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剧是怎么造成的

  • 来源:杂文选刊
  • 关键字:悲剧,灾祸
  • 发布时间:2014-01-04 08:58

  前不久把厨房、卫生间简单装修了一下。完工之日,请工人到楼下饭馆吃饭,闲聊时问道:“你们老家的住房比城里宽裕多了吧?”回答:“是,村里家家都盖起了两三层小楼,楼上楼下七八间房,也都装修得跟城里一样。”说着又叹口气,“只是人少,村里只剩老人和孩子,青壮劳力都进城打工去了。”

  我听了默然。不由得想起报上的一条消息:江西鄱阳响水滩的盛兰花老妈妈替两儿一女看护着三个孙儿。一天中午仨孩子结伴到河里洗澡,同时溺水身亡!

  悲痛与自责让盛兰花的老伴过早离世,盛兰花自己也几乎发疯。更让她痛彻心扉的是,小儿子因此跟她断绝关系,并拒绝赡养母亲。

  幼小的生命夭折了,不要说父母亲人,任何一个人都会心生悲悯。孩子的父母因悲痛而产生怨恨,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能因此拒绝赡养母亲吗?这倒让我想起先哲的话来。

  孔子说:有人认为孝就是“能养”,那么你同时也养狗养马;如果没有“敬”,赡养老人跟养狗养马又有何区别?孟子则有一个梦想:让天下的老人都能吃上肉、穿上帛衣、不再干重活(“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

  今天我们不再读“圣贤书”,连同一些做人的基本道理也一并丢弃了。在一些年轻人的心目中,“孝”的观念已十分淡漠了。他们从小受着父母的溺爱娇惯,养成一种错觉:享受父母的无偿服务是天经地义的。他们自然也不会设身处地想一想:父母劳碌大半生,体力衰减、精力损耗,也需要安养休息乃至别人的照料。他们在把没完没了的“义务”推给父母的同时,全然推卸了自己的义务:抚育儿女、反哺爹娘!

  想起四十几年前,孩子与父母分离的情况也大量存在:一种情况是父母去了“干校”,未成年的孩子留在城市成了“流浪儿”;更多的情况是肩膀稚嫩的中学生离开父母,“上山下乡”接受“再教育”。不过这两种情况,个人都没有选择余地。

  相比之下,今天人们的迁徙、择业环境要宽松得多,没人强迫你必须选择抛家别子的就业方式。我见过不少进城务工者,尽管工作辛劳、条件艰苦,仍把孩子带在身边,亲自抚育监护,为其提供尽可能好的教育条件。对此,盛兰花老人的小儿子是否也该扪心自问,想想自己那份责任?

  当然,改革开放三十几年,农民一窝蜂进城务工,农村成为空壳,“大家”“小家”难以兼顾的现象,已成难以回避的社会问题,亟待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拿出切实的解决方案。

  不见得家家都会发生盛兰花式的悲剧,然而数以千万计早离父母、幼失教诲、游离于秩序之外的孩子一旦长大成人,社会将如何接纳他们,这恐怕是个更加令人头疼的问题!——单单对罹患灾祸的个体施行救助,是远远不够的。

  【原载2013年11月25日《今晚报·肝胆篇》】

  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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