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模新标准能治好“城市病”?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城市规模,城市病,政策
  • 发布时间:2014-12-08 12:59

  有关本次调整的舆论意见多以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和相关领域专家采访为主,媒体评论文章较少

  早在我国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后,舆论场中有关“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方案”的报道时有出现。

  11月20日,公众对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的期待终于尘埃落定。国务院发布《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对我国原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

  对于这一调整政策的出台,舆论表现出了极高的关注。相关舆论报道量从20日开始进入大规模报道阶段,于21日达到报道高峰。截至11月25日14时,有关“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的报道传播量在传统媒体中达到2514篇,自媒体中为4510篇。

  由于此次城市规模划分标准调整涉及全国大部分城市,因此参与报道的媒体并没有表现出很强的地域性,几乎所有城市的主要媒体均对相关消息有所涉猎。报道内容则多关注于自身所在城市规模定位的变化。

  总体而言,有关本次调整的舆论意见多以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解读和相关领域专家采访为主,媒体评论文章较少,网民发言也保持谨慎观望态度,舆论整体对该政策表现出相对积极的倾向,称重新划分城市规模定位将有助于制定大小城市差异化发展政策。

  社科院城市研究领域的几位专家认为,我国此前将城区人口超100万的列为特大城市,按照政策,对特大城市有很多限制举措,比如人才引进、户口迁移等。按照新标准,很多中西部省会城市不再是特大城市,这将给这些城市人口政策提供更大自主权,有助于缓解特大城市的人口压力,使得区域发展向着更加均衡灵活的方向推进。

  也有评论指出,我国一些城市片面追求向大城市、特大城市迈进,目前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自然问题和社会问题,如城市饮水不足、环境污染严重等。这次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调整,客观上要求很多地方的城市发展规划需要重新调整布局,部分省份原计划的大城市、特大城市设想可能因此中止。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角度来看,从“城市病”的有效治愈层面来说,新标准的出台无疑是对症良药。

  相对于各领域专家对调整政策宏观解读而言,网民更关注的是城市规模定位调整后将带来的实际变化。如佛山网友表示,对一座城市而言,重要的不是大小,而在于是否宜居;不是人口多少,而在于生活在其中的人能否感受到满满的幸福。把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搞好,环境保护好,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上档次,对老百姓而言,比是不是特大城市更实际、更重要。

  文/杨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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