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商务谈判易犯的错误

  • 来源:经理人
  • 关键字:商务谈判
  • 发布时间:2015-05-27 12:38

  商务谈判是双方谈判者智慧的角力。大到国际贸易,小到个人购物,我们本身就处于一个无处不谈判的社会。职业经理人尤其有必要学习基本的谈判技巧,避免因低级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在商务谈判中,许多人只是根据感觉或者经验来操作,往往会无意识地犯下一些错误,从而让谈判对手获得反击的机会,使己方处于不利局面。作为《商务谈判中易犯的五个错误》的续篇,笔者对商务谈判中易犯的错误做了进一步总结和分析。

  错误一:送你一箱机油

  很多谈判者会碰到这种情况:在谈判结束的时候,双方达成了一致,并且愉快地握手祝贺,这时对方可能冷不丁地冒出一句话:

  “刘经理,你这台车我决定订下来了,你不介意再送我一箱机油吧?”

  “王经理,这个月给您送货估计有些困难,改到下个月没问题吧?”

  注意了,谈判对手此时使用的谈判技巧是蚕食策略。这时你正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不想因为这个小问题使合同无法签订,极有可能答应对方的请求。“合同已经敲定了,送你一箱机油没问题,小事一桩。”

  在商业往来的场合,小小的让步积少成多可能就意味着让了一大步。当大家在开始谈判的时候,搁置了价格,等到其他方面都谈妥再谈价格的时候,就比较容易让步了。一方面,双方对谈判都投入了人力物力,都想让谈判继续下去;另一方面,谈判到最后,双方共同话语多了,也比较容易让步。

  当对方使用蚕食策略的时候,你需要冷静头脑,深吸一口气,告诉对方:

  “张小姐,我想这台车已经够便宜了,再送你一箱机油我可要亏本了,你不会让我亏本吧。”

  “李先生,我想我们就所有问题已经谈妥了,不要再更改了。”

  错误二:行,你们起草合同吧

  谈判结束后,双方需要为谈判达成一致的内容起草合同。在谈判桌上,双方商讨的无外乎就是几个主要的问题:价格、批次、送货时间、付款方式等,但有些合同的细节是无法一一商讨的,那么,此时谁起草合同,就会对谁更有利。

  因此,我们需要有人记录谈判的内容,并且按照内容起草合同,并交给律师进行审核。我们不建议在合同中玩游戏文字,故意更改谈判内容,欺骗对方,但如果合同是由对方起草,你就没有办法保证对方像你一样公平公正。而且当你拿到这份合同时,往往只是大概看几眼,就签上了自己的大名,合同的内容是否与谈判结果一致反而被忽略了。

  当合同是对方起草时,你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一条款,同时让律师进行审核,将与谈判结果不一致或有疑问的地方提出来,与对方进行协商。谈判结束,并不意味着双方就合作条件完全达成一致。

  错误三:我再让你100元

  “马先生,我刚刚已经让步100元了,我看您这么有诚意,而且这件西装真的很适合你,我再让你100元,不能再低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你是马先生,你作何感想?刚刚已经让了100元,现在又让100元,你是否期待他第三次让出100元?这里就需要讲究让步的策略。

  在谈判中,可以让步,但让步的策略应该是:幅度递减,时间递增。也就是说让步的幅度要一次比一次少,让步的时间要一次比一次长。这样的话,在对方的头脑中会形成一种印象:让步越来越难了。比如一套健身设备,让步的空间有1000元,那么推销员让步于消费者的时候,让步幅度与时间应该是:600—300—100。

  错误方式1:幅度递增,100—300—600元;

  试想一下,如果你的谈判对手让步越来越多,你是否会希望他再次让步,因为你的直觉告诉你,下一次让步估计是900元或者1000元,这种让步的做法无疑是最失败的。

  错误方式2:等价让步,300—300—300元;

  等价让步法,这种方式同样不可取,对方不会理会你的让步空间有多少,而在于他感觉你的让步空间有多少,如果等价让步的话,他一定推测出:下一步让步还是300元,为什么不坚持一下呢?或许还能让步300元。

  错误方式3:一步到位,1000—0元。即一次让出1000元之后,再也不让步了。这种方式同样不可取,因为谈判对手不可能相信你让了1000元的一大步之后,就不能再让步了,或许你认为这是一个“痛快价”,但对方显然不这么认为。

  错误四:你觉得它值多少钱

  上学时笔者经常去逛地摊,买自己喜欢的装饰品、衣服、生活用品等。购买装饰品时,因为产品个性化突出,参照物比较少,无从判断其价格。

  “老板,这个闹钟多少钱?”

  “128元。”

  “能否便宜一点?”

  “你觉得多少钱比较合适?”

  “80元!”当时,笔者没有谈判经验,一个数字脱口而出。

  “太低了,我们拿货价都不止这个价。”

  这时笔者就会向上加价,而会砍价的同学去买的时候,价格往往低于80元。“你觉得多少钱比较合适?”我们在无法判断商品价格的情况下,可以这样回答:

  “我觉得越便宜越好,老板,我也想买,你说个实在价吧。”

  “老板,到底值多少钱,你最清楚了,你开个优惠价。”

  “老板,这样吧,你开个优惠价,觉得合适我就买了。”

  在不确定标的物价格的情况下,千万不可自作聪明,提出未经大脑思考的价格,而是让对方“下锚”,自己跟自己讲价来确定产品价格。

  当然,在商务谈判中,这种情况较少发生。因为在谈判前都会有摸底调查,了解标的物的市场行情,才能在谈判中处于主动地位,“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就是这个道理。

  文/冯社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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