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不可低估的当代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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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键字:当代作家,南翔,小说
  • 发布时间:2012-07-17 09:56

  ——评南翔小说集《1975年秋天的那片枫叶》

  因为参加深圳的一个文学沙龙,期间,南翔送我一本书,就是所谓“深圳当代短小说八大家”之一的作品集《1975年秋天的那片枫叶》。说实话,我对“八大家”并不感冒,尤其是把王十月、盛可以等调离的作家列入其中,更让我感到汗颜,仿佛深圳文坛是个势利的父母,早年嫌儿子女儿生得不漂亮或身体虚弱,狠心地抛弃掉,等其中的两位成名了,又大张旗鼓对外宣布他们是自己的亲生儿女一样,只是因为我自己不在“八大家”之中,所以不便批评,否则难逃嫉妒之嫌。尽管如此,同为深圳市作协副主席,既然南翔已经正儿八经地赠书了,我就不能一个字不读。毕竟,我还是个懂得基本人情世故的人。谁知,一读进去,竟让我大吃一惊。当即感觉南翔被低估了,我感觉,南翔的中短篇水准,并不逊色于中国当代文坛任何一位文学大家。

  我首先看了第一篇。第一篇《前尘》是南翔多年之前的作品,但今天读起来,仍然没过时。小说开局以南京大屠杀做背景,因而使作品与重大历史事件产生了联系。女佣玉珠“先是大户而后没落人家的女儿”,识文断字并且很有主见,屈嫁给男仆秉奎,当然不是出于爱,假如硬要说是“爱”,那也是玉珠对男主人子和的爱,而不是她对男仆秉奎的爱。玉珠突然决定嫁给秉奎,合理的解释是为了留在子和的身边。喜欢读《红楼梦》和《西厢记》的年轻女佣,或许一直心仪男主人子和,这点,从“骑了很远,子和发现她还在默立在那里”,以及写信让子和为儿子起名字这些细节就能看出。不过,玉珠暗恋子和,并不是贪图富贵,而是喜欢主人作为谦谦君子的温文尔雅和渊博学识,这让我联想到时下的许多官员附庸风雅,倒觉得也比完全不附庸好。况且,玉珠很守本分,虽然喜欢子和,却并未动鸠占鹊巢之心。当战争结束,子和携全家返回南昌之后,玉珠仍然坚守妇道,并未离开与她不般配的秉奎追随子和而去。抗战胜利甚至新中国成立,对社会的底层百姓来说,未必人人“翻天覆地”,事实上,底层仍然是底层,玉珠和秉奎就是这样生活在贵州的底层百姓。玉珠和秉奎的生活状况“底层”到什么程度,作者并未描述,但从他们的儿子承汝在新中国成立十年之后的1960年突然找到子和,“狼吞虎咽,然后打着饱嗝说好久没吃到这么香的饭了”,不难看出端倪。承汝还说,“前年父亲给公家砌食堂摔死,母亲一身病却也经拖”,可以想象一家人的艰辛。这也是作者的高明之处,最想表达的东西,往往一字不说,任由读者自己猜想。文字的表达是有限的,而读者的猜想是无限的。《前尘》的出彩在结尾。结尾,当承汝公然声称自己是子和私生子的时候,子和虽然怒不可遏,“当即给了承汝响亮一巴掌”,但是,当他带着兴师问罪的怒气去了趟贵州,在明明获悉是玉珠动了心计存心讹他之后,回到南昌,竟然疲惫而平静地对妻子如静说:“权当我们曾经生过这个孩子吧。”这其中,玉珠沦落到了什么样一种状况,小说同样并未描述,作者同样任由读者根据自己经验去想象,但子和那种以德报怨的情怀,却把中国知识分子的慈悲之心推向了极致。倘若作家自己没有这种情怀,是断然写不出这种境界的。所以,我十分推崇俄罗斯契诃夫文学奖的评判标准:“获奖作家必须具有慈悲之心。”更相信,一个没有慈悲心怀的人,很难成为一名伟大的作家,也很难写出传世之作。凭我自己对南翔的了解,感觉小说中的子和,基本上就是生活中的南翔。

  受第一篇的吸引和鼓舞,接下来,我看了《1975年秋天的那片枫叶》(以下简称《枫叶》)。因为,作品集就用了这篇小说的名字。结果,令我更加震撼。最直接的感觉是,如果写成长篇,南翔的《枫叶》应该比高行健的《灵山》更好。

