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36岁的董明珠离开南京,只身来到珠海海利空调厂(格力前身)当了一名普通的销售员。她的第一项工作就是把前任销售员遗留下的42万元货款收回来。其实公司并没有要求她做,她完全可以只做她的业务就行了,而且款能不能及时回笼不是她需要考虑的事。但她花了四十多天,求爷爷告奶奶终于把货款要了回来。为了不再重复这样的折磨,她从此给自已定下一个死目标:先款后货,不留一分应收款。
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决定,甚至可以说是异想天开。在满世界都是先货后款的游戏规则下,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业务员竟敢想去修改规则!
结果可以预见,董明珠碰了无数钉子。最终,淮南市一家电器商店的经理被董明珠的勤奋和诚恳感动了,答应先进20万元的货试销。董明珠为了不辜负对方的信任,成了电器销售店里一个不拿工资和提成的店员,每天起早贪黑,并和店内的其他店员们搞好关系,让全部店员对每一位进店的顾客都只说格力空调好。于是,短短十多天的时间,二十万元的货就全部卖了出去。经理感慨于董明珠的跟踪服务,于是又进了一批货。自此以后,董明珠的商规这才立了下来,后来也成了格力电器在业内与众不同的规矩。
1992年,入道才两年多的董明珠个人销售额1600万元,占整个公司销售额的八分之一;1993年,她在江苏销售3600万元,占公司销售总额的六分之一,并且没有一分钱的应收款项。
当许多业务员都在向公司要条件、摆困难、给自己卸包袱的时候,董明珠更多的是向市场要条件、给自己定目标。而她随后所做的,就是在目标面前持之以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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