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离婚潮隐现每年多达上百件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上市公司,离婚,默多克,邓文迪
  • 发布时间:2013-10-28 10:34

  上市公司高管离婚案频发,当事人可通过事先协议公证的方式降低离婚带来的负面影响

  近日,神州泰岳董事长王宁离婚,导致公司股价短期大跌,这在资本市场“一石激起千层浪”。

  就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了神州泰岳的高层,对方表示:“王宁是公司的创始人,他的威信和朋友间的信任支撑着公司,公司现在一切运转正常。”

  事实上,近年来,上市公司高管或大股东离婚风波此起彼伏,被牵涉进来的上市公司包括万科A、三一重工、远光软件、蓝色光标、沃华医药、硅宝科技等。

  上海沪家所创始人、中华全国律协婚姻家庭论坛副主任贾明军告诉记者:“涉及上市公司的离婚案件每年都应该有上百件。”

  商界大佬们的婚姻危机,影响的范围不仅局限于个人,甚至会给资本市场带来震荡不安,进而影响投资者的利益。婚姻、继承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已然越来越紧密。

  坊间的看客除了以八卦心态,咂摸谁能成为最贵分手方外,也会担心离婚案落到自己所买的那只股票上。事实上,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婚姻危机,可以通过采取一些合理的方式,减少对公司及股价的影响。

  上市公司高管步入离婚高发期

  有关财经分析人士表示,目前上市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自然人控股股东或大股东的年龄段集中于35岁~50岁,属于离婚高发年龄段。其中,家族控股的超过三分之一,很容易出现婚变危机。

  而贾明军也向记者证实,他所办理的案件以及了解的统计信息看,最容易出现婚变的年龄段在35岁~45岁之间。

  婚变年龄易发生在此阶段是很正常的。他解释,大部分人经历了一定时间努力沉淀之后,才会有一定价值股权的积累,特别是对于上市公司的“创一代”而言。而“创一代”又区分为“传统”型(如机械、服装类)和“现代型”(如网络、信息类)。“传统”型客户的年龄偏大,一般在40岁以上;“现代”型客户的年龄偏年轻,一般在30岁~40岁之间。

  上市公司离婚案每年有上百件

  “虽然没有完整的统计,但算上被媒体报道以及未报到但可能私下解决的案件,涉及上市公司的离婚案件每年都应该有上百件。”贾明军的话令记者有些吃惊。

  国内共有2400多家A股上市公司,关于离婚的公告和报道并不多见,累计不过10多件。按照民政部公布的2012年全国2.29%的离婚率粗略测算,国内A股上市公司高管和股东的离婚案每年大概有50件以上。

  两相对比,不难发现,上市公司离婚公告数量与实际离婚案数量相差悬殊。贾明军为记者分析了其中的原因。

  一方面,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下,上市公司高管或者是大股东离婚是不愿意对外公开的。离婚本属隐私,而上市公司要求的信息透明和公开有所冲突,对于公司高管、实际控制人而言,是否需要随时报告自己的婚姻状况一直以来都有争议。

  另一方面,招股说明书的“风险因素”一栏中,关于婚姻、家族的分析几乎只在于“一股独大”引起的管理方面的风险,并不会披露离婚或其他家事因素可能产生的影响。

  贾明军认为,“离婚对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影响应该被披露,尤其是家族企业。”

  “即使在股权结构中只有夫妻一方持股,但毕竟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处分权利,且在财产分割时,也是按照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的。因此,一旦发生婚变,尤其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婚变,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贾明军谈道:“他在2012年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交流过,证监会官员的认为这属私事范畴,但同时证监会官员认为,如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利用‘离婚’信息人为操纵、控制股价的波动,就属于他们调查的范围了。当然,这个在实践中还有待检验如何界定。”

  北京一家风投公司的总监向记者表示:“如果是上市公司的灵魂人物、创始人离婚,那么应该公开。如果离婚涉及股权分割的问题,分割后,股权所有人的持股定力和处理方案对市场有一定影响,如果套现对市场的冲击还是比较大的。”

  离婚可致股价和控股权变动

  上市公司的高管离婚不仅影响高管个人的财产分割,也会影响公司的股权分配,甚至会影响公司的股价和重大决策的实施。

  近日,神州泰岳董事长王宁因离婚被前妻分走价值近15亿元的股权,再一次引起外界对上市公司大股东婚姻危机的关注。此次不仅“分手费”贵,公告发出后神州泰岳股价连续承压,而且让王宁手中股权的账面市值损失了不少。

  此前,王宁持有神州泰岳约8453万股,占股份总额的13.78%,与公司总经理李力并列第一大股东。王宁此前曾对记者表示:“我从未减持过公司股票,是因为要保证自身在董事会的话语权和权威,保证公司的发展路线能够有效地开展实施。”