  二者都是以“文革”为背景,高行健的《灵山》以情欲当作料,以政治表达为目标,而南翔的《枫叶》则含蓄许多。《枫叶》主要写人的命运、人的情感和人际关系,写了人与人之间的友情与爱情,以及这两种感情的交织与冲突,甚至写了人性在这二者之间的抉择和你死我活。这才是“纯文学”啊。而政治,在《枫叶》中只是一幕淡淡的背影,或许,只有在你掩书合页之后,才陡然想起背影上那忽隐忽现的画面,让你明白友情与爱情背后的隐喻。我因此感悟,对小说来说,含蓄和隐喻也是一种力量,而且是比直白和坚硬更强大的力量。这,大概就是我从南翔的小说中汲取的最直接的营养吧。

  《枫叶》中,立志对珍珍的爱让我动容。爱情,当然是精神的,但在许多情况下,也表现在物质上。裘山山的小说《我在天国等你》首长对麾下某位女兵的爱,可以凝聚在一小块干牛肉上;南翔的小说《枫叶》中,立志对珍珍的爱也不仅仅体现在那枚“品相端正、黄里透红”的枫叶书签上,还包含在两盒高粱饴和一碗水煮面条中。立志替珍珍到水利工地上抬片石的情景,于我脑海中形成了画面,至今挥之不去。那活,我干过。那种想好好表现的心情,我理解。当立志为了拯救珍珍的父亲而不得不求大卫的时候,我就预感到要发生什么。但是,我没料到作者采用了如此强烈的画面对比。一边,是立志为了给珍珍腾出时间去照顾大卫住院的高干父亲,而他自己骑自行车赶往几十里之外的水利工地上“挑了最累的活干”;另一边,珍珍为达到目的,已经把自己从未交给过立志的身子完整地交给了大卫,两边强烈的反差,将我的心撕裂了。我不禁联想到雨果在《巴黎圣母院》中那种美与丑、善与恶的对比。我甚至认为南翔的对比比雨果的对比更到位。不仅仅是因为南翔离我很近,而雨果离我遥远,更因为南翔的对比涉及到人性最传统因此也是最本质的敏感神经。所以,当我读到立志与珍珍同床而眠却保持距离的时候,我能想象那种渴望与克制,能想象那种真爱与善良,我感觉到一种钻心的疼痛,即使在阅读《巴黎圣母院》的时候,我也没有这种感觉。

  小说中的大卫似乎很仗义,或许在第一眼看到珍珍的时候他就动歪心了,但仍然把身子的“第一次”的机会留给了立志,“如果珍珍曾经是你的,兄弟我不会上手,朋友妻不可欺嘛,可你硬是把机会给了我……”大卫的做法似乎很有“底线”。而珍珍虽然背叛了真挚的爱情,见利忘义,向权贵投怀送抱,为正义和忠贞所不齿,却也并非那么可恨。为什么?因为故事的背后有一个淡淡却不可抗拒的巨大背影,在那个大背影下,珍珍为了拯救自己的父亲,背信立志投入大卫的怀抱似乎是唯一的选择,况且“老爸也喜欢她”,为了尽孝,背叛忠贞,似乎可以得到原谅。自古忠孝两难全。“忠”可以是对国家,也可以是对爱情,而“孝”,则专对父母,包括珍珍自己的父亲和大卫那个有能力救珍珍父亲于水深火热的“老爸”。直到此时,读者才陡然想起了那个不堪回首的年代!以及那个年代折射出的巨大“背影”,由此,小说《枫叶》放射出虽然没有《灵山》强烈却比《灵山》更具穿透力的隐喻光芒。

  当下的中国有一种极左思潮,那就是怀念改革开放前时代,甚至有意无意地美化那个时代,而南翔的《枫叶》可以让抱有此幻想的人回归真实的世界,把那个荒谬绝伦的时代撕开给人看。作家以他审美的洞察力告诉我们,对现实的批判只有一个推导,那就是前行,而非倒退。文集中的另一篇小说《老兵》,更是将作者的这种思想推向了极致。

