的法律制度研究[D].兰州: 甘肃政法学院,2018.

  [5] 李思韵. 使用预制菜未告知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及相关保护制度: 以西方发达国家法律判例与实践操作为例[J]. 产业创新研究,2023(5):112-114.

  [6] 张景乔, 姚霞. 使用预制菜不告知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与保护分析[J]. 现代食品,2024(5):26-29.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