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惨祸背后酿造者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青岛,中国石化,中国石油,爆炸
  • 发布时间:2014-01-04 08:51

  我一直有个错觉:和汽油不一样,原油应该不是易燃易爆的极端危险品。但通过22日青岛原油管道爆燃爆炸事故,才知道原来原油也一样,一遇火星就会着。据《新京报》采访的专家说,原油在三十多摄氏度的情况下就会燃烧。

  对于一个门外汉而言,这是醍醐灌顶的新知;但对于中国石化集团、中国石油集团数十万、上百万的领导、职工而言,这个小知识,想必早就是小儿科了吧?想必他们不会犯这方面的错误了吧?

  很难说。

  在《京华时报》上,我读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细节:据多个漏油现场的居民反映,爆炸前,他看到中石化的维修人员在电焊管道。

  竟然在漏油现场电焊?现场会产生电焊火花的!

  因为据新华社报道,爆炸并非一处。除了下水道外,输油管抢修现场也发生了爆炸。而六十多名死亡和失踪人员中,就有二十名中石化的现场维修人员。

  试想,从凌晨三点漏油到十点半爆炸,之间七个半小时的充裕时间,一方面,竟然没有政府部门组织居民紧急撤离,令人寒心;另一方面,即便是泄油易燃易爆,也是发生在泄露七个半小时后,说明爆燃爆炸需要有个导火索。可事发当日已经是冬天了,人们都穿着羽绒衣,自燃是不可能的。

  最近这几年,中石油、中石化的特大安全事故接连不断,人员死伤无数,国家财产和生态环境一再遭到损毁,拿着天价高薪的决策者,能置身事外吗?

  灾难铸成之后,要防止真正的责任者推卸和掩盖责任。这是有史可鉴的。早在1979年“渤海二号”石油平台翻沉事故中,当时的石油系统的主要领导就曾大玩障眼法,丧事喜办,大张旗鼓地宣传一线工人“抗风斗浪”的英勇事迹,却回避由于自身责任导致英雄们无端丧命。这样的行为是否绝迹,还很难说。

  本来有七个半小时的充裕时间,却没人通知或组织居民紧急疏散和封闭区域。如果没有这样的怠惰和冷漠,居民完全能逃过一劫;但如果灾难发生在隐蔽阶段,那就在劫难逃。反正灾难早就潜藏在城市规划建设过程中了。明知石油管道危险,偏偏还在上面盖房,祸根早就种下了;盖房后又对购房人隐瞒实情,等于让盲人在悬崖骑瞎马。

  据报道,爆炸管道所在的黄岛区,在1984年建设管道时还是一片荒滩,但随后就在管道两侧建设城市。开发也罢,但安全距离被一再侵占,由最初的五十米缩窄至十五米。三十五米的空间变成了巨大的商业利益。

  惊天的悲剧,其实就是由这样的幕后操纵者铸造的。但事后的追责对象会是他们吗?他们不是直接的肇事者,完全有辞可遁,弄不好又无人负责了。目前,当地警方已经控制的九名责任人,究竟都是什么人?分别在灾祸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公众迫切想知道。

  【原载2013年11月28日《中华工商时报·观点》】

  李富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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