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瞄准“五到”推进精准扶贫

  • 来源:中国扶贫
  • 关键字:吉林,扶贫
  • 发布时间:2015-03-03 13:17

  进入新时期,吉林省不断探索扶贫创新,积极开展以“五到”为主要内容的全程精准扶贫,使扶贫对象落实到卡上、扶贫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建设项目落实到村上、帮扶措施落实到户上、减贫目标落实到人头上,较好地解决了帮扶谁、怎么帮、谁来帮、帮怎样等基本问题。

  扶贫对象落实到卡

  建档立卡是开展精准扶贫的基础性工作,是扶贫开发有的放矢的重要前提。进入新时期,吉林省着眼全省贫困基本面,统一组织了省、县、乡、村四级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对全省224.3万贫困人口进行了有效识别,做到了省、县有网络平台信息库,乡、村有登记造册的台帐,整个管理系统上下共享,信息完整。

  贫困人口分布广,统计专业人员少,增加了建档立卡工作的难度和强度。在实施建档立卡过程中,吉林一是着力培养信息管理员,建设骨干队伍。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分布式培训、建立QQ群公用平台等方式,培养了一批业务工作人员,分布在每个县级单位主管业务部门,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为建档立卡工作储备了人才队伍。

  二是采集信息,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省统一组织印发贫困户、贫困人口信息登记表,下发表格300万份,分发到全省各乡镇,经过民主评议、村委会讨论、县乡两级初审后,对初步识别对象进行填表登记,省组织各地进行最终复核,将全省贫困人口规模落实到人头。

  三是集中审核录入,建立信息库。审核录入是建档立卡的最后环节,工作量大、要求标准高。吉林省抽调业务能力强的骨干集中到省里,对各县上报的贫困人口登记信息进行集体分工审核,建立了全省贫困人口信息库,打下了精准扶贫的基础。

  扶贫资金落实到项目

  吉林省始终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不动摇,坚持规划引导项目、项目引导资金,突出扶贫资金的特质,发挥其引导、造血功能,有效地支持了扶贫开发项目。

  一是项目放大资金效果。集中使用资金,保障项目规模和投入方向,解决了过去年年扶贫、年年投入、年年看不到真实成效的问题。2011年以来,吉林省在片区县中组织实施了近百个规模相对较大的产业项目,改变以往“大水漫灌”、“撒胡椒面”的做法,集中力量提高扶贫产业项目的带动效果。着力打造规模化产业,培育和扶持了一批扶贫产业基地园区,如安图县环城大棚产业扶贫基地、镇赉奶牛养殖扶贫基地、龙井黄牛养殖扶贫基地等。

  二是项目引导资金投入。根据项目使用资金,项目决定资金分配。吉林省瞄准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选择产品附加值高、市场出路好、当地有优势资源、易形成规模的种植、养殖业,在西部采取建设养殖基地、生态保护建设,重点支持发展养殖大牲畜、种植杂粮等项目;在东部发展设施农业,充分利用山地、水资源,提高抗低温、季节水灾能力,重点支持发展种植反季菜、菌类、中药材等棚膜经济项目。

  三是超前贮备项目。抓好项目前期谋划是项目引导资金的关键。吉林省坚持宁让项目等钱,不能让资金躺在账上等项目,通过规划项目、无成熟项目不安排等做法,变过去向上级跑项目为挖掘本地特色、借鉴外地经验找项目。各地挖掘自身潜力,按轻重缓急主动做好项目实施的相关工作,落实项目实施条件,及早促进资金到位、项目落地。

  建设项目落实到村

  村是帮扶施策最基层的集体组织单位,项目建在村是收益覆盖到户的重要手段。吉林省在片区攻坚、整村推进、以工代赈、贷款贴息、互助资金等扶贫开发项目中,坚持围绕扶贫对象有稳定增收项目、通村公路、安全饮用水、合适的住房、广播电视、进村电话线路、医务室、文化活动场所的“八有”目标任务,在规划的1500个贫困村中实施了1780个整村推进项目。坚持围绕村有一品、乡镇有一业、县域有两个以上特色产业的“112产业扶贫工程”,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片区攻坚县实施了贫困村连片开发,组织实施了84个片区攻坚项目,采取“合作社+公司+农户”、资源入股、委托经营等多种形式发展产业。

  同时,吉林省着眼贫困群众生产生活资金短缺问题,采取政府投入、群众自管自用、有借有还的办法,累计投入8565万元,建立1306个村级互助组织,发展村级金融互助项目,为贫困群众生产、就医、入学急需用钱提供了方便,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帮扶措施落实到户

  户承载着贫困人口,是生产、生活的基本单元。因此,吉林省提出新时期帮扶措施要落实到户。

  一是扶贫参与方式到户。代表户参与制定村级规划,分析致贫原因、公选贫困户、讨论脱贫对策,参与政府集中采购,自主议价定价,参与公路建设、人畜饮水、草场改良、有线电视等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参与式扶贫方式增强了贫困户在项目实施中的知情权、发言权和决策权,激发了贫困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了扶贫开发的责任心。

  二是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监督。项目建设、收益分配、管理好坏是贫困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吉林省建立了贫困户代表监督制,年度实施的项目在村中公示,增加透明度,把扶贫开发项目变成“阳光工程”,交给贫困群众监督。

  三是帮扶干部安排到户。各地各部门选派干部组成驻村工作组到贫困县、贫困村挂职蹲点,结成帮扶对子,做到扶贫对象不脱贫,帮扶责任不脱钩。中央25号文件下发后,吉林立即制定下发了吉林省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做出具体部署,要求实现每个贫困户都有联系人。

  减贫目标落实到人头

  吉林省利用建档立卡的成果,将年度减贫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立卡登记的贫困户人头上,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关注、自身努力的脱贫机制。

  一是高位推动减贫目标任务。2007年以来,吉林以省政府的名义下发全省贫困人口脱贫工作方案,规定减贫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措施。省以下各级均制定本级年度工作方案,形成全省上级对下级规定目标任务的工作机制,逐级分解目标、分清责任、分配任务,一直落实到贫困户名头。

  二是将年度扶贫对象绑定在扶贫项目上。省里将部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后,投入主要精力负责监管,变过去审核项目的科学合理可行性为重点审核、审批项目带动扶贫对象措施上。每个项目都列出单个项目带动脱贫人口清单,详细登记姓名、贫困状况、联系方式,随项目建设建议书一并报审批部门备查。

  三是确定群众认可的实施方式。积极探索开展股份合作、集体经营、企业带动、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形式多样的产业扶贫新方式,按照股份化、市场化、法制化的产业发展要求,建立清晰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真正在产业实施过程中持续受益,实现稳定增收。

  (作者单位:吉林省扶贫办)

  □徐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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