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景安:亲历改革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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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3-14 09:45
今年71岁的徐景安,1979年初调到国家计委研究室。那年4月,在无锡召开了近400名经济理论工作者参加的价值规律讨论会。他以《从我国社会条件出发,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一文参会,“既有一点理论,还有一些设想,影响很好。就是这篇文章,使我步入了改革战线。”
徐景安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他以参与者的身份亲历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多项改革,先后任职于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家计委、国务院体改办、国家体改委,1987年调深圳市任体改委主任、深圳证券交易所副理事长。
在他看来,中国的改革从农村承包、城市企业扩大自主权起步,上世纪80年代主要是建立商品市场,90年代主要是建立要素市场。产品、土地、资本、劳力、企业等资源逐步进入市场,由此带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资源配置效率极大提高。
他认为,资源市场化改革虽然带来了发展,也出现负面效果。但无论如何,市场化改革的方向不容置疑。其次,中国改革的成功归于双轨制渐进改革模式,可成功的原因往往也是产生新问题的根源。加快向新制度转型的步伐已是当务之急。不过在新的改革中,依然可以运用双轨制理念,也就是用新的双轨制来替代旧的双轨制,逐步完成体制的过渡。
以下,就是他向本刊记者讲述的改革故事。
第一份改革总体规划如何出台
1979年7月,国务院财经委成立体制改革研究小组,由张劲夫领导,一开始实际参与这项工作的是国家计委综合司柳随年和我,另有一位是进出口委的,他不是专职。我们两个人就开始召开各种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我印象最深的两个代表人物,一位倡导企业本位论,主张以企业为本位构建整个体制框架;一位主张改革三大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是第一步,第二步是组织专业公司,第三步要发挥银行的作用。
当时,对企业本位论这个说法很难被人接受。尽管我们都认为要扩大企业自主权,但国家承担宏观管理职能,不可能完全按照企业的要求、企业的利益来调节。当时,理论工作者还有“计划调节为主,引入市场机制”的主张。总的理论趋向是,指令性计划不可能取消,要以计划调节为主,但一定要引入市场机制和价值规律。这是一个核心观点。
第二个核心观点是对企业的认识。企业是全民所有,就是计划调拨,为什么要引入市场机制,承认价值规律呢?为了改变企业吃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恢复了奖金制度,还要进一步实行企业利润留成制度---企业有利润了就留出一块,建立发展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这样企业就有了自身利益。在理论上概括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所以国家在管理企业的时候就要引入市场机制。
第三个核心观点是,认识到社会需要不断变化、生产结构不断调整,靠单一的国家计划,无法保障经济按比例发展和企业产供销的平衡。
我们写出初稿后,由张劲夫主持开了一系列座谈会。1979年12月3日形成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总体设想的初步意见》。这个设想的意义在于,结束了过去体制历次变动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兜圈子、在行政管理办法上动脑筋的做法,而提出了五大改革原则:
一是把单一的计划调节,改为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以计划调节为主,注意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
二是把单纯的行政管理经济的办法,改为经济办法与行政办法相结合,以经济办法为主,保持必要的行政手段;
三是把企业从行政机构的附属物,改为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扩大企经营管理自主权;
四是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从有利于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出发,划分中央部门与地方的权限,在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
五是正确处理政治思想教育与物质利益的关系,在重视物质利益的同时,要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提倡照顾全局利益,发扬共产主义风格。
整个起草过程中,柳随年起了很大的作用,我主要做文字工作。
劲夫同志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常会讲着讲着就激动起来,离开座位,摊开双手,兜一个圈子,表达自己的思想。他热情奔放,非常有感情色彩,也很平易近人。他当过科学院院长、财政部长、安徽省委书记,后来当国家经委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副组长。我对他非常崇敬。
记得是1980年初在中南海,国务院召开财经会议讨论这个稿子。这是我第一次参加中央的决策会议。从晚上7点开始,开了一个半小时,似乎大家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集中在文件的各种问题上。我很着急。
到8点45分,主持会议的领导说话了。他指着我们这些人对参会的各方面领导说:“他们是中国共产党党员,我相信他们是对党负责的。所以,我建议,这个文件还是先发下去试行。”就这样,通过了!
