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圈城

  湘西旅游名城凤凰4月起开始将全城圈为一个封闭景区,对游客收费,代替了过去各景点分别收费的做法;此举一出,便引来多方批评。

  不过,受该政策最直接影响,并可能遭受严重损失的,是当地的旅游业主,他们受益于过去的旅游业增长,并受此激励而在其中投入和积累了许多资产,而这些资产的价值很可能在新政策下大幅贬值。以自然景观和人文风情为基础的旅游业的独特之处是,其核心资源常常缺乏一条清晰而可执行的边界,因而难以为它建立排他性,而同时它又是可拥挤的,经济学家将此类资源称为“共有物”(common goods),而后者总是会面临因过度拥挤而造成的“公地悲剧”,这种情况其它行业也很常见,但旅游业中尤为突出。

  对于景观、生态、风情这样的资源,拥挤不仅会直接贬损其价值(比如让它变得不好看了),也贬损了消费者从中可获得的体验(比如让观赏过程变得不舒服了),最终降低它所产出的总价值;比如一个公园,若能圈住收费,公园主人或许也会为提高收入而放进更多游客从而降低先入游客的体验,但这么做的限度是后来游客获得的享受要超出前者的损失,否则会降低门票总收入。

  相反,若不能圈住收费,那么均衡点便取决于那些最能忍受拥挤的人愿意忍受多大程度的拥挤,此时很可能所有人都没得到多少好体验,只是聊胜于无而已;如此发展的结果,实际上倾向于将资源分配给那些最不怕拥挤、也最不关心这些景观风情独特价值的游客,这也是为何每当一个旅游胜地被大众了解、被当地开发,往往很快丧失其原有特点与价值的缘故。

  改进的出路只能是建立排他性,但资源的性质使得这一努力变得很困难,普遍的做法是将一些易于封闭的景点和古迹圈起来,并设法让游客相信那是“必到之处”,于是这些景点既起到了内化激励的作用,也成了限制流量的瓶颈;但这一做法并不适用于所有景区,特别是那些不以个别景点为吸引力的人文风情景区;而逐渐老练的游客也开始意识到,那些景点远非“必到之处”。

  凤凰圈城之前正是处于这样的状态,景点不具有代表性,也未能起到内化激励和限制流量的作用,景区资源的租值要么被众多分散的旅游业主所获取,要么在日益严重的拥挤中耗散了;圈城可以让政府打捞耗散的租值,但同时也剥夺和转移了现有旅游业主正在获取的租值,因为凤凰不像江南几大古镇,后者在圈起来开发之前,当地并不存在多少受益的商家,而凤凰景区已经有了上千家商户,其租金在过去十几年已上涨了数十倍。

  由政府圈城,除了侵犯现有业主的权益之外,也缺乏价格信号来证明它试图保护的景区资源是值得如此保护的,也不能证明多高的门票价格和多大的流量才是合理的,而且也不存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证政府收了钱之后会作出合理的投资去保护现有的景区资源,更致命的是,政府若掌握了门票定价权,便可在今后通过提高票价不断榨取景区内业主的租值。

  理想的情况,是由景区内的现有业主建立排他性的行业组织来维护景区价值,如果这一价值果真值得维护的话,它也就会在业主的收益中得到体现,这样既实现了激励一致,也在旅游服务上保持了多样性和竞争性;然而,这样的组织发展对制度环境提出了很高要求,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恐怕难以实现。

  文/周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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