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试点深入推进

  • 来源:民生周刊
  • 关键字:中央司改,司法改革
  • 发布时间:2015-12-29 15:29

  12月3日,中央司改办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召开司法体制改革研讨会,这是一次年度工作总结会,9个基层试点法院、检察院分别介绍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一年半以来的工作成效和经验,25位法律专家、律师进行现场点评。

  研讨会上,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司改办副主任姜伟介绍,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改革试点深入推进。这四项改革分别是指,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

  第三批试点将启动

  上海、广东等7省(市)于2014年就这四项改革启动第一批试点,江苏、安徽等11省(区、市)于2015年6月启动第二批试点。目前,上海、吉林、湖北已在全省(市)推开试点。

  12月1日至2日,14个省(区、市)及所属试点市县党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负责同志共340余人参加了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培训会。

  培训会上,姜伟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有关政策作了具体说明,围绕员额制改革、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健全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及省以下人财物统一管理等重点问题作了详细解读。

  据悉,2014年以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共审议通过了23个司法体制改革文件,这些文件包括《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试点方案》、《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等。

  “司改以来,规范司法行为,深化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加强人权保障,完善司法管理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京都律师事务所梁雅丽律师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一批改革任务通过完善相关法律已完成。”

  梁雅丽律师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8月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取消了伪造货币、集资诈骗等9个犯罪的死刑,并进一步提高了对死缓罪犯执行死刑的条件。完善维护司法权威的法律制度,《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完善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

  阳光司法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大门口,一个全天候开放的诉讼服务便民亭,吸引了许多群众驻足。“通过这台机器,当事人可以24小时随时查询立案登记制的相关法律法规、起诉书样本以及自己起诉的案件目前处于哪个阶段。”东城法院副院长薛峰说。

  在吉林,吉林省电子法院2015年8月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群众可随时上网申请立案,原被告关系人可在线阅卷交流,查看法律文书、证据,法官可随时办理业务。

  “目前,法院系统重点建设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结合自己的实务经历,中闻律师事务所吴飞律师深有感触地说,“人民检察院设立四大平台,即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平台、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平台、法律文书公开平台、辩护与代理预约平台,全面实行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

  2014年11月,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正式开通。目前,全国已有25个省份基本建成统一的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平台。截至2015年11月1日,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总访问量为86万次,最高人民法院新收9090个案件的审判流程信息已全部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公开,公开信息项18.66万余项。

  “新时期,信息化服务依法治国战略的职责更加重大。”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到2017年底,由“网络法院”、“阳光法院”和“智能法院”组成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将建成,将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服务法院司法改革。

  留住法官

  “我们已经彻底改完了,运行模式及权限变化比较大,但司考成效有待检验。”12月8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位法官告诉《民生周刊》记者。

  历时一年多,湖北省在武汉、襄阳、黄石和恩施等4个中级法院,以及其下辖的汉阳、青山等8个基层法院基本完成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员额制为司改重点工作之一,湖北省首批入额法官共计670名。”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说,“入额法官必须符合两条不可动摇的原则性要求:一为必须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二为必须已获得审判资格且至少担任过两年助理审判员。”

  员额制改革工作中,湖北省统一要求,院领导中纪检组长、政治处(部)主任,以及办公室主任等中层综合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如果要入额,必须提前作书面承诺,入额后放弃党组成员和相应的领导职务。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是,防止综合部门的领导与普通法官争员额。

  薪酬低,压力大,曾经“逼走”一些优秀法官。司改的核心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法官为重心,全面推进人民法院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留”得住人。

  “要想从根本上推进中国司法制度改革,不能回避人性的弱点,一定要对法官检察官的利益保障问题高度重视,解决好。否则,就会导致大量的人才流失,影响司法人员的工作情绪和人生价值观的实现。”全国女律师协会会长宋建中说。

  据悉,完善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和工资制度的配套改革也将推进。最高法院协助中央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记者: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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