  《老兵》是另一部《白毛女》。《白毛女》写了旧社会如何把一个女人从人变成了鬼,而《老兵》写了“文革”的那个荒唐年月如何把一个男人的心从天使变成了“魔鬼”。

  小说中的“我”显然是位善良正直的青年,“我”与老兵之间的友情,不带任何功利色彩,而且仅仅只是“我”对老兵作为抗战时期中国远征军的一员悲壮经历的尊重和因“历史问题”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同情。矿石收音机不仅烘托了鲜明的时代背景,也承载了两个忘年交的共同品质,聪明、好学、积极、乐观,在“一大群叫花子一般穿着的装卸工”当中,两颗相对高贵的心发生志同道合的碰撞非常自然,而诗刊《原上草》的横空出世,更将两代男人之间的友谊推向高潮,也使这种友谊盛极而衰。

  大约是篇幅比较长的缘故,与《枫叶》不同的是,《老兵》能容得下两个背影。一幕是“文革”,另一幕是抗战。

  老兵是真正的“老兵”,“上高会战、长沙会战、昆仑关大捷以及滇缅野人山……”,如何公正地对待那一代“老兵”,一直拷问着我们民族的灵魂。小说一开局就设置了悬念。在云南的腾冲,当地老乡耕作时,只要刨出战死者的遗骸,就能辨认出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准确率百分之百。凭什么?难道是中国人的骨骼比日本人高大?未必,中国人当中也有小个子,日本人当中也有高大个,凭此判断,显然不能保证百分之百。直到小说结尾,作者才给出谜底:“日军尸体的脚上有皮鞋,国民党士兵却光着脚丫子!”读到这里,我同样感到一阵心疼,是那种超越意识形态的扎根民族之心的痛,因此刻骨铭心,疼痛至今。仿佛那些光着脚的国民党阵亡士兵中就有我的亲人,倘若是现在,我一定倾其所有为他们买双合脚的登山鞋。

  我父亲就是抗日老战士。一生中最值得欣慰的事情是一枪击毙了日本鬼子机枪手。抗战胜利后,父亲任职国民政府南京卫戍司令部,解放军过江后,因为是“我党的地下工作者”,立刻被新政权委以重任。直到临终,父亲才告诉我:他根本不是地下党,只是老乡观念重,多次释放或协助解救皖南共产党罢了。我一直想写出父亲的这段历史,却担心出版不了而未能动笔。南翔的《老兵》,部分完成了我的心愿。

  至于《老兵》的另一大背影“文革”,则是悲剧发生的罪魁祸首,也只有在那个荒唐的年月,才能发生把天使变成魔鬼这种荒唐事。《老兵》从“文革”期间一群年轻人办刊物遭受无妄之灾开始,一直写到当下,其中的“文革”时候的思考者常思远,如今高踞在国企高位的各种姿态,令人掩卷深味!

  “我”是通过女朋友小燕结识了住在行署大院的常思远,因此也就结识了除老兵之外另一拨志同道合者,并有幸走进入那个年月十分神秘和狭小的文学圈子,参与草创了民间诗社“原上草”,文学让人感到神圣。“我像打了吗啡一样亢奋,工作之余,除了跟小燕逛马路,就是去常思远那儿刻钢板。不知怎的,总感觉自己像《红岩》里的地下党,而诗刊《原上草》则像是《挺进报》”。

  当“我”怀着喜悦和炫耀的心情把《原上草》展示在忘年交老兵面前的时候,老兵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惊喜,相反,非常勉强地接了,“用一只巴掌按在封面上,沉沉道,我也年轻过,我晓得阻止不了你们。但愿,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可惜,老兵的担心并非多余,很快,“我”就被关了起来。真正的主谋、干部子弟常思远,因为身份特殊,总有办法脱身,最后顶罪的,只能是“我”这样的小人物。

  “是夜,我眼睁睁到天亮,满头脑子都是小燕。我得交代,不然,不仅失去小燕,更会失去一份得之不易的工作。”可是,这不是“交代”的事,必须像“我”顶替常思远那样找一个“替死鬼”来顶替“我”。找谁呢?“我”已经是最底层了,再往下,还能找谁呢?就是找出来,也得有人的信啊。最后,在办案人员反复“启发”下,加上有小燕传来的皱巴巴的纸条,“我”终于“开窍”,昧着良心把一切责任推倒老兵的头上。因为,老兵是“历史反革命”,并且,早在几十年之前,也就是他参加远征军之前,就在这个叫宣江的小城组织过“原上草”诗社。把老兵“交代”成“幕后黑手”,不仅符合办案人员的期望,也似乎“合情合理”。果然,当“我”做出这一“重要交代”并反戈一击后,立刻得到释放,恢复了工作,重新见到了小燕,又受到重用,负责写车站的大批判稿。作为肉体的“我”是“重新做人”了,可是,“我”的“心”,却已经从天使变成了魔鬼。“我”不知道从此之后,“我”还是不是原来那个善良、聪明、积极、乐观的“我”。这是“我”的造化,还是时代的造化?

