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那个提携我的人

  有人说,热恋,就像在惊涛骇浪中奋勇前行,要的就是激情澎湃;而一旦步入婚姻,就像两个在沙滩上漫步的老人,需要互相扶持,互相依赖。我想,是不是应该再加上一条互相原谅?原谅一个无意间失足陷沙的同伴,用力把对方提起来,再一起向前走。

  早上起床后,我没有急着冲进厨房做早饭,而是很清醒地瞪着头上的天花板,认真计算了一下时间。

  从2008年11月到2009年3月,我和丈夫韩志在互相折磨中过去了5个月。我没睡过一天好觉,没吃过一顿安心的饭,他也没有对我露过一个笑容。我的体重直线下降,仿佛老了10岁。

  就在昨天晚上,韩志终于搬回了我们的卧室。我暗暗出了口气,很想像以前一样轻轻抚摸他的手臂,却始终不敢。半夜里,我是被捶床板的声音惊醒的。打开灯,韩志正泪流满面,咬牙切齿。他看我的眼神充满了鄙视和仇恨:“我想原谅你,可一跟你在床上就想到那小子,想你和他……”他猛地一脚踹在我小腿上,疼得我一哆嗦。

  我慢慢地爬起来,这样僵硬地睡一晚上是要付出代价的,我和他的脸都青灰得像个死人,早晨的阳光根本不足以温暖我们。他瞪着我,我平静地说:“韩志,我们完了。离婚吧。”

  廊桥遗梦

  同学会,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这是个谶言。

  重遇陈春江,已经是10年过去了。像所有初恋情人一样,自大学毕业后,我和他就再没有见过面。时间对男人很慷慨,他还是老样子,棉T恤,牛仔裤,脸上的线条还是很硬朗。如果说他变了,那么就是变得更好。我不热衷这样的同学会,我知道自己头发老气地盘在脑后,腰身也不再紧绷;我有了孩子,变成了中年妇女,当年的我早不复存在。

  可那次,鬼使神差一般,我去了。然后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的青春。我不敢再跟他的眼神碰撞,一顿饭表面上吃得是波澜不惊,心里翻江倒海。

  饭后的咖啡吧里,我们被老同学故意安排坐在一起。当年我和陈春江的恋爱,他对我的好,众人皆知。最后毕业时的去留问题,才让我们劳燕分飞。

  “今年初我调进北京了。”他说。我“嗯”了一声,心里一跳。他的目光深不见底,仿佛承载着这10年的万语千言。我低着头,不敢看他。

  “你还好吗?”

  “挺好的。”

  “孩子多大了?”

  “两岁,皮得很。”

  “要注意身体。听说你们单位挺累的,能不干就别干了,回家呆着。你不是爱画画吗?”

  我微笑。这些年带孩子,操持家务,承担家庭的三分之一收入,画笔早不知在哪个地方蒙尘,也就他还记得。

  灯光旖旎,红酒微酸,我们轻声聊着一些琐事。不知为什么,这样的关怀和暧昧,居然让我想流泪。

  晚上11点聚会才散,大家都喝多了。陈春江眼睛晶亮,说:“我送你。”我低声说:“如果你真想让我过得好,就不要送了。再见。”他没说话,开车走了。

  我头有点晕,有点兴奋,沿着马路趔趄地走,眼前尽是当年的往事:陈春江帮我打开水,我们在小食堂里你一口我一口地喂冰激淋,操场上一圈圈地跑步,紧紧相扣的十指……转过街角,我呆住了,他的车停在那里。我的初恋男友,站在那里对我虚弱地微笑。那一刻,我居然觉得荡气回肠。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

  早上7点,我在酒店的套房里头痛欲裂地醒来。陈春江在我耳边说:“你还和10年前一样。”我突然清醒过来。这男人处心积虑,一路调兵遣将谈笑自若,我注定要吃大亏。

  我像个败将一样逃出酒店,正要上出租车,后面有人叫住我:“嫂子?”

  我僵在那里。自作孽不可活,我小姑子在这间酒店做大堂经理。

  七出之条

  一整天我都在办公室心乱如麻。早上惊慌之下对小姑子撒谎说来酒店找醉酒的同事,可我知道她不相信——她能查开房记录,甚至陈春江都还在那个房间里。

  我想到了韩志,我的老公。我们已经结婚7年了,不论如何磕磕碰碰,总是有过幸福快乐的时光。我想起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从一穷二白共同奋斗到今天有房有车;我想起俱已衰老的双亲,想起女儿豆丁,她才两岁……悔恨像潮水从四面八方涌来。我没有想过要背叛我的丈夫,只是一时情不自禁。

  中午接到了韩志的短信,只有两个字:回家。

  家里不但韩志在,小姑子也在。我膝盖一下软了,我心虚。他看着我,我知道他看出来了,7年的夫妻,他对我的了解又岂止是左手和右手。那一刻,我手脚僵硬,眼光下垂,分明是准备撒谎的征兆。

  他朝我吼:“是不是?”

