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缘何出资为官员“灭火”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开发商,罗尔平,公款
  • 发布时间:2014-09-04 13:50

  从表面看,宁陕“叶案”上演的是开发商主动出资11万为官员“灭火”的离奇事件,实际上却将磨得光滑圆润的开发商与官员之间的“榫铆关系”暴露无遗

  近来,在媒体对落网“老虎”及折翅“苍蝇”的不断起底中,许多曾经难以见光的幕后交易和惊天贪腐逐渐浮出水面,让公众既大开眼界又大声叹息。虽说不同职位、不同行业的贪官各有各的贪法,但就像九成以上贪官都有情妇一样,在贪官的贪腐之路上,也大都有着商人这样一个中转站,以权钱交易的老旧桥段上演着一幕又一幕相似的剧情。

  其中,有只“苍蝇”引发的案件颇为离奇。他就是宁陕县原副县长叶庆春。据报道,2013年7月,叶副县长携妻利用公款与当地包工头同行游历欧洲多国,此等见多不怪之事本无悬念,但这回的离奇之处在于,叶副县长被实名举报后,该县开发商罗尔平竟主动出资11万元让举报人柯尊年“摆平”媒体,理由是“假如老叶完了,我这个项目也就完了,分管领导是至关重要的。我搞项目没有他的支持,搞不成现在这个样子”。

  尽管在媒体曝光四天后,安康市纪委、监察局便对叶庆春公款出国旅游及个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严重违纪行为给予撤销党内、行政职务处分,但不久后在其网站贴出的调查结果却饱受质疑:叶分管城建工作并担任上街棚户区改造工作组长以来,因工作需要与承建上街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罗尔平往来较多,调查未发现双方有不正当利益关系。此外,罗尔平出资11万元,请托举报人阻止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发现受叶庆春指使、授意的证据。宁陕县检察院已对罗尔平以涉嫌行贿犯罪(未遂)立案侦查。

  在随后的庭审中,被告人罗尔平辩称,他与柯尊年是亲戚关系,当时承诺事成之后给其10万元,但实际上前后两次仅仅给了3万元,而且是对柯尊年的生活补助。据柯尊年介绍,他的前妻与罗尔平是亲戚,但多年来很少走动。

  至此,两个真相已经大白。一是2013年7月,叶副县长携妻利用公款出国旅游,团员皆为与其明显有瓜田李下之嫌的开发商,且出行日距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已有半年之久,说明这位县太爷并没怎么将抓铁有痕的党纪放在眼里,这也正是其能够位列中纪委通报的10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的根本原因;二是罗尔平的那番表白,不仅是他的肺腑之言,也是众多商人的高度共识,其潜台词之丰富、想象空间之广阔,肯定不似在这个节骨眼儿上承诺给很少走动的一位亲戚的前夫送去10万元生活补助以及“未发现受叶庆春指使、授意的证据”那般简单。

  如果是政府立项的民心工程,如果履行了公开、公平的招投标程序,如果所有环节全部依法合规,即使“老叶完了”,这个项目又怎么可能完了呢?这个答案,只有罗尔平最有发言权。身为宁陕县秦地实业有限公司法人的他,对于怎样获取项目,怎样搞定领导特别是分管领导,怎样以钱公关封口,有着非同一般的体会与驾轻就熟的手段。可以断言,宁陕县法院对罗尔平行贿(预备)案审理后,这11万元绝不可能是其唯一的一笔行贿款。

  多年的商海浮沉,罗尔平与官员的榫铆关系早已磨得光滑圆润,其中,欲望是燃料,让贪婪之火越烧越旺;项目是胶水,让官商之身越粘越紧。官员凭权力寻租,出售掌握的公共资源换取非法的经济回报;商人以金钱开道,用“出在羊身的羊毛”购买法外开恩的便利,官商就在这样一种闭环式的利益共同体中,以慷国家之慨的“豪放”,败党风政风的罪孽,伤公众权益的代价,各取所需,各得其利,只要这样的官商榫铆结构不被制度的刀斧彻底拆除,就还会有更多罗尔平式的商人冒出来,以改头换面的手法寻找着官员的品德漏洞,继续中饱各自的私囊。

  文|马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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