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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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3-22 17:24
文/武巧榛 图片来源/网络
隋唐是开放、宽容的时代,酒文化在盛世中迎来了一个黄金时期,不仅酿酒技术得到了显著提升,饮酒风气更是普及至社会各阶层,酒品丰盛,酿者众多,酒质相对优良,社会需求量大,促使酒向高标准和深层次发展,形成了独特的“诗酒文化”。
酒在隋唐时期人们的饮食生活中占重要位置,人们聚餐宴饮、约会酌觞以及礼尚往来,都离不开酒。酒是那个时代的首选饮品。
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对前代的酒政制度进行了全面革新。魏晋南北朝以来,朝廷对酒的政策多变,时而禁酒,时而开禁,时而榷酒专营,时而税酒征利。这些政策限制了酒的普及,使得庶民百姓难以享受到酒的美味。隋文帝鉴于此,决定取消榷酒和税酒制度,开创酒免税制。
据《隋书》记载,“开皇三年(583年)正月,先是尚依周末之弊,官置酒坊收利,盐池盐井,皆禁百姓采用。至是罢酒坊,通盐池盐井与百姓共之,远近大悦”,即是说,在开皇三年(583 年)正月,隋文帝下令罢除官置酒坊,允许百姓自由酿酒和销售,盐池盐井也向百姓开放。这一举措赢得了百姓的广泛拥护,促进了酒的普及和酿酒业的发展。
唐朝建立后,延续了隋朝的制度,对酒免税,民间可以随意酿酒,并且不禁酒。这一制度一直延续了二百多年,为酒文化的繁荣提供了制度保障。然而,到了中唐以后,由于安史之乱导致国力下降,唐王朝财政困难,开始对酒征税。据《新唐书》记载,乾元元年(758年),京师酒价昂贵,肃宗为了缓解粮食短缺问题,曾一度禁止京城卖酒,但随着局势的变化,这一政策时断时续。
“诏天下州县各量定酤酒户,随月纳税,除此之外,不问官私,一切禁断”,到了广德二年(764 年),唐朝正式将酿酒纳入征税制度,对酒户按月收税,酒税成为唐朝的一项重要税收来源。专业酤户的确立,使国家在禁酒时期仍能保证必要的酒类生产,以满足社会需要和国家财政收入。由于“曲”是酒生产的必要原料,政府也实行“榷曲”政策,只在个别私酿盛行的地区实行。建中三年(782 年),唐王朝实行榷酒令,卖酒权利收归国有,只有官店才能买卖,酒税制度进一步完善。
唐王朝对酒有多种征课方法,包括税酤酒户、官自置店酤酒、榷酿酒之曲以及将酒税均配于青苗钱上(作为两税的附加税)。
根据白居易的诗作《府酒五绝》中的“十千一斗犹赊饮,何况官供不著钱”,以及李白《将进酒》中的“斗酒十千恣欢谑”,可知当时酒价大致在一斗十千文左右。通过《旧唐书》中的记载“大历末,通天下之财,而计其所入,总一千二百万贯,而盐利过半”,可以看出,当时每年税收总数大致在一千二百多万缗,酒税竟然达到将近百分之十三,可见当时民间饮酒风气之盛。
在唐朝,酒的供应主要通过官营酒坊、民营酒坊和家庭自酿这三大渠道。唐朝的官营酒坊被称为“良酝署”,是专门负责酿造和供应皇家及政府用酒的官方机构。隋以太官、肴藏、良酝、掌醢、为光禄寺四署,设令及丞。唐因之。《旧唐书》中记载,“良醖署: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府三人,史六人。监事二人,从九品下。掌醖三十人,酒匠十三人,奉觯一百二十人,掌固四人。令掌供奉邦国祭祀五齐三酒之事。”良酝掌供应宫廷所需之酒,主要供朝廷国事祭祀、皇帝日常饮用、皇家宴会和赏赐大臣等。
官酒分为御用酒和地方官酒两部分,形成了统属严密、产品专用的生产体系,在酒类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其生产的酒品质通常较高,价格也相对昂贵。
在开元末年至天宝初年这段时期,良酝署一度停废,这时的酒为宫廷所产。唐代宫廷内作坊制非常发达,统治者所需要的一些奢侈品大多都在此生产,酿酒也是这样。宫廷内作坊起初只是为满足统治阶级的一些特殊嗜好而设,拥有独特的优势和自由度,其生产不受外界约束,完全依据统治者的个人喜好和需求来决定。由此,先进技术也容易引进,花样不断翻新,酒类繁多,所酿酒种也别具一格。唐后期官府酿酒基本上都由中宫把持,内廷酒坊渐渐取代良酝署,成为官府主要酒类生产部门。