  我没话说。我完全没办法应对。我知道是我错了,可应该怎么赎回我的错?我听不见也看不见,整个人都麻木了,直到韩志在我脸上狠狠扇了两个耳光。

  他从来没有打过我,这是第一次。“贱人!”他骂我,“你这个贱货,我要跟你离婚!”他拉开旅行包,拼命把衣服往里塞。我忽然明白过来,一下子跪了下去,大哭道:“对不起老公,我不是故意的。你原谅我这一次,我只是喝醉了。”

  他不理我,瞪着血红的眼睛在屋里乱转,如同困兽。小姑子在一边鄙夷地看着我。保姆抱着豆丁已经吓呆。

  我顾不了许多,扑上去抱住他。“不要走,我不能没有你。”我放声大哭。他是我的丈夫,我们7年来相互依存,曾经我抱怨过他,说他小富即安不像个男人;我以为我不够爱他,但在面临失去的一刹那,我才知道我早已离不开他。

  韩志还是走了。他摔上门,把我的指甲都拉翻了,可我感觉不到痛。我恐惧地站在屋子中间,耳边是女儿惊恐的大哭声。

  后来的事乏善可陈。小姑子在场,这事情也瞒不了。

  晚上,双方的父母都来了。婆婆根本不看我,公公阴沉着脸。我的父母则满脸通红抬不起头,仿佛做下这件丑事的是他们自己。韩志被拉了回来,狂抽烟,烟雾里,他的眼睛血红。

  我妈生平第一次给了我一记耳光。她骂我不知羞耻,白披人皮,最后,批斗会以她向韩志哀求结束。我妈求他看在两家老人的份上,看在孩子的份上,不要离婚。这7年来,我的父母把他当儿子一样地疼,韩志总算没有再说话。

  四位老人都走了,我爸妈还抱走了我们的女儿。看着他们憔悴的背影,我无地自容。

  韩志留了下来,我以为他打算原谅我了,可最后他一声不吭,抱了床被子睡到了书房。

  永不遗忘

  日子像是生活在地狱里。我是如此真心实意地忏悔,虽然韩志从那天后不肯再跟我说多余的话。我把陈春江的手机号拖到了黑名单,这只是一次失足,一次贪念青春的失足。出轨的滋味并不那么好受,我甚至拒绝再想起他的样子。

  我尽力弥补着7年来因为工作而耽误的一切:每天都强颜欢笑,早上亲手做早饭,晚上尽快赶回家;我不再留连于那份该死的工作,连健身美容的时间都统统停掉——有什么比家更重要?如果他原谅我,我想我会用一生去感激他。

  韩志对我不理不睬,每天都很晚才回家,我知道他是要避开我。我想见到他,又怕他回来,在他那种眼光下,我连手脚都不知道怎么安放。

  终于熬到他生日,我下午就请好假,精心准备好了一桌晚餐,等着韩志。他回来的时候已经很晚,满身酒气,但还有几分清醒。看着那桌菜,看着桌子上的红酒,他笑了,说:“你们那天晚上就喝了这酒?”

  我愣了一下,明白他在说什么之后,脑子里轰地一声。

  他把那瓶酒摔在了地上,一边摔一边骂:“我叫你喝,叫你们这对奸夫淫妇喝!”

  我哭着跑回了卧房。

  第二天早上,我还没有起床,他就来敲门,要我跟他一起去上班。我以为是他对昨晚的歉意,刚说了句“这么早?”他立刻翻脸,说:“难道你还等着那个野男人来接?”

  我一下被噎住,万般无奈,可我能怪谁?我甚至没有眼泪可以流。

  从那晚开始,韩志终于跟我说话了,他的话甚至显得太多。每天他都跟我一起出门,下班时我还没收拾好桌子,他的车已经等在楼下。他把我看得紧紧的,可是每当我故作轻松地想跟他谈论点什么,他都会把话题绕回那件事上。

  他哪里比我好?床上比我强还是比我给你更多钱花?你们做过多少次?背着我多久?诸如此类,无休止地嘲笑和讽刺。我哭着求他不要再提,求他饶了我,我的内心仍是忠诚的,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他冷冷地看着我,说:“这次是被我抓到了,那我没有抓到的呢?”我看着他的眼睛,终于知道他是在恨我。

  有人说,热恋,就像在惊涛骇浪中奋勇前行,要的就是激情澎湃;而一旦步入婚姻,就像两个在沙滩上漫步的老人,需要互相扶持,互相依赖。我想,是不是应该再加上一条互相原谅?原谅一个无意间失足陷沙的同伴,用力把对方提起来,再一起向前走。

  男人出轨后,肯回到家里忏悔,叫“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如果是女人呢?韩志不是那个提携我的人。中国五千年传统,给男人积累了一种叫“面子”的东西,让他恨不得在我头上狠狠踩上几万脚,再把我压在贞节牌坊下,永不超生。

  我和韩志最终离了婚,在我出轨后的第5个月。

  小说《廊桥遗梦》里,弗朗西斯卡的丈夫在辞世的时候对妻子说:亲爱的,我想告诉你,我知道你有过自己的梦想,我很抱歉,没能让你实现。你知道,我是多么的爱你。

  他们原谅了彼此,而我,没有这种幸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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