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一番关于食品安全的“为国为民”的倡议,会因为“记者黑名单”而招致公众反感?因为公众从某些政府部门监管媒体的控制欲和对媒体的不信任中,看出的是他们对公众的态度
文|叶舟
近日,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毛群安主任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主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提议,“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我们也将建立黑名单”。
此语一出便激起众多媒体广泛回应,并引起网民的围观与热议。尽管毛主任再三解释建立“黑名单”的初衷是“要甄别害群之马,净化传播环境”、“并非卫生部要建黑名单,而是卫生部直属的事业单位新闻宣传中心一直在做健康类舆情监测”、“这不是新事儿,敏感的是黑名单三个字”。
回应之后,事件非但没有平息,反而引起了更多媒体和网民的质疑。矛头直指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建立黑名单的合理性、合法性、甚至质疑其动机和目的,以至于6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媒介素养”体现执政水平》,明确指出“面对监督才能正视问题而不是列‘记者黑名单’”。
“记者黑名单”引发这一系列瀑布似的连锁反应远远超出毛主任的想象,网上随后的批评质疑之声指向卫生部没有全力面对食品安全问题,却越位监管媒体的违规或失范行为。我想,无论是毛主任还是卫生部主管领导,一定会感到委屈和疑惑,为何这样一番为国为民的倡议,公众却只关注“记者黑名单”,还会引来如此强烈的质疑和批评呢?
“黑名单”一词来源于中世纪英国牛津和剑桥等大学,这些学校规定对于犯有不端行为的学生,将其姓名、行为列案记录在黑皮书上。谁的名字上了黑皮书,即使不臭名昭著,也会名誉扫地。很显然这是一种惩罚和威胁性的管理策略,相信记者看到这则新闻之后大多会将“黑名单”与威胁或惩罚联系起来。大家自然要问卫生部凭什么建立记者黑名单?是否合法?动机如何?所以,毛主任选择“记者黑名单”一词必然引发媒体、记者的防御和攻击反应,以至于很多评论中带有强烈的愤怒情绪。
那么,既然毛主任也觉得使用“记者黑名单”不恰当,为何还会很自然地使用呢?在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的官网可以看到其职能有八项,其中两项是“负责全国健康教育与卫生新闻宣传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制度规划、计划和考核评估标准,并继续加大评估”和“协助卫生部负责医药卫生类报刊杂志、电视频道和出版社监督管理”。这两项职责也一定具有相应权力,那就是评估、考核、协助监管卫生新闻宣传工作及医药卫生类媒体的权力。既然有了对媒体管理的权力,自然就要制定惩罚措施,所以,建立“记者黑名单”就很自然了。
然而,公众质疑的恰恰是这一权力是否有利于媒体对政府的舆论监督?是否会成为捆绑媒体自由的绳索?各行各业的政府部门是否都有类似的监管媒体的新闻宣传中心?行业对口记者或者媒体是否都要被这类新闻宣传中心评估、考核、监管?
透过“记者黑名单”,公众看到的是某些政府部门监管媒体的控制欲和对媒体的不信任感,因此,《人民日报》评论部的观点振聋发聩,“对待媒体的态度,也就是对待公众的态度,这是执政水平和执政理念的一个具体体现和检验。”通过这一事件可以看出,公众和媒体都希望中国不再有滋生“记者黑名单”的土壤与体制,而是让法律和行业道德来约束、惩罚那些不良记者,还给公众和媒体一片公正、透明的天空。
(作者系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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