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镇权力新格局

  • 来源: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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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0-03-15 10:37
  东莞扩权强镇的试点进行了将近三个月,市镇权力的分配与博弈仍在进行,未来的权利行使格局将深深影响东莞的发展之路

  文|本刊记者 刘建华 东莞报道

  2010年的东莞市“两会”上,扩权强镇成为关注的焦点之一。

  这个拥有32个镇街的地级市,在2009年的GDP增长“保十”失败后,曾一度倍受质疑。2010年1月2日,东莞市政府高调宣布在石龙和塘厦两镇实施扩权强镇,27个部门将下放248项行政管理事项,随后权力下放与博弈开始渐渐深入。

  一直在“扩权”

  东莞市的政府架构相当独特,与其他地级市不同,东莞是直接由地级市直辖区内的32个街镇,没有区,也不设县。2009年,东莞32个镇街的GDP排名中,虎门、长安以243.76亿元和208.3亿元位居前两位。位于排名末尾的几个镇,其一年的GDP也接近20亿元。繁荣的镇街经济,向来被认为是东莞的经济活力所在。东莞的户籍人口170万左右,但其常住人口达到700万。东莞一些发达镇的情况也是如此。以虎门镇为例,其户籍人口在11万左右,但常住人口却达到65万。

  不管是从经济规模还是人口规模上看,这些镇都是很多市级城市难于达到的水平,更别说县镇了。东莞实行镇的建制显然有些“小牛拉大车”了。

  东莞的镇级机构,事实上一直在“扩权”。为解决镇级政府级别低、权利少、责任多的问题,东莞曾将镇委书记、镇长普遍高配到副处级以上,并调高市镇财税分成比例,将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工程交由镇街组织招投标等措施,以支持各镇发展。2002年左右,各镇的税务所、财政所等市局外派机构都升格为局,完成了最初的“扩权”,随着各镇的经济实力加强,东莞市政府向各镇提出了要求,地方的公共设施、居民的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也由镇里来负责,但如望牛墩等经济不发达的镇,显然不同意承担这些需要大笔财政投入的责任,于是出现了后来的“转移支付”,由东莞市财政对部分镇财政的不足进行补充。经济实力强的长平、虎门等镇没有理由地额外承担了这些原本是东莞市政府的责任。

  然而,由镇来承担需要大量财政投入的众多公共服务责任,是建立在各镇经济形势大好的前提下,这明显存在着一定的后遗症。

  过去的三十年,东莞的经济基本上是依靠加工出口等外向型经济,外来企业,台湾、香港的大老板要来东莞投资,只需要在东莞借一块地方,建一个厂房,供其生产加工产品而已,然后出口外销创造利润。建厂房所用的土地并不需要真正意义上的审批和规划,外来企业通过各镇政府的协调作用,向村租用一块地,建起的这些厂房也是临时建筑物,不需经过审批,也没有房产证,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是违规建筑。

  “这实际是就打了国家土地法的擦边球”,中山大学港澳珠江三角洲研究中心副主任林江教授说,村民把土地出租之后有了合理的收益,政府有了一定的税收,达到三赢的目的,谁也不会去追究这是否是合法。也正是因为有大量的台港企业来莞设置工厂,产品大量出口,令东莞在过去的多年以来一直保持着较高的GDP增长率。

  2008年底世界金融危机一爆发,整个金融体系都受到挑战,即使之前经济发展很好的镇此时也觉得公共服务成为了一种负担。

  当镇级政府提出责任回归市政府时,东莞市政府正式考虑让“扩权强镇”以红头文件向社会公布,以此使镇级政府担当起相应的责任。即使早几年就有“扩权”的行为,但却“名不正言不顺”。

  “广东省体制改革和东莞的扩权强镇没有必然的联系,真正促使扩权强镇的实施是因为金融危机”,受访的一位专家如是对记者说。

  权利下放后的考核

  “根据不完全统计,政府代建工程招投标前,要经过28个环节,要盖几十个公章,这还仅仅是政府代建工程,如果是非政府代建的,报批的手续就更繁杂了。”东莞市委书记刘志庚表示,尽管在规划、国土、建设和环保等部门开辟了“绿色通道”,部分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大大简化了审批流程,但起到的效果并不理想。

  审批程序繁琐,被认为是在东莞市直管镇的行政架构下的必然结果。镇级政府缺乏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等导致投资工程的进展缓慢。“2009年7月14日,广东省省委书记汪洋作了批示,要求东莞在第三季度拿出扩权强镇的具体方案,第四季度争取在珠三角实施。”刘志庚说,根据汪洋的批示精神,东莞决定将事权、人权以及财权进行“权力下放”,石龙、塘厦将具备县级管理功能。