现在想想,当时会上,没有任何人表示全部赞同,但也没有任何人提反对意见,是可以理解的。是啊,本来对怎么改革、改什么,就没有定论,就需要探索。像国家计委、财政部这样的权力部门也没有反对,在当时应该说是不容易的。
住房制度改革决策前后
我国城市住房制度一直采取国家包下来的办法,由国家投资建房,再无偿分配给职工。当时,全国城镇公有住宅9亿多平米,实收租金1亿元,每平米租金0.11元,远不够管理、维修之用,失修失养住宅占一半以上。为此,当时的建设部房管局提出来,要将房租提高到每平方米0.54元。
这同价格改革面临同样的问题:提高房租,涨不涨工资?不涨工资,老百姓有意见。提房租、涨工资,住大房子的,就要多掏钱。算下来,还不如不改。改了以后,国家还得多掏钱。
1984年底和1985年初,我两次向中央领导当面建议,提高房租不是为了弥补亏损,而是立足于把房子卖掉,即房租提高到使买房比租房合算。全国9亿多平米的公有住宅,就是以每平米50元出售,国家也可收回450亿元,投入住宅再生产。极而言之,至少不用再补贴了。
提高房租,职工可以买房,就不会有意见。如果得不到房子的所有权,房租提高一点,职工也不愿接受。
住房制度改革还可以引导消费。当时,职工有钱就买彩电、冰箱,生产不出来,只得大量进口,而房子伸手向国家要,国家则没有财力建房。住房制度改革后,职工有钱就先买房了,会减轻对进口消费品的压力。
中央领导赞成我的意见,成立国务院住房改革领导小组,我是小组成员之一。
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形成两种意见---建设部房管局的意见是提高房租,我则主张卖房。
住房在地方手里,住房改革自然由地方决策。形成了青岛模式,提高房租,发放住宅券作为过渡;上海模式,小步快跑,逐步提高房租;深圳模式,提高房租,折价出售,一步到位。经过十多年的探索,殊途同归,最后都实行了住宅商品化。
现在买不起房,成了指责住宅商品化的一个原因。但20年前,1.95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不足5平米;今天5.4亿城镇居民,人均住房达到20平米。20年前,城镇居民买得起房的占人口的0.3%;今天买得起房的,占人口的30%。
当然今天还有不少人买不起房,房价暴涨,涉及分配不合理等诸多问题,但不能因此否定住房制度改革。
与之联系的,还有土地制度改革。深圳特区率先起步,因为建设急需资金,就开创了有偿使用土地的先例。1987年5月,深圳借鉴香港模式,确定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采取协议、招标、拍卖的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建设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靠什么?其中之一就是土地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
1984年,我应当时的上海市政府领导之邀,讨论开发浦东问题。碰到一个难题,政府拿不出钱来建黄浦江大桥。后来想出一个办法,向日本银行贷款,再用养殖对虾的钱来还贷。可怜到什么程度?政府连建桥的钱也拿不出来,可谁也不愿开发浦东。如果使用土地要花钱,浦西的地越来越贵,自然会到土地成本低的浦东开发,政府从土地中受益,盖一座桥还不是小事?
当时还有一件趣事。当时我看到一份内部材料说:上海住房紧张,侨眷手里有钱也买不到房。香港来了一个商人,对市政府说,只要划一块地给他,就可解决这个难题。政府正为这事头痛,就给了他一块地。他从香港请了设计师,画出图纸,就在报纸、电视上做广告,预交房款,在规定时间交房。结果房子被侨眷一抢而空。他请施工队建房,自己就回香港了。就这样,他没掏什么钱,大捞一笔,还为上海解决了一个老大难问题。这件事为什么我们自己不干呢?
