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服务商的华丽变身

  • 来源:信息方略
  • 关键字:虚拟运营商,通信
  • 发布时间:2014-01-10 09:19

  2013年的12月,对于电信行业来说,可以说非常热闹。首先是12月4日“万众翘首”却又“始料不及”的4G牌照的发放;再有就是工信部于12月26日正式发放的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批文。

  批文中指出,阿里旗下的万网、京东、话机世界、分享在线、乐语通讯、华翔联信、天音、北纬、浙江连连、迪信通、巴士在线等11家企业获得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这些企业即日起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并可以开展移动通信业务。

  其中,虚拟运营商是指本身没有电信网络资源,通过租用电信运营商的电信基础设施,对电信服务进行深度加工,以自己的品牌提供通信服务的新型电信运营商。

  但是,很多人都注意到首批获得虚拟运营商牌照的企业中,没有一个是中国移动的虚拟运营商合作伙伴。不过这也不完全是意料之外,对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中国移动的态度远没有中国电信跟中国联通积极。电信与联通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启动以来,分别于2013年10月底和11月初与16家、14家民营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商业合同,移动则因为合作伙伴招标制度致使合作伙伴名单出台太晚,导致了现在的状况。

  其实早在去年10月24日工信部的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就表示,几家企业在移动转售问题上进度不太一样。但是移动对于该业务仍然是顾虑重重。据悉,这主要是因为从国外经验来看,不同运营商与虚拟运营商的合作,结果不尽相同,有的合作带来共赢,有助于双方市场份额的增长;而有的合作则可能带来价格战,反而是增加了瓜分自己市场的企业。业内人士猜测,移动正是因为有这样的顾虑,才没赶上首批的虚拟运营商牌照发放。

  移动转售问题在去年年初鼓励试点以来,一直备受大家关注,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也表示,“这是推进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重要举措。”虚拟运营商牌照的发放让原来“寄人篱下”的增值服务商获得更多权限,有助于提升民营企业的创新能力。12月26日工信部发布的批文,对试点企业的试点地域范围、具体业务、试点时间等方面作了规定,从码号管理、业务资费、市场管理、服务质量、用户权益、设施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信息报送等方面对试点企业提出了要求。

  然而,即使牌照拿到手了,虚拟运营商也并不能到处显摆,这些企业始终是要依附在基础运营商之上才能生存的,正面的竞争是一定要避免的,只能依靠自己的品牌优势以及受众群开发出更有竞争力、更受用户喜爱的品牌服务,结合自己的实际资源优势,才能将这块蛋糕吞到自己嘴里。

  梁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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