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光砸缸那年几岁?

  • 来源:民生周刊
  • 关键字:司马光,砸缸,新闻
  • 发布时间:2014-11-27 08:09

  前段时间回石家庄看女儿,听岳父说,小家伙现在开始“缠人”了,每晚不听完两个故事就拒绝喝奶,也坚决不睡觉。岳父为此一连几天都往新华书店跑。

  几天前,岳父打来电话说,家里有本《中华名人童年小故事》,目录上有篇“司马光砸缸”的故事,但不知何故,文章内页被撕掉了。孩子特想听这个故事,而且很想知道司马光当年几岁,但岳父说他岁数大了记不清了,让我上网查查。

  接电话时,我正准备处理一件事情,为了给孩子一个准确答案,我把这个任务交给了妻子。

  10分钟后,妻子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说:“看看这个!”

  妻子让我浏览的是一条新闻:辽宁省葫芦岛市15岁学生张鑫垚在校外和一名女同学打招呼时,突见一辆轿车急转弯向人行道冲过来。他奋力推开女同学,自己却身受重伤、落下残疾。家人为张鑫垚申报“见义勇为”称号,当地官方却不予认定,理由是省里早有规定,“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对于此行为应不鼓励也不提倡,更不应该大肆宣传。”

  “怎么个情况?”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里,我用左脑搜索着每一条与这则新闻有关文字,右脑则思考着新闻背后的新闻。

  这期间,确切地说至少有五分钟,我“回到”了小学。那时,学校隔三差五就会涌现出“赖宁式的好少年”。隔壁班级一个叫王海涛的男生,用砖头击退了放学路上扑向同学的烈犬;而另一名高年级男生用木板和杨树枝,救起了一对溜冰而落水的兄妹。

  在不流行物质奖励的年代里,这两名见义勇为的男同学收获的是被救者家长送来的表扬信,老校长还在升国旗仪式结束后的例行训话中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

  岁月虽流逝,精神未褪色。辽宁省早在去年就取消了对见义勇为行为认定的年龄限制,但遗憾的是,葫芦岛有关方面依旧认定张鑫垚“不能授予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称号”。

  此举首先暴露出个别官员学习紧迫感不强甚至不善于学习,对新规定、新政策关注的不够仔细,研读的不够认真、贯彻不够及时。

  其次,在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进党政机关工作的过程中,仍有个别地方未能冲破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禁锢。即便是对张鑫垚这种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了认定和嘉奖,就一定会引发“未成年人跟风模仿”吗?在全民都追逐梦想的当下,即便我们的未成年人都会随风而起,涌起的也应该是向少年英雄膜拜之风啊?

  关键在于我们的学校、家庭和社会如何去提倡和引导未成年人去见义勇为。我们应该在方法论的框架内,去探讨见义勇为的“力”与“度”的问题,而不该在价值观的框架内,去判断这种行为的“对”与“否”的问题。

  自古英雄出少年,少年英雄多智慧。《宋史》载:有一天,少年司马光和一群小孩子在庭院里面玩,一个小孩站在大缸上面,失足跌落缸中被水淹没,其他的小孩子都跑掉了,司马光急中生智,拿石头砸破了缸,水从缸中流出,小孩子得以活命。那一年,他7岁。

  岳父说,女儿是听着“司马光砸缸”的故事睡着的。我说,她小小的梦里会种下一个大英雄的。

  □郑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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