由宫廷内作坊发展而来的宣徽院成立以后,专设有宣徽酒坊,负责生产酒。据《通考》记载,宣徽院乃唐代皇宫内府所设机构,“置宣徽南北院使,以宦者任之,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飨、供帐之事”。
1977 年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西郊鱼化寨南二府庄的宣徽酒坊银酒注子,酒注上刻有拥有者的名称、制造时间、监督官员姓名、工匠姓名,还有编号、容量、重量等,共六十一字——“宣徽酒坊,咸通十三年六月二十日别敕造七升地字号酒注壹枚重壹百两正,臣杨存实等造,监造蕃头品臣冯金泰,都知高品臣张景谦。使高品臣宋师贞。”根据酒注铭文“地字号酒注”,酒盏铭文“宇字号”来看,唐代宣徽酒坊的金银酒器是根据《千字文》“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的顺序编排号码,显示出唐宣徽酒坊拥有金银酒器的数量相当可观。
民营酒坊指民间经营的各种以营利为目的的酿酒及售酒实体,官方称其为“酒户”。这些民营酒坊分布广,规模小,数量众多,遍布城乡各地,采取各自为酿的生产模式,供应充足,购取方便,所以,唐人日常饮食便与酒结下亲缘,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开销用于购酒和酒肆沽饮之中。
家庭自酿指普通百姓或宦官之家自己酿酒。在唐朝,家庭酿酒是一种普遍现象,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不但满足家用,还可以馈赠亲友,很少部分用于出售。家酿酒足曲足料,品质较高且稳定。虽然酒品种和数量相对较少,但其中不乏一些品质上乘的美酒。一些家庭通过世代的积累与传承,酿酒技艺不断精进,使得家传佳酿声名远扬。
最有名的擅酿家当属太乐署吏焦革,吕才《东皋子后序》载:“时大学有府史焦革,家善酿酒,冠绝当时。”初唐诗人王绩曾以隋代遗老身份待诏门下省,每日得酒一斗,被称为“斗酒学士”,性嗜酒,佩服焦革酒艺,曾放弃高官厚禄不要,求为太乐署丞,随之学酿。王绩与焦革之间的饮酒典故,后来被广泛传颂,成为后人津津乐道的佳话。
隋唐时期的酿酒技术相较于前代有了显著的提高和创新。唐代酿酒一般要经过以下几道工序——制曲、投料、发酵、取酒、加热处理等。
酒曲有神曲、法曲、清曲、上曲等名目,多在六七月造曲。制曲多加入中草药,以增加发酵力。值得一提的是,唐代出现了红曲酿酒的痕迹,红曲是一种高效酒曲,它以大米为原料,接曲母培养而成,含有红曲霉素和酵母菌等微生物,具有很强的糖化力和酒精发酵力。
谷物发酵成酒后,由于酒液内仍保留着大量的微生物,因而会导致酒液变酸。为解决这一难题,据专家研究,隋唐时期的人们学会了利用石灰降酸的新工艺,简称“加灰法”,即在酿酒发酵过程中的最后一天,往酒醪中加入适量的石灰,以降低酒醪的酸度,从而避免了压榨后出现酒酸的不理想后果。
唐人取酒采用槽床压榨和器具过滤。瓮发酵好的酒醅,连糟带汁倾入槽床,用重力压榨。酒液通过槽床缝隙或导孔流滴下来,用桶接取,就得到了酒。用于过滤酒醅的器具叫作“酒篘”,多用竹篾编织而成。过滤后的酒称为生酒,或生醅、生春,已可饮用。
生酒含有不少活性微生物,会继续产生酵变反应,导致酒液变质。唐人学会了给生酒加热处理的技术,以达到控制酒中微生物继续反应和消毒灭菌的双重效果。给酒醅进行加热处理是古代酿酒技术的一大突破,唐人掌握酒醅加热技术之后,酒质不稳定的情况大为改观。酒醅加热处理主要是指葡萄汁经过蒸煮后加曲酿造,从而改善新酒的颜色和风味。
酒醅的加热处理有高温加热和低温加热两种途径。高温加热多用煮沸之法,俗称“煮酒”,采用的手段是高温沸点灭菌。高温煮酒虽然可以抑制酒醅中的微生物酵变,但同时也给酒味带来一定的破坏。为此,唐人又尝试了低温加热处理的方法,也就是微火慢炊的“烧”法。唐代的烧酒法属于低温加热,经过烧法加热处理的酒为“烧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