没错,在当时的情况下,自己就不许做。这个香港人打的旗号不是房地产开发,而是帮侨眷解决住房困难。此后10多年,我们才明白房地产是怎么回事,原来自己拿着金饭碗讨饭。
股份制试点与股票市场的兴起
企业改革怎么搞,一直是争论焦点。一种是搞承包,一种是股份制。我是主张搞股份制的。但当时的争论非常激烈。一位有名的经济学家在中央大报上发表文章,说是小企业适合搞股份制,大企业不适合搞股份制。我觉得说反了。
当时对股份制反对的多、赞同的少,一些人认为股份化就是私有化;主张激进改革的人,则认为股份制中国家占大头,换汤不换药。
几乎每次改革都碰到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来自旧观念的反对,另一方面激进地要求改革彻底、过瘾、痛快。
国家占大头是会带来一些毛病,但所谓“彻底、过瘾、痛快”的改革,是超现实的理想化东西。
改总比不改强。与其争论,不如下去试点。
1987年,我去河北沧州、浙江湖州和温州推动试点,将沧州轻化局改为资产经营公司,后来上市了。湖州两个乡的企业管理局改为资产经营公司。这样跑了一年,很辛苦。
当时深圳缺体改委主任,李灏原来是国务院副秘书长,调深圳当市长、书记。应他之邀,1987年底我离开北京,去深圳就任。
深圳与内地不同,适应投资主体多样化,大多采取股份形式。1990年3862家工业企业中,股份形式的公司近2000家。我主持起草了《深圳特区股份有限公司条例》,市政府讨论通过后颁发。据此,对股份公司进行规范,并先后将17家国有企业改造为股份公司。除原深发展外,将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等4家改组为上市公司。
当时搞股份制也得有勇气。王石找我要求万科上市。他的上级公司是特发集团,作为直属企业,他随时可以被罢免。王石想搞成股份公司,再上市,特发集团就变成一个股东了。特发集团董事长也许看穿了王石的用心,以股份化就是私有化的理由,反对万科改造为股份制。
那时,谁想搞股份制,对我来说是求之不得。我为万科上市可以说是上蹿下跳。一是找李灏寻求支持,二是找特发集团董事长做工作,三是到万科做动员,四是为万科发行股票搞推销。
当时,搞股份制、上市,是我求企业啊!股票发行也不顺利,深发展股票一开始只被认购了49.8%,万科股票剩下150万股没人认购。那时,买股票是凭觉悟,和买国库券差不多。
到1990年3月,深圳股市热起来了。当时5只股票,3个证券营业点。股票转让要到营业点排队。人头攒动,股价飙升。今天看,这是股票供不应求,多搞几家公司上市就是了。但有领导说,5只股票搞得全国沸沸扬扬,再发股票,那还不翻天?要我们先把5只股票的价格压下去再说。
深圳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先规定股价不得超过10%,后来是5%,再后来是1%。但股价越压越涨,并出现了场外黑市交易。没办法,只好向国务院写报告,请求允许发行股票。同时跑北京向主管股票发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汇报。
当时高层有一个疑问,老百姓的钱都存在银行里,现在搞股票发行,老百姓用存款来买股票,这不就是存款搬家吗?有什么意义?我们到北京就是讨论股票与存款有什么区别这样的问题。
我讲,老百姓存在银行里的钱,随时可提取用作消费,而买了股票,就是投资;存款是银行的负债,而股票是企业的资本;企业融资只有贷款一个渠道是不够的,还需要开辟直接融资的渠道;老百姓有钱,可以存银行、买债券,也应该允许买股票,让老百姓自己选择。发行股票是存款搬家,但这个家应该搬。这是企业改革的需要、金融改革的需要、投资改革的需要。
现在看来,这岂不都是常识问题?是啊,中国当初的改革,哪一个不是常识问题?种地由农民决定,经营由企业负责,价格由供求影响,土地有偿使用,住房要花钱买,有钱可以消费,也可存银行、买股票、开工厂。
实践证明,试点是有意义的,我国股份制改革与股票市场是成功的。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山旭/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