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副市长曹鉴燎的纵欲毁灭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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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0-20 14:46
“我是小贪不贪,大贪就贪。”这是曹鉴燎在一部由广东省纪委监察厅摄制的廉政教育片中所说的话。
2013年12月,广东省纪委宣布,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曹鉴燎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曹鉴燎的落马首先揭开的是这位厅级官员借主管城市开发建设之权,大肆借土地转让与城中村改造之机,与村官“称兄道弟”,与开发商“勾肩搭背”,从中敛财卖官等腐败问题。而随着曹鉴燎被立案调查,移送司法,人们才发现曹鉴燎的问题是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头。经司法部门初步查明,曹鉴燎利用职务收受他人钱物折合人民币7000多万元,另有2亿多元的涉案金额检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此外,曹鉴燎还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借土地开发疯狂敛财
作为广州市原副市长,他曾在天河、海珠、增城等地担任“一把手”。纵观曹鉴燎的贪腐历程,土地无疑是重要一环。
上世纪90年代,曹鉴燎就发现了土地的巨大利益并收受了第一笔贿赂。1992年,看中沙河镇政府搬迁的机会,香港老板范某找到了时任沙河镇镇委书记的曹鉴燎,希望获得原沙河镇政府所在地块的开发权,对此曹欣然允诺。事成后,范某以工程款的名义向曹鉴燎送上了人民币200万元。
通过土地进行权钱交易也打开了曹鉴燎的贪欲之门。上世纪90年代,广州大多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出让土地,曹首先将黑手伸向了村集体的自留地,并亲自谋划指挥,以社会老板苏某等人为代理人参与土地经营。
不光是在土地经营上寻找代理人,曹鉴燎还将冼村、猎德等地的集体留用地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在担任珠江新城建设指挥部总指挥后,他打着为村民谋利益的旗号,代表镇村与市政府博弈,将镇村自留开发用地比例由12%提高到18%。一些心术不正的镇村干部看到跟着曹鉴燎有钱赚、有奔头后,对天河有关镇村留置的19幅土地给谁不给谁都让曹鉴燎说了算。
现已查明,在珠江新城大开发的十年间,曹鉴燎通过控制镇村集体留用地的协议转让为多个房地产公司在拿地和经营上提供帮助,先后通过各种方式收受了相关地产商数千万元的巨额贿赂和价值不菲的房产、商铺。而曹案发后,在有关部门的督促下,冼村村民废除调整了在曹直接干预下签订的租约,村集体每年都要增收租金1亿多元。
借三旧改造进行寻租
到增城担任一把手后,曹为确保自己的关系户获得挂绿湖边位置最好的地块,以开酒店的名义授意国土部门设置极为苛刻的排他性限制条件,使某房企作为唯一竞买人取得131亩高价值土地,成交价仅7200万元。此后在曹鉴燎的支持下,该企业又偷梁换柱违规建造了100多栋别墅,每平方米售价超过5万元。
.. 曹鉴燎一到增城,还瞅准了“三旧改造”的机会大肆敛财。2011年,增城某鞋厂曾提出将1000亩旧厂房进行自主改造,这本是个符合政策的项目,但曹鉴燎就是压着不办,迟迟未批复。但到了2012年就在该鞋厂老板一筹莫展时,事情却有了转机,不仅是某地产公司老板谭某主动上门要求参与合作,曹鉴燎也开始对该项目格外关心,容积率也破天荒的提高到3.2,利润相当可观。原来通过该项目,曹鉴燎通过亲属一次就收受了谭某所送的港币1000多万元。
在某奶牛场的三旧改造项目中,曹鉴燎还直接指定老板陈某与该项目负责人蒋某合作,否则不予审批。在蒋某无奈同意后,曹立即批复,并要求规划部门提高项目容积率。免除停车位和配套小学,使该项目增加了一万多平方米的销售面积,减少配套设施投资上千万元。而最终曹鉴燎也狮子大开口,和陈某以退股形式多次向蒋某索取了巨额贿赂。
在其案发前两周,曹鉴燎依然我行我素,一次性就出让了三旧改造土地26幅。对曹鉴燎以地敛财的种种劣迹,增城市的一些干部甚至直言“哪个镇街土地多,曹就去哪里”。而在曹鉴燎案3亿多元的涉案金额中,也基本是通过土地进行权力寻租敛得。
假手他人谋利
曹鉴燎深谙长线投资暗里“操盘”的道理,他几乎不亲自收钱,而是结成贪腐同盟,假借他人之手,以极其隐蔽的方式收取贿赂。
1995年,曹因为招商引资认识了专营批发市场的老板苏某,在一番考察后曹鉴燎将他培养成自己的代理人。在曹的带领下,苏某开始进军房地产,并在珠江新城拿下了大片土地,短短十多年就从一个经营批发市场的小老板一跃成为资产超百亿的开发商。之后,曹以借的方式从苏某那里收受了数千万港元的巨额回报。
