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混改意见出炉 分类分层是最大亮点

  • 来源:财会信报
  • 关键字:国企混改,国有资本
  • 发布时间:2015-09-30 09:27

  9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明确了国企混改的总体要求、核心思路、配套措施,并提出了组织实施的工作要求。分析认为,在明确分类标准后,混改将会加速,配套方案有望近期陆续落地。

  《意见》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分层分类地规定了混改推进的要求。其中,对于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企混改,充分运用整体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

  同时,《意见》在分类的基础上列出了混改负面清单。其中,在重要通信基础设施、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重要江河流域控制性水利水电航电枢纽、跨流域调水工程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但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依法通过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参与建设和运营。

  在江河主干渠道、石油天然气主干管网、电网等领域,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其他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

  在国防军工等特殊产业,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关系国家战略安全和涉及国家核心机密的核心军工能力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其他军工领域,分类逐步放宽市场准入,建立竞争性采购体制机制,支持非国有企业参与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维修服务和竞争性采购。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意见》实际上形成了国企混改的两张“负面清单”,“第一张是从宏观上,列出了需要国资独资或控股的几大领域,第二张则是从微观层面上,明确了即使在上面负面清单之内的一些业务也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比如军工在负面清单中,但除了从事战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等领域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其他军工领域,还可以放宽市场准入。”

  此外,《意见》将国企混改推进分成子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地方三个层面,并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如果全部铺开,改革力度太大,分层推进体现稳妥谨慎的态度。”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说,“中央的企业比较难,因为比较大,地方的企业相对来说比较小,竞争性领域比较多,所以地方企业搞混合制条件比较成熟;二是很多企业在短期内集团层面突破难度比较大,可以选择子公司,先行推进。”

  《意见》还提出,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包括公共服务、高新技术、生态环境保护和战略性产业等领域。李锦指出,这表示,混改并非意味着国有资本只退出,实际上是双向进入、交叉持股,有进有退。

  (记者 米太平)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