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又现“村中大鳄”侵吞农民种粮补贴

  • 来源:澳门月刊
  • 关键字:广东,侵吞,农民,补贴
  • 发布时间:2011-07-29 16:20
  近年来,村干部侵吞村民种粮补贴的案件时有所闻。据媒体报道,2010年4月,安徽省无为县某村村干肖某利用职务之便,骗领国家种粮补贴款共计18,700余元,获刑一年;2011年3月,龙岩永定县下洋镇初溪村原党支部书记徐某祥、村委会原主任陈某生因侵吞国家种粮补贴而被检察机关起诉;2011年4月,广西宾阳某财政所一位副所长,因蚕食农民种粮补贴领刑十年……而广东省雷州市白沙镇调爽村委爽东村村长陈朝干则无疑是这一长串名单中的“后起之秀”,他侵吞种粮补贴和以非法手段操控农村基层选举的恶行被村民连续举报数年后,在媒体和有关方面帮助下,这条“食人大鳄”终於浮出水面。

  据村民反映,2008年9月至2010年底两年间,爽东村集体收入就被陈朝干等部分村干部私分和挪用近百万,而同期该村集体总收入仅有150余万元。据该村村民反映,2007年至2010年,该村三年的种粮补贴(粮食直补)共计20余万元也被其侵吞。几年来,该村村民多次向陈朝干追讨粮食直补,均被陈朝干以各种理由拒绝。2010年11月11日,该村广大群众向雷州市公安局联名举报陈朝干。经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取证,同年12月10日以陈朝干涉嫌职务侵佔之由正式立案侦查。三个月后即2011年3月2日,雷州市公安局发函至调爽村所在的白沙镇政府,称该局到爽东村调取帐务时遭到该村干部阻挠,致使他们未能对该村帐务进行审计,因此请求白沙镇政府给予配合支持。这就怪了,市级政府执法机关在执行公务时遭到村级干部“阻挠”,还要“求助”於镇级政府,此中壶奥,着实让人一头雾水。但有一点卻非常明确,那就是由於有关方面的消极作为,致使这些无助的村民们在几年间一直跋涉在上访苦旅中。

  据调查,陈朝干不仅敛财无道,而且垂涎权势。2008年第四届农村基层组织选举之年,他竭尽收买拉拢之能事,甚至不惜在光天化日之下使用威胁恐吓、撕选票和砸选票箱等非法手段,窃夺调爽村委会第四届村委主任和爽东村村长职务。到第五届换届选举之年,儘管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组织三令五申,要求各地纪检机关严督严查违反选举纪律的现象,但陈朝干不仅没有收敛,反而故伎重演,再次抢佔调爽村村委会主任之职。陈朝干的倒行逆施,最终引起了调爽村特别是该村所辖爽东村、爽西村和西坡村广大村民的强烈不满,联名上书要求重新选举。众所周知,陈朝干所践踏的,不仅是党纪,更是《中华和人民共和国村级组织选举法》等相关法典设定的神圣禁区。

  农民种粮补贴是国家对全国农民实施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不仅体现着党和国家对农民的关怀,更是广大农民特别是像雷州这样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民创业和立业的强力支撑,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些农民耕作的命根子钱。对这样的“善款”,任何觊觎和贪佔都是不可饶恕的罪行。但是,它竟然成了某些权力在握的村官务必图之而后快的生财之道。我们认为,除了加大对农村贪蠹之徒的惩治力度,应当承认,有关方面在发放渠道的制度设计上存在着不可忽视的缺陷。鉴於此类案件呈高发态势,应考虑完善现行发放政策,完善发放机制(例如由基层村组织上报农民名单,通过市县级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联合,以个人银行卡的方式发放),总之,千方百计保证这笔资金一分不少地送达每一位农民手中。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稳则国家稳;农民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农民治则国家治。中国要构建和谐社会,就不能对农村社会的这种不和谐音符充耳不闻,更不能对藏身於反腐败“真空”地带的“村官腐败”视而不见。否则,凭什么谈和谐与发展?

  本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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