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民企内部潜规则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民企,潜规则
  • 发布时间:2013-12-25 15:51

  【√】串通投标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项目的投标资格、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阻碍企业健康发展。但这种行为在民营企业内部却不易发现,并在一段时间内以企业“潜规则”的形态存在着

  “大家都是这么做的。不这么做,在这个圈子根本混不下去。”作为华美集团(化名)有限公司的高管,陈小兵在听到自己因为串通投标被举报时,他如此解释自己的行为。

  2012年6月21日、7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公安经侦部门两次接到华美集团有限公司报案,称公司内部的两个项目存在多人串通投标行为。经过调查,经侦部门发现在一条利益均沾的串标线上,依附着民企高管、高管的下属以及众多中小企业“一把手”。他们以民营企业高管为“风向标”,推波助澜,抱团犯罪。

  “串通投标是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关项目的投标资格、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阻碍企业健康发展。但这种行为在民营企业内部却不易发现,并在一段时间内以企业‘潜规则’的形态存在着。” 佛山市顺德区检察院负责该案的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

  华美串标一案中所涉内部管理者4人,其他涉案中小企业管理者8人,9月16日,该案二审判决陈小兵等7人串通投标罪成立,一纸招投标合同,使7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3S项目招标了

  华美日用家电集团是顺德当地颇具影响力的家电制造企业。2010年4月24日,华美公司就IT类3S一期项目进行招标,引进有资质的供应商。当时,陈小兵是华美日电集团的IT管理部总监,负责IT管理部日常工作的全面管理。

  作为3S一期项目主要审批人之一,陈小兵的心中早已有了既定的人选。在该项目尚未投标之前,陈小兵就有意将其交给胡超、王志军经营的煿凒公司来做。在此之前,胡超和王志军控股的煿凒公司从未承接过华美公司的项目。按照正常规范的招投标途径来走,煿凒公司想要中标颇有难度。在陈小兵的“帮助”下,这件事则变得容易多了。

  作为IT管理部总监和此次3S项目的主要审批人,陈小兵并不方便直接出面,他把这件事情委托给了自己的得力助手张嘉全。张嘉全是华美集团IT管理部统筹管理中心高级经理,也是此次3S系统的项目经理。由于IT类3S一期项目的特殊性,招标方需要去市场上寻求一些技术条件过硬的团队来打造。陈小兵利用这个契机,建议通过招标引入新的供应商来做,并授意张嘉全采用定向邀请的方式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就这样,煿凒公司和另一家事先选中的陪标公司艾博公司作为定向邀请的对象进入了华美公司的视野。所谓陪标,就是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举动。

  陈小兵说,胡超曾经是艾博公司的股东,后来和老总闹僵了就退了出来,与他早已相熟。

  由于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为了保证煿凒公司能够中标,陈小兵吩咐张嘉全除了这两家公司外,再引入一家公司。经张嘉全和胡超商议决定后,胡超向他提供了一份名为圣喜公司的名单,于是,圣喜公司成了最后一家邀标公司。在陈小兵的刻意安排下,三家公司竞争标书的戏码上演,而结局早已注定。

  两公司为何甘愿陪标

  艾博公司与圣喜公司为何甘为他人作嫁衣裳呢?

  为确保煿凒公司中标,陈小兵在投标前联系了艾博公司的股东王义兵,陈小兵明确告诉王义兵,让艾博公司在3S项目中积极参与陪标,但真正要中标的是煿凒公司。王义兵得到陈的暗示后,在明知是陪标的情况下,安排了艾博公司的投标事宜。同时,王义兵还直接授权了煿凒公司的股东王志军作为艾博公司的投标代表参加投标,也就是说,实际上煿凒公司控制着艾博公司的投标报价,艾博公司作为投标公司的名额形同虚设。

  另一边,身为煿凒公司的股东,胡超也忙活了起来。他找到圣喜公司的老板,告诉对方华美公司有个项目将交给自己的煿凒公司来做,让圣喜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的过程当中陪标。圣喜公司老板一听是华美公司的项目,表示同意,后来胡超将该项目的投标方案和具体报价发给了他。

  但同是行业内的公司,本应是相互竞争的关系,为何圣喜公司会答应陪标的要求?

