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监督与被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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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1-27 08:08
过去,业内业外对记者普遍有着较好的职业印象,提及报人、报格,无不肃然起敬;如今,媒体、记者经常成为新闻当事人,外界对这个群体的舆论印象也在悄然发生改变。
这次在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县委宣传部,我们就遭遇了一次信任危机。在出具了相关证件和单位开具的采访介绍信后,平罗县县委宣传部提出要求:想要采访,必须先到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备案。
从该县驱车前往位于银川的新闻出版局,大概需要一个半小时的车程,按照县委宣传部的要求,我们来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该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新闻出版局并不具备这项职能,新闻记者采访无需来此备案,之前也没有过先例。得到答复,我们再次驱车赶回平罗县,已经是下午5点左右,一天的采访计划就这样泡汤了。
第二次来到平罗,宣传部常委部长先于采访对象开口,将以前县里到访的媒体如何进行新闻敲诈历数了一遍,并且,在整个采访过程中,一直不离左右。
我们不得不承认,媒体不再像过去那么受欢迎,记者的社会地位似乎也在下降,越是这样,我们的采访行为,越是应该有勇气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被监督对象也应该敞开胸怀,接受来自舆论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谣言传播,让社会真正了解真相。这是记者的职责,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应有的胸怀。
本刊记者/崔靖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