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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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09-11-18 11:00
而中美的政治共识,早在10月底已经达成。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贸易代表柯克和农业部部长维尔萨克,在杭州出席第20届中美商贸联委会时,即向中国明确示好。11月12日,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召开时,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也提出:中国“反对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支持多哈回合谈判在锁定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
既然双方立场看起来没有差别,为何贸易争端和投资保护仍困扰两国?是否这种政治表态,会在各自国内压力之下,随时变异为新的摩擦因由,进而刺激贸易保护和市场禁入措施的变本加厉?
这并非政治领导人口是心非,而是中美在国际秩序变动之时,均处于不得不自我调整与相互适应的微妙境地。看起来,这始于去年华尔街金融风暴,但更与30年来中美巨大的发展变化有关。
作为快速崛起的新兴经济体,中国有望在年底超越日本,拉近与美国的差距。在这一堪称历史性巨变之下,中美贸易和投资关系,也难再以传统方式维系平衡,变化不仅必须,而且紧迫。
但如何审慎变化,却不能仅着眼于现实利益纠结。稍微回顾历史,所谓贸易和投资保护,在400多年来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虽不断变异,却不离其宗。
在16世纪的重商主义学者眼里,获取贸易上的有利差额,“将使一个国家赢得空前的财富和光荣”。基于此的原始国家干预主义者,通过出口垄断、进口高关税和外汇管制等举措,想方设法追求差额,为此不惜对外侵略。比如,19世纪中叶让中国深受其害的鸦片战争,就是贸易利益争夺最血腥的形式。
千万不要以为,这些古老思维和极端行动,如今已消失。以优惠条件鼓励工业原料进口,以退税方式鼓励商品输出,以及对出口厂商发放奖金或补助等辅助性措施,都不过是同样原始的国家干预贸易的保护主义行动。区别只在于,20世纪的新型国家干预行动,方式更多样,且有更充分理论支持和公众基础,它所引发的国家间利益博弈,也更复杂。
与此针锋相对的自由贸易主张,同样是源远流长。无论是古典政治经济理论体系奠基者亚当?斯密,还是后来的李嘉图和约翰?穆勒,均从成本分析角度,对重商主义者以贸易差额为核心论调的保护主义进行了严厉批判,基于比较成本优势而盛行的自由贸易,在其后200多年,让许多国家实现了互补多赢,最近30年的中美、中日、中欧之间,亦是如此。
但就在自由贸易理论最盛行的时代,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仍然更关心,如何摆脱相对不平等的国际地位。为此,以保护落后国家的幼稚产业为由,更全面、持久的贸易和投资保护浪潮,延续至今,让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经济体深以为然。这种保护以不同商品的差别关税和行业准入为核心,在政治重压之下,随时引发相互伤害的惩罚性冲突,让人防不胜防。
可以说,虽历经400多年的分分合合,世界各国在国际贸易与投资领域的利益争夺,并没有变得更理智,也无法以“和而不同”的普世哲学,真正置身事外。因此,所谓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事实上会始终存在,且无法根本化解,最好的局面,不过是控制在一定限度内。
这大约是奥巴马和中国领导人,在新的美国与中国关系中,最有可能展现的外交智慧。虽然其中隐患一时无法消除,中国作为实际上不完全的市场经济体,与美国在意识形态、政治和社会制度方面的天然分歧,决定了双方的理解与合作,并不能无限想象。
或许有人期望,此后不到一个月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大会,能为中美两国展现更多的共同利益所在。因为奥巴马的绿色施政纲领,与中国领导人的科学发展,可谓异曲同工。但我们不仅不能因此乐观,反而要对可能达成的防止气候变化全球协议,特别是中美双方差异巨大的环保标准、技术优势和产业规模,保持足够警觉,它们或成新的贸易冲突焦点。
虽然这类冲突,不会轻易演变为全面贸易战,但涉及其中的产业与公司,仍然不会太少。只有双方决策者都意识到,过度的争端所带来的两败俱伤足够深重,反向的遏制才会出现。而在这种国与国之间的政经角力中,与其说是为了公平,不如说是为达成新的平衡,而争端将始终是常态。
作为WTO的重要成员,以高关税和严格数量限制等构成贸易保护体系,已无可能。即使面对新的贸易摩擦,我们也不必重拾关税或配额等旧刀枪。针对发生最频繁、对中国威胁最大的反倾销和技术贸易壁垒,我们也需要构建自己的贸易网,但其核心,却不是针对反倾销以牙还牙,而是通过完善产业规划,发展优势产业,争取竞争先机。
这就回到了中国当前的主流决策,即在保增长无悬念之后,调结构的重要性已压倒一切。而要做强自己,保持对外开放,与放宽市场准入,尤其是刺激民间投资,中国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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