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控政策将步入“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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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5-04 10:47
事实上,步入二季度以来,相关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除了收紧土地、金融以及原有的税收政策外,类似“物业税”的税收政策在二季度之后正在陆续出台,预计相关的调控政策在二季度之后将步入“深水区”,从而实现“管(通胀)预期、保民生”的政策目标。
组合型政策工具管理通胀
现在,管理好通胀预期,已成为政府2010年重要的政策目标之一。而要管理好通胀预期,就要对可控的因素进行前瞻性的调控,合理引导市场对这些因素未来走势的判断。
这些措施包括:以政策宣示引导预期、做好货币调控和流动性管理、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控制财政资本性支出增长过快、必要时通过适当升值弱化输入型通胀预期等等。现在来看,中央政府对上述工具箱中的大多数工具已进行了有效的利用,尤其是对前三项工具运用得比较好,也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目前,市场的通胀预期和加息预期并没有进一步强化,反而在短期还有所弱化。
调控政策力度将加大
2009年二季度以来,反映实体经济的物价指标还处于负增长状态,即使到2010年一季度,CPI也只上涨2.2%,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却持续飙升,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连续12个月上涨,许多城市的房价创出有史以来的新高。资产价格过快上涨,不仅影响金融安全,还加剧了人们对未来通胀的预期,同时还可能通过财富效应以及消费、投资渠道加大通胀压力。
在2010年,要保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必须把防止“资产泡沫”转化为“商品通胀”作为管理通胀预期的重点,切实采取多种措施遏制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过快上涨。
事实上,步入二季度以来,中央政府相关调控房地产的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明显的代表性事件是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颁布的“新国十条”。我们预计,相关组合型的调控政策在二季度之后还将陆续出台,并向“深水区”迈进。
最后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房地产当前面临的诸多问题,已经到了拖不下去的地步。而自2002年以来多次房产调控政策的失灵,已经让公众失去了对调控政策效果的信心,长期以来的惯性思维让公众认为,房价真的是只能涨不能跌。对于调控政策当局而言,公众的惯性思维或许才是最大的政策落实障碍,也正是必须认真解决的关键问题所在。
但与以往历次调控失灵不同,当下的中国经济已经无法容忍调控再次失败。畸高房价所挑战的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行业政策,而且是中国经济体制的长期稳定运行。房地产市场的运行状况已经成为影响中国收入分配的关键问题,而收入分配的合理化则是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要害所在。
鉴于此次调控“只能成功、不许失败”,现有的调控政策有必要做好向“深水区”迈进的准备。其中最为紧要的,就是要加快开征物业税的步伐。物业税改革的基本框架是,将现行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这样,将过去一次性征收的各种税费,变身为一种针对不动产的税,在房产保有期内每年进行征收。无论是从法律层面还是现实层面,都宜早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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