  离婚分割股票过户后,王宁和安梅各持有神州泰岳4226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89%,并列第三大股东。而董事奇强以7.22%持股跃升至第二大股东。

  同时,安梅承诺其所取得的上述股票在王宁任职神州泰岳董事、监事或高管期间,每年可减持份额为其所持股份余额的25%,并将上述股票所对应的表决权,自愿无偿委托给王宁代为行使。

  贾明军向记者表示:“婚姻危机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分为两种,一种是实质影响,即分割财产对股权结构的影响。另一种是离婚的‘负面消息’对于上市公司股价的影响,当然第一种情况对于公司股价也会有很大的影响。”

  处理第一类的影响基本上类似神州泰岳离婚中的处理方式。在不改变“投票权”的基础下分割财产,比如双方虽然分割了股票,但原来的非持股一方将投票权全部委托原持股一方行使。而离婚的“负面消息”影响在于只要有媒体报道了离婚新闻,就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

  上海一家风投公司总经理表示:“其实对于投资的已上市公司来说,婚姻危机对于风投公司影响不是很大。只有离婚导致上市延误才会造成实质的影响。”他表示:“如果企业是属于夫妻店类型的,在投资时,他会考虑大股东夫妻财产分割明晰的公司。”

  “夫妻”属于法律上的关联人,如果共同创业都拥有股权,一旦出现双方离婚情况,上市公司必须及时公示。控股股东如果在离婚时涉及股权分割,也应公示,因为这直接影响到股民利益,对股民投资判断有重大影响。

  “夫妻店”偏偏是A股市场里不容忽视的现象,例如瑞康医药、歌尔声学、尤洛卡、阳谷华泰、登海种业、美辰科技等。尤其是夫妻股东持股比例接近的,风险更大一些。当然“有风险”并不等于“是危机”,所有人都希望“家和万事兴”。

  提前协议公证可防患未然

  涉及资本市场的离婚案特别复杂。贾明军讲:“目前,诉讼时间最长的离婚案件持续时间5年多,是涉及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效力(离婚导致)的案件,官司从某省高院打到最高院、再发回,再一审结束再到最高院,已经历经近6年的时间。”

  为何涉及上市公司的离婚案如此复杂?贾明军解释道:“涉及上市公司的离婚案件和普通人的离婚案件从本质上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律师在具体处理时却有比较大的区别,尤其是在财产分割上,因为涉及到上市公司的股票分割。”

  而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的社会经历和地位也有客观上的区别,在处理与当事人的关系时,也有更多的细节需要把握。

  深圳启元财富投资分析总监汪鹏表示,涉及上市公司股票分割的双方,只有把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够把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最有助于公司市值的稳定。毕竟做大蛋糕才是多赢。”

  在此,记者不得不提到,香港上市的龙湖地产离婚案件,它很具有典型性。

  据报道,涉案的两位当事人早在公司上市时就已经基本处于分居的状态,但可能考虑到离婚对于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直到公司上市的股票解禁期过了以后,双方才正式离婚,并将股票分别转至各自的信托公司名下,且签署了投票权委托的协议。应该说属于上市公司防范离婚风险的典范。

  实际上,家族信托基金代为持股在香港大型上市公司中非常普遍,香港的富豪或名人,如李嘉诚家族的长江实业、李兆基的恒基地产、郭氏家族的新鸿基地产等均于多年前成立各自的家族信托基金,并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汪鹏也谈道:“公司为海外控股架构是可通过境外的信托架构来持有公司股权的。而公司为境内架构的,建议可通过事先协议公证。另外民事信托代持也值得探索。”

  贾明军也建议:“境内上市公司高管可提前做好预防工作,比如签订婚前协议,婚内协议等。但如果无法达成此类协议,建议在公司的股权设置上注意方式方法,比如设立信托基金等。”

  毕竟,上市公司大股东离婚不只是私人的事,而是涉及成千上万股民的公众事件,因此,创业夫妻不仅要把精力完全放在“业”上,也要有一定精力放在“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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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传媒大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

  国际传媒大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一事引起轩然大波。2013年6月13日,市值高达254亿美元的新闻集团证实,该集团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默多克向法院提出和妻子邓文迪离婚。据媒体报道,默多克此次提出与邓文迪离婚的时机非常微妙,恰好赶在新闻集团准备拆分并重组业务之时。二级市场上,6月13日新闻集团股价收报31.80美元,上涨2.22%。随后几天股价还算平稳。

  默多克与上任妻子安娜(Anna)离婚时,曾经支付了多达17亿美元的分手费,而这次与邓文迪离婚,他自然要想办法避免重蹈覆辙。据悉,默多克早已把名下80亿美元财产放进信托基金。而每名子女均享有相同的财产继承权,包括默多克跟前妻所生的4名成年子女。

  《投资者报》记者 江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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