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6年多的移动业务突然被关闭,合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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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12-27 09:29
使用6年多的手机业务突然被告知体验期仅有3个月,只是业务到期后忘记关闭了。对于移动公司的做法,江苏常州的陆先生心中充满了疑惑。
据陆先生介绍,2007年4月,他在当地的移动营业厅参加活动开通了“CMWAP免费”套餐及一些附加套餐,当时并未说明此业务的使用时间有限制,也未签订任何协议,只是签名确认开通此业务且收到业务开通短信。陆先生强调,在多年的使用中,自己也多次跟营业厅确认过,这是永久有效的套餐,而且之前登录移动网上营业厅查询扣费详情时曾注意到,在其“已开通的服务”中该套餐的“终止日期”一栏均是空白,未有任何说明。然而,2013年9月25日,陆先生突然接到移动公司发来的短信,被告知之前参加活动赠送的WAP免费套餐将于2013年9月30日起正式结束。之后陆先生再次登录移动网上营业厅查询,竟发现该套餐被注上了终止日期,时间是2013年9月30日。
过后,陆先生尝试与常州移动公司交涉,但对方给出的理由是此套餐为参加活动赠送的,体验期3个月,2007年到期后忘记关闭了,而证据只是一张宣传单。对此,陆先生也提出了质疑并进行投诉:“如何证明该宣传单是2007年的宣传单,而不是2013年印刷的?如何证明我所办理的就是宣传单上的体验业务?中国移动的‘宣传单’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然而,移动公司的解释还是跟之前的一致,之后便无人再跟进处理此事。
点评: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湖南省律协法援与公益委委员,状告移动“上网流量月底清零案”原告,状告电信“全国最贵本地被叫资费案”原告
刘明律师
在此案例中,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就“CMWAP免费套餐”达成了关于使用时间的约定,且该套餐服务确实没有收费,运营商可以随时撤销该套餐服务。如果有关于使用期限的约定且使用期限未到期,或者运营商承诺过该套餐无期限,则运营商单方终止套餐的行为属违约行为。
按用户所说,运营商提供的证据只是一张套餐的宣传单,如果通过诉讼解决争议,运营商应当对其提供的宣传单的真实性合法性等承担责任,即运营商应当证明该宣传单为当时开办“CMWAP免费套餐”的宣传单并在当时已告知消费者。
对于此案例,消费者应当收集该套餐的相应证据,如有关于使用期限的约定且使用期限未到期,或者运营商承诺过该套餐无期限,则运营商单方终止套餐的行为属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通过向通信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投诉,或者诉讼维权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通信维权的过程中,双方的协议是最重要的,保留好相关协议是维权能否成功的前提。另外,遇到通信权益受损时,应当在分析证据和法律的前提下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