  读到这里,我无语,只是扪心自问:假如我就是《老兵》中的那个“我”,在那种情况下,我会昧着良心把责任推到其实与此事毫无干系并且曾经是自己良师益友的老兵身上吗?还是抗争到底,据理力争,宁可失去爱人、失去工作、失去自由?说实话,我不敢肯定,因为,我们不能用今天的背景考量当时的情景,不能用正常的思维解释荒唐年月的荒唐事情,而小说,我说的是高超的小说,恰恰能表达这种用常理无法表达的意境。

  我的阅读欲望被南翔调动起来。接着,又找来他最近发表的其他小说,包括《绿皮车》和《1978年发现的借条》。

  文如其人。南翔虽然是具有一定先锋意识的学者型作家,但他的创作如他的人一样,基本上都是“老老实实”的:没有过分的跌宕起伏,没有“人造高潮”,更没有“穿越”,也没有卖弄“创新”写法,而是老老实实地叙事,仿佛一位兄长在娓娓道来他所经历的生活和他对生活的感悟,不知不觉间,自然流淌着作家的慈悲情怀和对某个时代的深刻反思。与许多作家追求“宏大”和“深刻”不同,南翔的小说主要讲述小地方发生的“小事”。他的许多作品与铁路有关,因为他确实当过铁路工人,那段难忘的经历深深扎根于他的骨髓之中,这也是南翔“老实”的体现——写自己最真实最熟悉的生活——因为——任何想象都不如“纯生活”可靠。

  那么,什么是“纯生活”呢?我以为,在打算写作之前经历的生活就是“纯生活”,而成为作家之后,为了写作,去刻意“留意”甚至是“体验”的生活则不“纯”了。就我自己而言,2001年之前从来没想过当作家,而之前的十年全部在商海打拼,所以,我的写作题材主要与在深圳的商业活动有关。南翔在铁路上工作期间,估计并没有想到将来当作家,彼时,他是以一个“普通人”的心态去生活,估计,当时他想的最多的就是早日离开那个地方,或被推荐上大学,或被提干,哪怕是“以工代干”,而他成为作家之后的生活,虽然不“纯”,却也有,并且也是真实的生活。比如《博士点》、《铁壳船》等,就是以离开铁路之后的真实生活为背景。同样好读,同样是佳作,但相对于《老兵》、《枫叶》、《借条》来说,我更喜欢后者。说实话,当初我读《博士点》、《铁壳船》的时候,虽然也认为很好,但作品给我的冲击远远比不上最近阅读的《老兵》、《枫叶》、《借条》。所以,当初我也写了评论,却并没有说南翔“不比当代中国任何一位文学大家逊色”这样的话,而今天,在我读完《老兵》、《枫叶》、《借条》之后,我则非常肯定地这样说了。为什么?我曾经反复拷问自己。怀疑是自己和南翔个人的感情深了,因此带有偏爱;也怀疑是自己更喜欢隔着一段时间看历史,让自己的偏爱影响了判断。但是最终,我终于想明白,因为《老兵》等小说是南翔根据“纯生活”写的,其文学的原型、精神分析以及多声部的复调等因素,潜隐在审美之中而难以觉察。巴赫金说过,复调小说的主人公不只是作家描写的客体,更是表现自我意识的主体,复调小说由互不相容的各种独立意识、各具完整价值的多重声音组成。质实言之,一篇好小说,它的人物、故事、情节和细节所焕发的魅力,所蕴藉的力度,一加一,等于多。

  准此,则南翔的小说不可低估,更不容忽略,值得不断关注和期待。

  (南翔:《1975年秋天的那片枫叶》,海天出版社2012年版)

  丁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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