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在引导需求的同时增加供给

  2010年已经过半,房地产市场也迎来了敏感的调控时间“窗口”。

  所谓“敏感”,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就宏观经济的表现而言,由于此轮危机影响的严重性和经济复苏的曲折性都超出了预期,长期存在的结构问题和当前突出的紧迫问题都必须兼顾;二是就房地产的走势而言,尽管6月份全国新房销售价格出现环比下降0.1%,二手房销售环比下降0.3%的情况,表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意图初步达成,但与此同时,还存在新建商品房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房租价格出现大幅上涨,以及各地在具体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方面不尽如人意等问题。

  因此,下半年如何在“两难”情形下调控房地产市场,显得至关重要。假如调控的力度把握不好,极可能使来之不易的调控成果毁于一旦;而进一步收紧政策以强行降低房价,则可能会伤及经济。在“两难”局势下推进调控,重点之一是落实好保障性住房计划,同时强化政策的执行力来干预市场预期。

  此次房地产调控,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调控,但与之前的历次调控一样,重点也放在了抑制需求方面。调控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尤其是投机性需求得到了较好抑制,但刚性需求仍然旺盏。所以,调控应在引导需求的同时,增加供给。

  以前的多次调控,在增加供给,特别是增加中小户型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方面,不尽如人意。而房价过高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长期以来我们没有投入多少资金和土地去建设各种保障性住房,致使其供给缺口太大,从而导致巨大的住房需求全部拥挤到商品房市场;使得商品房价格飙升。实践证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大量入市,对缓解供需矛盾,降低房价,有显著效果。

  鉴于此,此次房地产调控,亦强调加大土地供应,改变过去“面粉”贵过“面包”的局面。从国土部最近公布的数据看,今年上半年全国住房用地实际供应量达5.6万公项,同比增加约135%,显示住房市场的供应端已有改善,但即使如此,也仅完成全年供地计划的三成。在18万公顷的用地规划中,分配给保障性住房的用地约2.4万公顷,占总量的13%,相对较少。但目前仅有天津、北京和江苏等少数地方实现了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

  地方政府之所以对建设保障性住房不热情,根源还在于其影响财政收入。下半年一旦地价下跌,本已感到财政压力的地方政府,可能更不愿放弃高额的土地收益,从而缺乏足够动力推建保障性住房。

  要改善这样的境况,一方面应积极探索现有财政体系的改革,赋予地方更多征税权。另一方面,还应积极引导开发商参与保障房建设。目前有一种舆论导向,认为应将政策性住房供应与商品房供应分离开来,形成低价房政策房归政府、高价房归市场的局面。此种看法虽不无道理,但市场对低价房、政策房的发展并非毫无能力扣责任,相反,市场在其中仍起着巨大作用。关键是政府采取何种手段和办法,让开发商逐步接受低利、微利时代的到来,开发出一种新的住房发展模式。

  需要强调的是,在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中,应当培育和规范发展租赁市场,特别是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各国的经验表明,公共租赁住房是实现社会公平的一个重要手段,对解决中低收入居民尤其是刚就业年轻人的住房困难,能够起到很好的作用。为此,要建立健全租赁市场的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鼓励社会资金发展公共租赁事业,逐步形成规范的房屋租赁市场。

  城市化使得居民对住房的需求难以逆转。在此背景下,单靠政府短期政策严控房价,终究不是长久之计。要使高房价降下来而又不损及市场规则,必须兼顾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在政策设计上有长期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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