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微有点年资的电视观众一定都还有印象,上世纪80年代,内地引进的大批港台、新加坡电视剧集,包括《星星知我心》、《人在旅途》这些脍炙人口的热门剧,其中大概每15分钟都会有一段间隔。彼时内地电视台商业开发还不够,内地观众也少见多怪,都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好好一部45分钟长的剧集,为什么要被分割成三段播出?当然,现在,大家早就明白了,原来这就是所谓的广告切口,因为内地电视台早就把这一套手法活学活用,甚至变本加厉了。
严格来说,港台、新加坡经过长期实践得出的经验还是比较靠谱的。在一集电视剧中最多插播3次广告,且每次不超过一分半钟。既照顾了电视台以广告为主要营收手段,也没有过多破坏广大电视观众欣赏电视剧的习惯,尤其是每15分钟一段广告,更给观众留出了短暂的活动身体时间,也避免了观众因为长期久坐而造成的身体健康问题,其实这种做法是标准的双赢手法。
但是电视台与广告商、普通观众之间的博弈显然不只这么简单,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广告热钱投入越来越疯狂,广告费急速攀升,原本合理的广告时段渐渐不敷使用,在利益的驱使之下,各大电视台开始变本加厉、无孔不入,在所有可能利用的间歇时间、空间插播广告,最终以致发展成普通观众口中的“广告当中插播电视剧”之怪现象。
正是出于这种怪现状,广电总局于2011年底出台了与广播电视广告相关的管理办法,其中对于在剧集中插播广告,以及广告内容都作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这一管理办法的出台,大概意旨也就是为了扼制当下各大电视台广告满天飞,严重影响到普通观众收看喜爱的剧集、节目的问题。
自从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可以明显地看到,各大电视台执行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基本上已经杜绝了在电视剧集中插播广告、片尾广告覆盖的现象,但是从另一方面考量,却还是颇有些隐忧。
毕竟,从商业角度考量,广告的投放具备时效性和准确性,在热播剧集、重大节目当中插播广告,才能将广告的效能最大化。假如全面禁止,广告被压缩到鸡肋时段播出,会造成观众集中抽离电视节目的效应,广告效能大减,造成的最直接后果只能是广告商降低对电视台的依赖与信任。电视台收入锐减,电视节目、剧集制作投入降低……连锁效应之下,方兴未艾的中国电视产业必然会受到影响。
或者换一个角度来说,电视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压缩剧集市场,甚至强行拆分剧集,分段播出等招数。当然,从目前来看,还没有电视台出此杀手锏,但是拉长剧集间广告时长,增加冠名等手段已经开始被采用。于是,广告商、电视台看似皆大欢喜,电视观众的利益仍旧无法得到保障,甚至形成剧间收视率暴跌的现象,广告的效能仍旧无法得到保证,最终酿成双败。
当然,或许这也是杞人忧天,毕竟相对中国巨大的收视群体而言,广告商与电视台之间的博弈共存每时每刻都在发生,暂时还不太可能发生如上所说的情况。就目前各大电视台执行态度与力度而言,堪称规范,原本每每到了关键时刻,甚至是突如其来的斩断电视节目,插播广告的现象,已经完全禁绝,观众们基本上可以顺畅地收看完一集电视剧。甚至中央八套开始在黄金时段一晚连播五集电视剧,简直可以说是让观众看到爽。当然这种方式或许值得商榷,尤其是针对一些颇有历史厚重感的剧集,这种囫囵吞枣的播出方式,其实对于观众理解剧情,感受创作者的意图是有害无利的。不过总的来说,之前设想的种种情况,并没有发生。
只是未雨绸缪,预先设想好可能造成的一切好的与坏的后果,再根据市场最直接的反应,及时作出应对、调整,保障电视观众利益的同时,也给各大电视台留出发展壮大的生存空间,改堵为疏,同时更大力发展广告产业,杜绝虚假广告,提高广告素质,拍摄更多跟剧集一样抓人的优质广告,让观众在接受广告信息的同时,不心生反感,真正利用好广告的商业、艺术价值,或许是成功掌握这柄双刃剑的最好办法。
赵猪:编剧,自由撰稿人,岭南人士。
赵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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