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现]互联网+X,往往是由价格竞争拉开序幕的
- 来源:互联网周刊 smarty:if $article.tag?>
- 关键字:互联网+,价格竞争 smarty:/if?>
- 发布时间:2015-08-11 08:32
互联网+X,往往是由价格竞争拉开序幕的。新业态上来就降价甚至免费,旧业态往往不适应,于是非议连连。最常见的说法包括:第一种:免费怎么赚钱?不符合市场规律;第二种:低于成本定价,这是不正当竞争;第三种:对价格进行补贴,拼的是资本,是炒作,不可持续;第四,免费最后会形成垄断,不利于竞争。在专车新业态上,这四种说法都占全了。但实际上可能都是片面的认识。关键是漏算了重要情况变化。
旧业态的普遍情况是只有基础业态,没有增值业态;而新业态的普遍情况是基础业态与增值业态分离。四种说法都把新业态等同于旧业态,因此共同漏算了增值业态的存在。
1、“免费怎么赚钱”这种说法漏算了增值业态。
旧业态只有基础业态,没有增值业态,所以从自身经验出发,产生这种疑问,毫不奇怪。但对新业态来说,这不是问题,基础业态免费,通过增值业态收回来就是,怎么就没法赚钱了呢?举例来说,苹果的商城平台免费、开发工具免费(买的本质是支配权Ownership收费),这并没有把苹果饿死,它通过APP增值业态,以三七分成比例收回了租金(租的本质是使用权Access收费)。SaaS(云计算)也是如此。
“免费怎么赚钱”最初是电信业面对OTT发出的疑问。互联网人因见识过360横扫瑞星的经典战役,因此不会有此疑问。当时瑞星就象现在的X,浑然不知杀毒软件不收费还有其它活法。360要干掉瑞星,当然不会明说通过增值服务收费这回事。等360一上市,瑞星才发现这是一个软件不收费,靠服务收费的游戏。但为时已晚。
如今交通业在互联网眼里,就象当年杀毒软件业,全行业只有一种业态,即代步业态。其实出租业应该可以想到增值收费的线索:百货商场开巴士车到小区拉客人,可以免费坐,百货商场并没因免费而吃亏。把出租车当作基础业务,可以衍生出的增值业务多得很。互联网一旦发展出增值业务,就是把份子钱、打车钱全免,也饿不死自己,自有人愿意掏钱。
可见,“免费怎么赚钱”对旧业态是问题,但对新业态完全是伪问题。
2、“低于成本定价”这种说法漏算了增值业态。
“低于成本定价”也是全行业只有基础业态时才成立的说法。如果业态分化出增值业态,“低于成本”就会出现漏算。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业态的普遍情况是基础业态免费,增值业态收费。漏算了什么一目了然:“低于成本”是指低于平台(基础业态)的成本呢,还是低于应用(增值业态)的成本。对苹果商店模式来说,二者是通过同一个支付完成,你光算平台投入成本没收费,没看到APP结算后还有30%(租)返回苹果公司,把平台的成本补偿了还绰绰有余。
事实上,“低于成本定价”对于新业态,正好把情况说反了。新业态是“高于成本定价”。具体来说,完全竞争定价是边际成本定价P=MC,而新业态算差异化竞争的总账是平均成本定价P=AC。AC-MC=FC。FC就是固定成本,在这里指基础业务平台。对专车来说,基础业务(包括份子钱),只不过是个FC。互联网新业态追求的是规模经济且范围经济,即平均成本递减。说他“低于成本定价”,完全不符合实际。
但“低于成本定价”对旧业态来说,又是实实在在的感受。问题就出在它缺少增值业态(增值服务)上。旧业态的全业态对应的只是互联网一半的业态(还是免费那一块)。它感到难受就对了,是产品业态升级到服务业态,基础服务升级到增值服务这一趋势,通过互联网人主观逐利的形式,强制发挥作用。年年讲结构优化、产业升级,X们就是不听。那只好由互联网人以“低于成本定价”扮历史恶人了。
3、“价格补贴拼的是资本”这种说法漏算了增值业态。
新陈代谢时期,旧的一方有个通病,会把变化归结到短期、偶然、主观因素,而意识不到各种无理现象发生背后,有基本面的变化起作用。把专车目前的变态行为归结为资本炒作,就是典型一例。
专车目前的疯狂是够变态的,互联网人做事也确实基本都是像无头苍蝇一样乱碰乱撞。但要分析的是,躲在后面的资本为什么会在同样的疯狂之中,最后总是让一种冷静的东西最后胜出。在最近的20年中,我一直在观察投资互联网的资本。胜出的一般不会(至少在中国市场上不会)投在收入模式(应用模式)上,而是投向所谓“资本模式”(平台模式)。其特点,投的不是收入本身,而是收入的增长,或者说让收入增长倍增的渠道或平台。
认为“价格补贴拼的是资本”,有一部分是事实,但不一定是全部事实。可以用反例证伪:当年EBAY收费,淘宝不收费,淘宝占据了国内市场。当时淘宝不赢利,能支撑下来,不能不说与资本补贴不无关系。但EBAY退出中国市场后,淘宝仍不收费,就不能说价格补贴有什么作用,而只能认为这是商业模式的一个组成部分。事实是,淘宝后来是通过“宝贝”等增值业务收入获得了竞争力。而且算总账,总效果不仅不是补贴,反而是获得超额附加值。旧业态中人看不到这部戏剧的大结局,但不能妄言这种情况不存在。因为它已经存在过了。
所以如果认为资本不补贴了,专车这场战斗就会结束,言之过早。可能把资本的真实意图想简单了。将来赢家不仅不提价,反而进一步降价,旧业态岂不彻底傻眼?有例在先,腾讯当年保证微信平台不收费,电信业以为只是短期策略因而不信,最后是谁傻眼?
4、“互联网垄断不利于竞争” 这种说法漏算了增值业态。
互联网有种说法叫数一数二不三不四。指最后的胜出者只有前两名,第三第四会死掉。胜出者至少有一家占有平台份额会达到或超过50%。在旧业态中,这可能带来垄断问题。但人们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判断是否成立,与有无增值业态有莫大关系。
如果没有增值业态,相关市场就是平台本身,超过50%市场份额当然就会进入《反垄断法》的规制空间(但不等于一定判定为垄断,因为还有别的因素)。但如果存在增值业态,相关市场就不仅要看平台市场,还要看应用市场。原理在于,平台为应用提供固定成本,使之轻资产运作,从而提高了应用市场上的效率。平台市场反垄断,可能降低应用市场效率。由此可以理解,最高法院认为不能以平台市场份额来判断是否垄断。这是一个正确的判决。
有了这个正确的法律概念,再看专车所谓垄断问题,基本是子虚乌有。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垄断本身可以是合法的,能够刺激APP应用的更激烈的竞争,从而在总体市场水平上提高效率。当新业态市场形成后,现代治理的重点是反滥用垄断,而非垄断本身;更新的潮流是平台中立,而不是引入可能导致标准不兼容的平台竞争。
以APP为代表的增值服务业态的出现,是互联网的代表性特征,它决定着新业态的行为,包括价格行为。旧业态把这一主要特征看漏,就不可能理解“互联网+”从而顺势而为。
“互联网+”下非常态的价格竞争,客观作用在于,利用基础业务与增值业务两个市场分化造成的价格行为错位,强制完成新旧业态转换,从而以平台服务业支撑增值服务业的方式(相当于用重工业支撑轻工业的方式)发展服务经济,以实现服务业态的质的飞跃。
文/姜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