  “权力大了,责任也大了”新任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黄可慰说,该局涉及放权84项,被认为是放权力度最大的一个机构。除了查处违法建筑事项外,基本将职能范围内的全部行政处罚事项下放到了两试点镇分局。行政处罚事项包括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管理,工商、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经贸行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环境保护,医疗机构管理7大方面,共计84个小项。

  权限下放采取委托授权、全权下放形式,立案、查处、证据保存、听证、处罚权,均由石龙、塘厦分局负责。权力下放后,按权责统一的原则,试点镇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凡分局在办案过程中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由市局和试点镇共同负责,责任费用由试点镇政府承担。

  为体现最大程度的放权,正副局长由以前的市局任免,报镇领导征求意见,现改成由试点镇任免,报市局征求意见。给予了镇一级最自由的人事权。市一级的局将组成督查考核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督查,重点检查试点镇分局委托授权事项落实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和公共权力运行情况。同时强化对试点镇分局的工作考核,将“扩权强镇”建设情况、委托授权事项执行情况等列入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提拔任用相挂钩。

  权力的博弈

  “人权、事权基本上都已经下放了,我们其实最想要的,是关于土地和规划权限的下放,但这次扩权强镇中没有。” 石龙镇委书记冼周恩说。

  冼周恩认为,镇与镇之间的道路、公共设施以及镇界一百米之间的建设规划还是应该由市里面来统筹,不能各自为政。另外,比如说哪一个镇建了一个戏剧院,而各镇如果都依葫芦画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但实际上每个戏剧院的都没能充分地发挥它的实际作用,这就等于是浪费资源。还有如垃圾处理厂,废水处理厂等这些公共设施都应该由市政府来做。这些都有可能随着未来的发展而改变,因此必须由市政府站在全市的高度来统一规划,这样才是更科学的。但镇内的发展规划,旧城改造的规划,建设用地的土地,它的使有权、规划权的审批,镇政府更适合做这部分工作。

  除此之外,户口证的发放权也是镇希望能拥有的权力之一。冼周恩认为,人在这个镇里面生活,占用的是镇里的公共资源,读书、就业、生老病死都是在镇里,市里面都没有管,也不会清楚下面的具体情况。还有房产证的发放也是一样。只要由市里制定统一的发证标准,把这个审批过程下放到镇里,这将有益于提高政府的行政效率。

  “土地使用权,规划权和户口的支配权,这才是真正影响一个地区发展的关键因素。但目前都没有下放。”冼周恩说。

  东莞市委常委、副市长江凌称“扩权强镇实行的原则是‘有所为,有所不为’。土地、规划权,不会下放,但不下放并不等于就不去解决由此带来的问题。”他的理解是,很多镇并不是非得要土地、规划等这些权限,而是想要更好地解决提高效率的问题。此外,土地权限是属于省里的,并非东莞完全能操控的,但土地使用权不下放,也可很好地解决问题。

  东莞市副市长李小梅认为东莞在扩权强镇中,既要强化市级层面的操控和统筹能力,又要做到放活、提升镇街政府效率的目的,最终使政府的服务,处于高效运作中。

  “扩权被‘缩水’了”,有人这样认为。最早的方案是下放309项权力,后来又追加67项,合计是376项,最后被确定下放248项事权。

  “其实,市政府要下放什么权力,镇政府需要什么权力,或许他们自己都还没有考虑清楚,这次扩权强镇搞得太仓促了,没有经过严密的论证,在实施的过程中必定会遇到很多困难”,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学者说。从东莞市政府宣布“扩权强镇”至今已近百日,下放248项权力给镇里,除了两试点镇的领导清楚之外,外界并不清楚,按常理来说,这样一项重大的体制改革,东莞当地媒体应有详细的报道,但即使在东莞的两会上也仅有只言片语,并没有对此事进行讨论。很显然,东莞市政府对扩权强镇感到很迷茫。到目前为止,连执政者自己都不清楚这些被下放的权力是否应该向社会公布,他们也担心公布之后备受质疑,引起争论。受访官员大多是“犹抱琵琶半遮面”。

  另一方面,扩权强镇如果试点成功,直管镇如果提升为县,县的一把手的任免权归省里管,东莞市对所辖的32个镇街的管理权显然会大幅缩水,这也是市镇权力分配博弈的难点所在。该学者担忧,东莞的扩权强镇体制改革如果没有前瞻性和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必将会在今后的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甚至最终导致如“2008年当时所鼓吹的每人发1000元红包”一样,结果是雷声大雨点小而最终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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