  经办检察官告诉记者,像艾博、圣喜公司这些陪标公司从表面上看并没有从本案获取实际的利益,之所以参与陪标,一方面是基于同行业中存在的“人情关系”,相互帮助;另外最重要的就是基于陈小兵的任职地位,因为以陈小兵为代表的招标方,掌握着不少工程的话语权,无形中存在“如果你不参与陪标,下次好的项目就不交给你公司来做”这样的暗示,足以让一些小民营企业为逐利而趋之若鹜,以身试法。

  最终,在艾博公司和圣喜公司的配合下,煿凒公司以人民币38万元的报价中标,取得华美日电集团IT类3S一期项目合作,正式成为华美集团的供应商。2012年5月,张嘉全害怕华美集团公司的审计部门发现招标中的猫腻,于是想在招标代表签名上做出修改。他和艾博公司股东王义兵、吴庆锋商量修改投标材料,将上述艾博公司的投标代表由原来的煿凒公司王志军改为吴庆锋。

  承接3S项目后,煿凒公司的生意可谓风生水起。

  因3S系统立项建设与后续功能扩展具有连续性,在通过串标方式成为华美供应商后,煿凒公司又通过免标方式与华美集团先后签订了九个项目合同。包括3S系统二期项目、财务数据平台日电极端推广项目、华美日电国际经营信息平台项目等,九个免标项目合同的金额达人民币566.1万元。

  直到陈小兵等人被举报,这场早就设计好的骗局才被拆穿。

  诉讼争议焦点

  然而,陈小兵由始至终都认为自己的行为属正常的商业行为,按照华美公司的章程照章办事,并没有触犯法律。经办人告诉记者,对陈小兵等人串通投标罪名的认定主要取决于追诉标准中的“中标项目金额突破二百万以上”这一点上。也就是说在与煿凒公司串通投标的第一期3S项目过程中中标的38万元人民币,还未构成陈小兵等人的追诉标准,而后续与煿凒公司达成的九个免标项目合同566.1万元,才是陈小兵等人犯罪事实的主要体现。

  据了解,此次涉案企业家在供述中均表示免标的做法是他们行业长久以来形成的惯例。

  基于成本与技术的考虑,若供应商能够完成前期项目,那么通常后续的项目也会交给该供应商来完成。陈小兵等人坚持不应该把后续的免标工程列入中标金额的范畴中来。并且陈小兵在上诉时曾表示:“我只是后续免标项目中的审批环节中的其中一个节点,没有完全的决定权,后续的项目不应计入串通投标的数额中。”

  让陈小兵等人纠结的后续九个免标在法律上是如何认定的呢?在法庭上,由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证实,3S一期项目与后续项目之间具有延续性、连续性、制约性、重叠性、重复性。检察官告诉记者,陈小兵、张嘉全、胡超等人在主观上都清楚地知道只要煿凒公司前期能够中标,后续项目将继续交给这家公司来做,客观上也实施了将免标工程交给煿凒公司来做的行为。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确保前期项目中标,达到免标承接后续工程的目的,全部工程金额应计入串通投标的数额当中。

  经查,依据3S一期项目需求及后续九项目开发的经济性可以认定,被害单位华美公司出于后续九项目与3S一期项目开发技术的延续性及项目开发的经济性考虑,对后续九项目进行免标是符合业内规定的行为。但陈小兵等人在让煿凒公司通过第一期工程的项目后,继而使该公司免标获得后续涉案九项目的事实已经影响到了勾结串联着的企业高管们最终所要担负的刑事责任。

  经办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陈小兵等人在明知后续项目会由前期的供应商来做,仍通过串通投标的方式确保煿凒公司在前期项目中中标,进而免标让煿凒公司承接了后续的工程,应对全部工程额承担责任。“这种行为正是刑法中‘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尽管本案存在前期项目可能不成功,后续免标项目可能不被批准等意志以外的不确定因素,但这也只是影响其犯罪目的能否实现的问题,而不影响犯罪对象的认定。”检察官补充说明。