而到增城后,曹鉴燎又故伎重演,物色了房地产开发商陈某充当自己的“代理人”,大搞权钱交易。在增城,只要是与陈某合作的三旧改造就能轻易获得审批,已成了人尽皆知的潜规则。
不仅是扶持社会老板,在曹鉴燎的腐败圈子里也不乏公职人员的身影。在不兼任沙河镇委书记、镇长后,曹鉴燎将对他惟命是从的老部下何继雄提拔为沙河镇镇长,并由何的姐姐任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总经理,以期能继续插手相关事务。不仅如此,曹鉴燎对何继雄不仅给官,而且给钱。据调查,何继雄本人也利用职权收受了贿赂近3000万元。
为感谢广州市房管局原副局长谭丽群在土地出让上的长期关照,1996年,在曹鉴燎的授意下,谭丽群与沙河镇经济发展总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仅出资30万元,就长期控制了珠江新城某地块。2004年,看到土地升值的收益已相当可观,曹鉴燎又亲自出面,介绍某地产公司老板孔某接盘,帮助谭丽群等人从中获利2600万元,自己也从中分得900万元。
曹鉴燎还利用亲属出面替自己收取贿赂。2008年,广州市房地产老板朱某顺利拿下了天河区某村150亩三旧改造项目,事成后,朱某表示要好好感谢曹鉴燎,曹觉得一切风平浪静后才让妻弟曹某联系朱某以借款方式收取港币1000万元。为掩盖贪腐事实,曹鉴燎或是指使亲属在海外完成,或是写下借条,或是以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加以掩盖。
大搞权色交易
从1988年起,曹鉴燎就陆续与刘某某、卢某等11名女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这其中既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也有公司高管、餐馆经理、网球店保健员。
早在1992年,曹鉴燎就与在华南某高校读书的刘某某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他不仅为其买房买车,还带着苏某等小兄弟远赴辽宁拜会了所谓的“老丈人”。在两人提出分手后,曹鉴燎又为刘某某办理了出国移民手续,还指使苏某等人分别给了她港币800万元和900万元(共17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346万元)。
对这些所谓的情人,曹鉴燎从送房送车到安排提拔,都可谓极其卖力。不仅如此,这些攀附于曹鉴燎的女人还衍生出二次腐败,在他担任广州市副市长、增城市委书记期间,在其情人的推荐下,曹鉴燎违规对6名干部予以提拔任用。
个人履历
1955年11月出生,广东广州人;
1974年7月参加工作;
197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经济师
1985年8月后,广州市天河区政府办公室干部;
1987年1月后,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
1990年9月后,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5年5月后,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兼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
1996年4月后,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常委、天河区政府副区长;
1998年3月后,任广州市天河区委副书记、天河区政府区长;
1998年8月后,任广州市天河区委书记;
2002年12月后,任广州市海珠区委书记;
2006年9月后,任广州市委副秘书长;
2007年1月后,任市政协副主席,市委副秘书长;
2007年7月后,任广州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
2011年12月后,任广州增城市委书记,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12年1月11日,曹鉴燎当选广州市副市长;
2013年12月19日,曹鉴燎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省纪委立案调查;
2013年12月26日,被免去广州市副市长职务;
2014年7月11日,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
编辑/王凯
本刊记者 王凯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