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潭山事件彰显公民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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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7-29 15:20
最近发生的小潭山事件使我们看到,“澳门公民社会对政府的公共政策的影响不大”的论断是值得商榷的。小潭山事件反映了,以社团为核心力量的澳门公民社会对澳门特区政府的公共政策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影响作用。小潭山事件体现了澳门居民对澳门社会的社会责任心以及政府尊重民意、吸取民意的姿态,表现出特区政府的公共治理正在走向民间社会和政府消除分歧、相互协商沟通谋求共识的治理模式,显示出澳门公民社会力量不断茁壮成长的发展态势。
小潭山与澳门心
所谓的“小潭山事件”,是指澳门多数市民反对小潭山发展高层豪宅项目的事件。反对小潭山发展项目的市民表示,小潭山发展项目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澳门山体及环境被破坏。澳门市民反对小潭山发展项目的动机简单而朴素,市民反对在小潭山兴建高楼的目的无非就是想保育自然,让市民有更多休閒地区以及山景欣赏。进一步看,也有市民认为,小潭山发展项目的本质是一项以牺牲澳门山体及环境的代价去满足小财团利益的政策。由此可见,澳门市民反对小潭山发展项目的基本理由有两个,一是保护澳门自然环境和山体景观,二是不能为了满足一小部分人的利益而损害多数澳门人的利益。
高姿态而广泛的反对小潭山发展项目的声浪,不仅出於澳门市民捍卫澳门环境和澳门公共利益的社会责任感,还源自澳门市民作为“澳门共同体”成员一份子的认同感。由於土地稀少,澳门市民的休憩空间一直以来十分有限而稀缺。特别是回归后,随着澳门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澳门人失去了很多往日的优雅休閒环境和空间。澳门对於过往那种宁静而休閒的城市氛围和城市文化是非常怀念的。而像小潭山这样仅存不多的自然风光和山体景观,对澳门人来讲更是弥足珍贵。可以说,小潭山不仅是很多澳门人心中一道美丽的自然风景线,也是很多澳门人一种美好的集体回忆,寄託和渗透着澳门人对澳门一种特殊而深厚的情感。当这种寄託和情感受到威胁时,民间的反对声音自然就来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猛烈而強势。
澳门公民社会的显现与成长
相对於香港而言,澳门的公民力量和公民凝聚力並不强,澳门市民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和热情较低。这一点与澳门内嵌的中国传统文化有着直接的关係。在某种程度上,澳门中西文化交融的文化特色中,中国儒家文化是更为深层的底色,因而澳门文化事实上更多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映射。正如林语堂先生在《吾国与吾民》一书中指出的,“中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他们心繫各自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在参与社会事务方面,澳门人给外界的印象和评论是“参与冷漠”、“有如一盘散沙”。换言之,澳门人更多的只是关心自己的家庭,在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面前,澳门人显得较为传统、保守和冷漠。
此次的小潭山事件,卻集中地展现出澳门人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势头。包括新澳门学社、澳门公民力量、澳门群力智库等多个民间社团纷纷促请政府叫停发展项目並收回土地,发展其它更有用途的项目。另外,据新澳门学社收集到的超过2200名市民投票中,有九成九的市民反对小潭山的发展项目。同时,澳门互联网上关於小潭山发展项目的讨论中,也呈现出压倒一片的反对声,澳门市民通过网络媒体对小潭山发展项目口诛笔伐,网络媒体表达民间诉求的威力再一次显现。
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本质上体现了澳门公民社会的茁壮成长。其实,公民社会的主要特征包括公民积极参与、政治平等、市民相互团结、信任和容忍以及合作的社会结构的存在等等。其中,公民积极参与、市民愿意投身於公共活动,可谓是公民社会最为主要的特征。因此,此次小潭山事件中所反映出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信息无疑体现了澳门公民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成长。
此次小潭山事件中澳门公民参与的难能可贵之处在於,公民不是站在自身的利益考虑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而是站在捍卫公共利益的角度来参与社会管理。而只有脱离了个人狭隘利益的公民积极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去,形成公民之间以及政府与社会之间自由而平等的讨论,公共治理才能真正达成社会善治,才有可能广泛地谋求社会共识而不是停留在你争我夺的利益纠纷中。
澳门公民社会的影响与展望
近年来,澳门公民社会有著稳健的发展进步:中产阶级不断走上街头表达诉求、社团参与逐步走向竞争、平等的参与、政府不断強调听取民意的重要性,这些都显示澳门公民社会正在走一条提倡通过协商对话达成共识民主的公民社会的道路。小潭山事件,再一次突出了澳门公民积极参与社会事务这一公民社会的核心特征,彰显出澳门公民社会已经对政府政策制定起了实质性的影响作用。事实上,澳门市民反对小潭山项目的诉求,对特区政府的政策构成了实际的影响力。特区政府致力打造“科学决策、阳光政府”,自然也显示出对公民社会声音的高度重视。面对社会的反对声音,崔世安公开表示会综合分析小潭山发展项目的意见综合分析,並且会以具透明度的方式让广大市民更清晰了解市民关心的有关项目的环评报告。
当然,相对於发达国家和地区来讲,澳门公民社会的发展仍处於较为初步的阶段。在行政主导的体制下、在澳门参与政治的一贯态度较为冷漠的文化背景下,澳门公民社会发展的道路可能並不平坦。从目前的格局看,澳门公民社会的“沟通”本性仍有较大的完善空间。需要承认,澳门的市民之间、社团之间缺乏足够的关於公共政策、公共问题的“公共对话”。诚然,当前澳门存在一定程序的公共协商活动,比如社团定期举行的小区论坛活动、政府各种形式的政策諮询活动等。然而,从整体上看,澳门市民之间、特别是社团之间缺乏对公共议题的协商讨论,这就容易使得社团在提出公共诉求以及协助解决公共问题的时候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公共治理的“社会合力”,无法确保政府政策的执行力。如何进一步提升公民积极参与的意识、如何强化政府和公众的互动、如何建立社团之间的有效沟通机制,都是未来澳门公民社会进一步发展的难题。
展望未来,澳门公民社会应该更为凸显的是公民社会中各个社团乃至政府和社团相互沟通对话的本性。公民社会与政府的关係是多维的,公民社会不仅有制约国家、对抗国家的力量,更有着与国家相互扶持、共生发展的使命,政府在推行任何公共政策时需要公民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公民社会的意见是公共政策合法化的基础与源泉。因此,公民社会的宗旨绝不是作为政府的对立面而存在的。公民社会确实有制约政府权力的一面,但其出发点只是为了完善政府,使政府不至於成为无所不能的利维坦,进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实现公共利益。
从社会善治的视野看,政府与公民社会应该通过积极而理性的沟通和对话,相互妥协、相互理解、相互信任,最终形成共识。而共识的形成一方面要政府和公民社会达成共识,另一方面也要社团之间以及市民形成普遍的社会共识。只有在这两个基本前提下,才能有效消除公共利益之间的分歧,谋求公共利益之间的整合。对澳门来讲,只有不断强化社团之间的沟通对话,尽力消除社团间的意见分歧,才能更好地改变澳门公共治理中政府承担过多的局面,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能量,动员公民的社会责任心,摆脱公共治理过度依赖“強政府、強特首”的困境和瓶颈,塑造公民社会禀性与社团数量庞大相匹配的澳门公民社会。
文/鄞益奋
(作者为澳门理工学院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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