  事实上,即使通过串通招标的形式引入供应商,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标人还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工程项目。

  在这一点上,陈小兵自以为项目已经开发成功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他的行为不存在社会危害性。检察官向介绍了其中的法律因果关系:“通过串通投标报价、欺骗招标人的方式而产生的中标结果,由于没有正当投标程序的保障和确认,在不属于最佳竞标结果的情况下,就构成损害公司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已明显存在非法性和社会危害性。”

  企业“一把手”相互仿效

  陈小兵有今天IT部总监的位置,着实经过了一番奋斗。1995年从江西财经大学毕业后,在东莞一家电子公司从事IT业务,1999年至案发一直在华美集团工作,2005年至2011年期间在东南大学就读在职研究生。陈小兵可以说是与华美集团公司一同成长起来的老员工,对公司制度和章程十分熟稔,而公司也给予陈小兵的一定程度的“归属感”。

  据了解,陈小兵来到华美公司后便定居顺德。陈小兵在华美日电集团的工资是按照业绩来计算,平均下来年收入约有150万人民币左右。据陈小兵供述,除去在华美的这份薪资,他曾借钱给江西的老乡开砂矿,至今也有两、三百万元的人民币的收入;另外他也把钱给岳父还房贷,期间收取利息,陈小兵的太太做贸易生意也有一定的收入,“这样算来,2009年至今我的收入加上工资有1000万人民币左右。”陈小兵告诉检察官。

  高学历、高收入不仅仅体现在陈小兵的身上,与其同时涉案的几家民营企业家也有着优厚的学历背景,他们大多数都是自主创业、有所作为。参与3S系统项目工程的三家供应商,都不是规模很大的软件公司,但公司手上都或多或少地掌握着几门核心技术,有的公司还曾经拿过技术研发的奖项。据了解,这三家公司在承接项目上并不存在问题,华美公司在报案时也表明,中标的煿凒公司在项目建设的质量方面并不存在任何问题。

  然而,华美公司的大型项目必须通过层层审批才能获得制作权。煿凒公司等计算机公司通过与高层企业主管相互抱团,量身打造适合招标企业的制作参数,可以说是在招标方的指导下“写出满足该公司条件的需求”的内容。在这层级性的利益金字塔中,有掌握重要权限的企业高管、高管的直接下属、有围绕在直接招投标负责人左右的中小民营企业家以及更多参与其中的企业从业人员。这其中与陈小兵私交尚好的企业管理者们获得了更多的甜头。

  “从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中可以看出,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比较多发的,因为案发量比较大的民营企业通常都是上规模的制度管理型企业,各个岗位之间有分工和制衡,一旦实施犯罪没有其他岗位的配合和提供方便,单靠个人力量很难达到目的,所以必须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加以维持。这也是企业管理制度本身衍生出的一个难题。”检察官说。

  据陈小兵交代,在3S系统项目验收之后,煿凒公司出资邀请整个项目组共二三十人去珠海休闲度假了两天,后来华美日电集团也回请了煿凒公司。

  办案检察官认为高管之间的“抱团”实则是一种仿效。“做到高管的职位,本身就意味着这名高管控制和分配着很多企业资源,一旦有投机的先例在前,很容易产生一种模仿。而这种模仿往往会出现更隐秘、更不容易被查处的情况。”

  而对于那些需要依附强势资源的中小企业来说,“有项目则生,无项目则死”,他们不得不选择向上规模的民企高管靠拢获得支持。

  不过,所谓靠拢也有种类之分,有积极主动的,也有无可奈何参与陪标的。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他曾听两家陪标企业表达过,他们不愿意和陈小兵背后拥有的强大企业资源去对抗,不然的话以后就没得东西做了。

  “在同一个地区,行业形成圈子的可能性很大。如果某一公司单打独斗,不配合圈子的游戏规则,那么以后将遭到普遍的打压,很难生存。”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面对这种行业潜规则,不少企业都会妥协。

  《方圆》记者 蒋佳伽 吴迪 通讯员 张仲玮/文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