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内乞讨卖艺最高罚千元

  • 来源:环境与生活
  • 关键字:地铁,乞讨,卖艺
  • 发布时间:2014-12-16 13:25

  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下简称《条例》)在11月28日举行的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表决通过。待2015年5月1日实施后,在轨道交通内乞讨卖艺最高可罚千元,而备受关注的“地铁车厢内禁食”条款则没有出现在最终版本的《条例》中。

  地铁车厢内能否吃东西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时,曾经一波三折。今年2月,这个《条例》向社会征求意见时,此条款引发广泛争议。5月,“地铁禁食”在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上一审时,有部分委员提出,在地铁车厢内饮食会因洒散异味等,引起乘客之间或乘客与运营企业之间的纠纷,建议增加禁食条款;另有部分委员认为,禁食可以列在乘客守则里,而不应作为硬性规定出现在地方法规中。经过审议,二审稿中没有出现“地铁禁食”的条款。

  目前,地铁内普遍存在着乞讨、卖艺、散发广告的现象。对这类行为,《条例》做出了明确的定性和罚则: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人民币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将被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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