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问题导向 压实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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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9-11 07:49
去年以来,广元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坚持系统思维,强化问题导向,找准抓住工作推进中的薄弱环节和体制改革中的旁侧效应,有效破解了监督缺位、错位、乏力等问题,推动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纵深发展,去年纪检监察工作综合目标考核位列全省第2名。
精准补位,切实破解监督缺位的问题。针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可能出现的“空转”和落实监督责任中可能出现的“空档”,我们准确定位、及时补位,切实破解监督缺位的问题。
一是在协助落实主体责任上补位。“两个责任”既要明确边界,又不能截然分开,特别在党委没有设置抓主体责任常设机构的情况下,纪委亟需准确补位,协助同级党委、监督下级党委共同把主体责任扛起来。2014年以来,协助市委逐年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研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操作细则以及加强反腐败协调配合等意见,分县区行业系统开展“两个责任”宣讲谈话,全面开展下级党委(党组)向上级党委和纪委述责述廉工作,先后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45个单位和73名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了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对发生窝案、串案以及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5个部门单位实施“一案三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党委和纪委的责任。
二是在纵深推进全域监督上补位。分析近年来在村(社区)、基层学校、医院出现的小官大贪、串案窝案,以及一些民营企业、中介组织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反映出当前在监督上有很多“空白”和“盲区”,没有真正做到全面监督、全域覆盖。我们先后在全市2713个村(社区)建立了廉勤监督委员会,廉勤委由村(居)民选举产生,主任纳入“三职”干部管理,月误工补贴300~600元并全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构建了村(社区)党支部决策、村(居)委会执行、村(社区)廉勤委监督“三委”治村新模式,并逐步推动向乡镇中小学校、基层卫生院以及从业人数较多的“两新”组织延伸。目前全市已有3335个基层单位建立廉勤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全覆盖。
三是在探索加强过程监督上补位。纪检监察机关在转职能、转方式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转”不好,很容易出现“站在旁边看”、“隔在门外转”,造成监督与行权脱节。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以“一把手”和其他关键岗位干部为重点,以制定各派驻纪检组履职规范为抓手,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分层级分类别制定监督运行和权力运行规则,逐一查找廉政风险点位,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划定“红线”,标明“雷区”,切实把监督的过程嵌入行权的过程,实现了权力运行与监督运行同步同轨。
流程再造,切实破解监督错位的问题。适应纪检体制改革的需要,我们聚焦主业主责、优化程序方式,不断地减肥瘦身、屈指成拳,聚精会神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确保“三转”转到位、监督不错位。
一是做好职能调整加减法。坚持早转、快转,真转、实转,突出主业主责,推动职能回归。按照人员向主业聚焦、保障向办案倾斜原则,先后两次改革市纪委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室增至5个,监督执纪机构、人员分别占总数的67%、72%。全面清理市县两级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退出463个,减幅达77%;调整市县纪委书记和部门纪检组长分工,一律不再分管主业以外的其他工作,把不该管的工作全部交还主责部门,让纪委(纪检组)和纪检监察干部心无旁骛抓主业。
二是打造部门履职纠偏器。建立“再监督”机制,改变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推动监督“具体事项”向监督“部门履职”转变。我们先后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在处理新华印制公司破产企业职工集体上访过程中,对国土、经信等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点题”监督。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农村三资管理、“三公经费”支出等突出问题,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实行“命题”监督。对交还主责部门的工作项目,如办公用房清理、公务用车配备、治理会所中的歪风等,不是放任自流、撒手不管,而是定期对部门履职情况实行专项监察,监督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并就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真正实现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及时查处了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三是当好监管分离探路者。针对以主体责任包揽监督责任、以监督责任代替主体责任等问题,我们在机构设置上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剑阁等县区试点将挂靠在纪委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单列出来,落实专门编制,配齐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各项日常工作。进一步压实市、县级部门单位机关党委职责,在设立机关党委的部门单位同步设立机关纪委,协助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抓实主体责任,有效避免了各级纪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
强化支撑,切实破解监督乏力的问题。针对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我们以“创铸树”活动为载体,以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为抓手,全面强化制度支撑和基础保障,切实破解监督乏力的问题。
一是建设“五铁”机关。今年以来,我们坚持按照铁的纪律、铁的制度、铁的作风、铁的拳头、铁的队伍“五铁”要求,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一方面,坚持按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原则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增加法律、会计、心理学等专业干部的选配,不断改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和专业结构。另一方面,大兴学习之风,认真学思践悟,开设“清风讲坛”,实行会前学纪讲法,举办落实监督责任示范培训班、新进纪检干部专题培训班,全面加强信访举报、线索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党内监督、执法监察、宣传教育等业务知识培训,切实解决不会、不善监督的问题。
二是改革纪检体制。坚持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不断增强党内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切实解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问题。改革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市县联动共建立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50个,实行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四独立”,不再受驻在部门单位的“掣肘”,代表市县纪委直接对所辖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实施监督,有效破解了“同体监督”难题。改革纪检机关“双重”领导体制,上收人权事权,出台《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实施办法》,实行重大、典型腐败案件提级办理、交叉办理、挂牌督办、牵头领办,解决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人熟地熟、不好监督”的问题;实行下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调整补充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考察为主,去年以来,先后对44名新进班子的干部进行考察。改进监督的方式方法,加大科技、信息技术的运用力度,推行村务网上公开、信访举报网上受理、权力运行网上监控等做法,有效破解“人情监督”难题。
三是推行分类考核。建立健全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责任落实机制和责任追究链条。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细化明确了纪委、纪委书记、纪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纪检组、纪检组组长的20项职责,建立落实签字背书、公开承诺、约谈诫勉等制度,并带头约谈县区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组长20余人,有效解决了落实不力、监督疲软的问题。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的考核办法》,对县区纪委、部门纪检组实行分层分类考核,尤其是对派驻纪检组的考核,坚持纪委考核占80%、驻在部门评价占20%,有效解决了干与不干一个样、怕丢选票不愿监督的问题。(作者系广元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文_范继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